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5-12-01王志辉
王志辉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物流与电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使得农业电子商务成为又一新的研究热点。在继图书音像制品、服装、3C家电之后,农产品成为互联网上的又一热销产品。河南是农业大省,但不是农业强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是必然选择与趋势。
1 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及其现状
1.1 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基本情况
河南省是中国的粮仓,其粮食生产不仅影响着国家的粮食安全,而且直接影响着河南省5 958万农民的生活与经济水平。2014年河南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 259.98亿元,比上年增长4.2%。河南省的小麦总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粮棉油烟和肉类总产量稳居全国前三位。河南省农业的健康发展,为农产品加工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特产,如新郑红枣、信阳毛尖、原阳大米、四大怀药、开封西瓜、中牟大蒜、洛阳牡丹、灵宝苹果、驻马店小磨油、西峡猕猴桃、永城辣椒、淮阳黄花菜等多个品种。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达到13 万亿元,同比增长25%,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5 660 亿元,同比增长34.8%。截至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电商交易额达到3 860亿元,同比增长36.4%,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660亿元,增长52.6%。
1.2 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
河南省以电信、电视广播、计算机互联网“三网”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实现迅猛发展,技术水平与供需能力进一步提升,成为支持全省农业信息化基础的重要保障。河南省地处中部,不仅铁路交通与公路交通贯穿东西南北,而且通信行业也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底,电信业务总量894.5 亿元,位居全国第6 位,较2013年增长19.8%,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随着互联网宽带业务的普及,农村宽带用户接入314.4 万,占全省的28.9%。
1.3 河南省农产品网络零售情况
阿里巴巴网络零售平台(天猫、淘宝、聚划算)占据着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根据阿里研究所发布的《阿里农产品白皮书(2014)》中的相关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河南省农产品网络零售的基本情况。从阿里零售平台上农产品卖家的地域分布来看,河南省的农产品网络零售卖家数量大约为3 万家,排在中国的第9位,增速约在70%。在网络零售平台中,河南最为典型的农特产为枣类与山药。
1.4 河南省农业网站基本概况
目前,随着河南省农村网民数量的增加,涉农网站也随之增加,基本上涵盖了农业的各个领域。农业网站的兴起,对于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信息的共享,促进农产品流通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农业网站分为政府部门农业网站、农业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农业龙头企业网站、农产品网站以及涉农科教类网站。
1.4.1 政府部门农业网站。在省级政府部门层面,主要有中原三农网、河南农业信息网、河南省畜牧业信息港、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网站、河南省林业厅网站、河南省粮食局网站、河南农机信息网等7个农业类的省级政府部门网站,主要具有涉农信息发布、农业技术指导、发布政策法规及电子政务等功能。
在河南省所管辖的18个省辖市中,每个省辖市的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粮食局都具有电子政务功能的部门网站,信息更新速度较快,服务于当地的农业经济与农村的发展。
1.4.2 农业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农业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是指由第三方所主办,具有相应需求的农产品供应商与采购商在平台上发布相应信息,交易平台负责协调其供求关系,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在现阶段,对于一些单价相对较低,不便于运输的农产品,例如粮食作物,往往采用“线上发布信息,线下交易”的模式。
以“中国农业网站排行”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从收录的网站中,通过查看网站首页底部ICP 证是否为“豫”以确定所在区域是否为“河南”。“中国农业网站排行”上共收录619 个网站,归属于河南的农业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共有23个,在排名上,位于前列的分别为中华粮网、河南农业网、鸡病专业网、议园养殖网、中国畜牧养殖、中国农资网。这些平台主要针对企业客户,提供行业的新闻与资讯、发布供求信息、企业宣传与网络品牌塑造等功能。
1.4.3 农业龙头企业网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根据河南省政府2014年第68 号文件,河南省现有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760家。农业部2014年所公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河南共有59家上榜,占全国比例的4.95%。通过对59 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网站进行检索研究。在59 家企业中,拥有网站的企业共有30 家,占比50.8%,另外29家企业并未建立企业网站,但是其在阿里巴巴、中国供应商、世界工厂网以及河南食品网等第三方平台上拥有简单的企业主页。
2 当前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部门协调不一致,推动乏力
在河南省政府所制定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同农业电子商务间接相关的内容有加快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推进农村“光纤到村”等内容,没有直接与农业电商相关的规划内容。在《河南省“十三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中,规划内容按照部门的工作职能独立进行规划。
受固有观念的影响,政府部门通常将农业电子商务包含在农业信息化中,将其认为是农业以及工信部门的工作职责。但是,农业部门通常仅注重收集农业的相关信息、发布信息,而不注重农业信息利用问题;工信部门仅注重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而不注重农民利用率问题。
2.2 农业信息化基础薄弱,利用率低
