持续推进土地整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2015-12-02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中华
◎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中华
持续推进土地整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中华
2013年以来,永城市按照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我市已完成土地整治项目8万亩,正在整治5万亩,即将进行招投标的整治项目8万亩。通过土地整治,形成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产能增”的现代农业格局,实现了“建设一片、成功一片,开发一片、造福一方”的目标。
一、高度重视,统筹加快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长,主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下设综合部、招投标部和工程部。项目区所在乡镇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充分挖掘潜力。我们根据项目的自然条件,认真开展综合评估,合理确定项目区建设范围,统筹安排田、水、路、沟、林、村等,充分挖掘新增耕地潜力。
三是广泛听取建议。根据项目所在乡镇实际情况,召开村组群众大会,在广泛听取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邀请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评审、修改,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是建立协调机制。在项目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推进会,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序推进。
二、创新招投标机制,选好施工、监理企业
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永城市土地整治项目试行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的指导意见》和《永城市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规则》两个规范性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通过公开摇号,随机确定中标企业。
在项目招投标代理公司的确定上,我们在网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对报名机构进行实地考察,选出优质的代理机构进入我市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在监察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项目招投标的代理机构。
在招标文件的制定上,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编制,由指挥部招投标部审核,符合要求的招标文件报市政府采购办统一审查,审查通过后下发招标采购号再进行公开招标。
在项目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确定上,我们采用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办法,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场所内公开进行开标、定标,通过摇号随机抽取中标企业。
采用摇号随机抽取方式主要有三个优点:一是对企业的选择更直观、更公开、更透明,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使专家的评审更客观公正。二是避免了恶意低价竞标,既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又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采取缴纳资信保证金的方法,防止企业围标,使招投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为保证监管队伍专业化,我们指定市建委质监站对监理公司、工程所用原材料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定市水利局对新打机井进行全程监管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抽出3名科级干部,分项目区管理,责任到人。同时,划分4个管理小组,每个小组4人,每天在现场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负责落实各项制度,做好项目协调,监督工程实施。
市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项目所在乡镇抽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项目实施全程监工,同时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四、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定标志牌,实施永久保护。明确受益的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由村委指定专人负责并签订管护协议,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我们采取归口管理的办法,把田间道路工程交由交通部门管理,农田水利工程交由水利部门管理,林网工程交由林业部门管理,并签订管护协议,不定期进行巡查,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