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力推行“互联网+”新实践
2015-12-01孙荣洲
孙荣洲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河南国税部门顺应时代要求,挖掘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打造“互联网+税务”品牌。
互联网+税务:让纳税人多跑网路
(一)互联网+纳税服务。河南省国税局以“互联网+”思维积极创新纳税服务,倾力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如影随行的办税服务。
网上办税。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化发展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搭建标准化、规范化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统一技术架构体系,整合申报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和抄报税、货运发票远程认证和抄报税等8个系统,开发“一体化”网上办税服务软件,并打通内部管理软件的数据通道,实现系统无缝对接,建成了方便智能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了涉税事项网上“一条龙”办理、电子流转办税、系统智能识别配置、网上办税查询咨询。掌上办税。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网上办税服务的基础上,开发“豫税通”手机APP,开通“河南国税”微信公众服务号等。自助办税。研发自助办税终端,安装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市场、汽车销售4S店等场所,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定额发票领取自助终端还率先引入了银行回单柜的理念。
(二)互联网+税收征管。开发与网上涉税事项办理对接的前后台衔接系统,加强纳税人申请业务的后续管理和日常税源管理、上级和本级任务派单等任务的推送、跟踪、考核,实现前台办税服务厅和后台职能科室、税务分局业务办理的有效衔接;依托大数据分析应用理念,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了税务、工商、银行、质监、海关、公安等部门间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
(三)互联网+移动办公。运用数字签名技术、VPN等安全技术为保障,构建“移动办公系统”,打造“豫税通”的税务人员版,为全体税务人员提供日常办公服务,为稽查、评估、税源管理等一线人员提供辅助支持。
围绕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和“阻碍点”,河南国税打造贴心专业的“互联网+税务”,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一年将减少全省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700多万次。
打造电子税务新形态
坚持一个规划引领,打造电子税务新形态。根据《规划》,河南省国税局分两步打造电子税务新形态:第一步(2015-2017年),以纳税人体验为出发点,实现各类线上与线下、虚拟与实体资源的融合,拓展纳税人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基本形成以网上办税、移动办税为主,实体办税、自助办税为辅的纳税服务新格局,初步建设独具特色的河南国税电子税务局;第二步(2018-2020年),以电子税务局建设为基础,构建安全稳固、功能强大的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管理、安全防控、运维管理和组织管理六大信息化体系,全面发挥“互联网+税务”的聚合效应和乘法效应,助推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实现。
引入三方社会资源,实现跨界资源融合。一是与通讯公司合作,建设云平台,实现与政府云、第三方云的互联互通。二是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展“互联网+税务”应用创新。三是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合作,构建涉税信息云平台。
健全四项制度机制,完善互联网+的应用规范。一是建立统一的运行标准规范机制。二是建立科学的数据增值利用机制。三是建立多元的软件开发机制。四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防范机制。
理顺“六个关系”,统筹“互联网+”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还有需要理好“六个关系”,包括顶层设计和鼓励创新的关系、金税三期和“互联网+税务”的关系、内脑和外脑的关系、业务和政务的关系、上级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关系、眼前和长远的关系。
同时,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的发展特点和趋势,以及税收现代化目标,综合考察税收环境的发展变化,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技术等多种技术形态,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税收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