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
2015-12-02济源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王伟
◎济源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伟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
◎济源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伟
济源市辖区面积1898.71平方公里,人口70万,辖11个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489个行政村,符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条件的行政村449个,宅基地总户数13.8万户。济源市宅基地调查工作始于1988年全市个人住房用地清查,1990年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对宅基地进行了登记发证工作,存档资料共54160份。2007年至2009年底,又对部分宅基地进行了登记发证,目前,有档案记录的宅基地登记发证户数为61117户,占全市总户数的44.3%。全市列入本次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调查的449个行政村,外业测量基本完成,权属调查完成435个行政村,第一批发证公告238个行政村,共计调查宅基地131679宗、建设用地1078宗,第一批核对宅基地33075宗,打印证书29413本,数据库建设已全面铺开。
为圆满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济源市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持续有力指导下,结合本市实际,先后5次召开了全市性的工作推进会,从六个方面入手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高度重视,任务目标管理
济源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以国土、财政、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镇(街道)也成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以组织书记和主管土地的副镇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兵强将,配备办公设施。市政府在2012年2月24日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时任济源市市长王宇燕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的三项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各镇、街道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市、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科学编制方案,经费列入预算
在编制方案过程中,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多次现场指导,予以政策解读和技术支持,最终形成了紧密结合济源实际的《济源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意义、范围、工作的目标及主要任务,强调了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规范了调查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合理安排了工作程序和任务。同时,根据调研摸底情况,出台了《济源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若干意见》,就不同时期所建的宅基地确权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总预算金额3540.2万元,招投标金额为2336万元,确定了六个工作标和一个监理标。目前,按照年度工作进展和工作合同约定已拨付1150.24万元。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制定了《济源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召开动员会和座谈会、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紧紧抓住济源市被列为全省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机会,借助市政府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的力量,明确各个镇(街道)的工作任务,加强镇(街道)村基层干部入户宣传,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为全市群众生活中的大事,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案头的首要任务,成为市直各有关单位最为关注的热点。
四、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试点先行先试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我们选取了“地方重视、工作主动、基础条件好”的梨林镇为试点镇。通过试点,达到了“出成果、出办法、出经验”的目的,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作用。通过对确权发证中疑难问题、处理思路原则和方法进行总结和分析,探索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验,为全面推动和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帮助。
五、依靠人民群众,维护全局稳定
针对调查中可能会出现的资料收集难、群众不理解等问题,我市创新调查资料收集和矛盾调处方式,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优势,由大学生“村官”配合各村组完成资料收集、表格填写等工作;邀请召集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在农村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
针对各个村庄规划时间、面积、实际建房面积等不同情况,我们以全市确权工作方案为指导,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既适合本村实际又科学简便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我们紧紧依托村组干部开展工作,由各村民小组长兼任向导,负责通知和引导入户开展权属调查工作,并协助做好信息和资料收集工作,指导村民准备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如实反映宅基地买卖、房屋继承和改扩建等情况,权属调查和审核工作重心和关口下移。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积极参与化解纠纷和矛盾,形成了镇、村、组、户层层传递的纠纷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进一步促进了确权工作顺利推进。
六、强化政策研究,分类处置问题
我们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标准,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申请宅基地条件执行。对于552户窑洞住户确权登记发证问题,按照实测过的窑洞前的占地面积进行登记发证;对于超面积的情况,只对符合省、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对于登记过程中的户口问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为准,但夫妻单列,未成年子女除外,户籍不在本集体的,因地质灾害搬迁或其他以项目形式集中安置的,提供相关文件,出具土地所在村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按程序登记;对于未建成的宅基地,包括有合法宅基地手续或宅基地预留地的,如果该宅基地已经定位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权属界线无争议,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发证;对于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压发力,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