尽管河南省政府非常重视农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但是限于财政压力,投入往往不足。在农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初期,通常依赖于财政的拨款,但是随着项目建设完工之后,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运营与推广,而这时通常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探其原因,农业信息化项目在建设初期可以预估建设成本,项目成果以有形资产形式呈现,但是后期推广维护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并且容易受到更多不可控制因素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在河南省所管辖市均有农业信息平台,但多数县未建农业信息化平台。信息平台从市到县再到乡、村存在断层现象,信息难以从源传送到农户。
2.2.2 信息资源采集标准不统一。各地独立采集信息资源,并上传到新平台上。各地区各部门所采用的农业信息资源的分类、指标、分级、计量单位等标准不统一。并且,在采集信息的过程中,只注重采集信息的数量而不注重质量与价值,往往造成了信息利用率低。
2.2.3 农业数据库更新速度慢
在中国农业信息网河南频道,虽然已有农业数据库的基本框架,但是数据库中仅有部分内容,并且单条数据的完整性与质量较低,利用率低。
2.3 涉农网站功能单一,交互性低
在Web2.0时代,网站的功能设计要更加注重与用户之间的交互性。总结河南省有关涉农网站,大部分依然停留在信息发布阶段,虽然信息的更新速度有所改善,但是缺少良好的互动性与电子商务功能。对于政府类涉农网站,反映政策法规信息较多,但是反映新技术、新品种、农业经济的信息较少。在农业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中,虽然拥有着大量且具有时效性的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交易信息,但是信息有效性、真实性、权威性依然无法甄别。平台中信息的展现形式,更多以文字的形式,缺少图片及视频的支撑。对于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网站,质量呈现出参差不齐、注重“有网站”而不注重“用网站”,注重“介绍企业与产品”而不注重“整体营销推广”,基本上不属于网络营销型企业网站,缺乏与用户的有效互动。涉农企业在手机端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利用上处于相对落后状态。
2.4 农业电商人才匮乏,流动性大
农业电商人才缺乏始终是制约河南省农业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电商人才不仅要求具有专业的电商技能,同时也要求具有相关的农业背景,熟悉农业以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运作过程。农业电商人才从职能上可分为农业电商管理人才与农业电商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又分为规划、运营、推广、物流等;技术人才又分为设计、美工、开发等。虽然同传统的电商人才分类基本相同,但农业电商人才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以获得同农业相关的资源与经验。河南省每年电商专业毕业生大概在3 000 人左右,但是大部分院校专业教育无农林背景,大部分毕业生在毕业之后流向商业、工业等企业,并有相当部分流向经济发达省份。
2.5 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创业率低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在2015年7月所发布的《第36 次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为27.9%,规模达1.86亿,其中10到40 岁之间人群互联网普及的难度相对较低,将来可转化的空间较大[1]。由于河南省在农村教育上相对落后,造成广大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观念落后,不善于接受新鲜事物。在河南省农村,村中“空巢”现象比较普遍,家中往往只留有老人与孩子。受地区经济、传统的观念、自身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很多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而不去选择在家乡通过互联网进行创业。
3 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3.1 政府是推动力
政府在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是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重要保障。由于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处于发展初期,在探索中寻求发展。政府需要从宏观规划、政策法规、财政补贴、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农业电子商务引导与支持。
3.1.1 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对于农业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推动其发展需要涉及农业、商务、流通、质量、通讯等多个方面,需要多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与配合。河南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不仅需要横向多个行政部门的配合,同时也需要纵向省、市、县、乡、村等各层面的联合[2]。在整体规划方面,需要由河南省省政府牵头,根据地区农业经济特点,从宏观上制定出河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在促进涉农信息流通方面,由省级农业部门或商务部门建立统一的涉农电子商务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传播。对于农业电子商务在纵向层面的发展,政府部门需要改变由上到下的传统思维模式,可由点到面,由下到上进行联动发展。发展的动力可从村开始,由村到县,逐层向上。对于支持性资源配置问题,由切实需要资源支持的农民网商、农业企业引导政府进行合理配置。当某农业电商发展典型、模式发展成功之后,政府部门要起到聚合作用,在条件相近地区进行快速传播与复制。
3.1.2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涉农信息资源。涉农信息流的顺畅流动不仅能够促进农业按需生产,而且能够拓展传统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先进的信息技术以及网络基础设施是河南省农业信息化以及电子商务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政府部门应逐步加强农村地区以及偏远山区的网络基础建设,力争网络到村、到户,降低资费标准,形成农村网络全覆盖。另一方面,建立乡镇以及行政村一级的农业信息服务站,将农业生产、技术、需求信息传播到农户,完善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农业生产的信息化,逐步建立农田技术监控体系,由农业科研机构、院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实施指导。
由省级农业部门牵头,一方面要逐步完善农业信息采集标准,严格控制信息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快建设农业专家、农业技术、生产资料、龙头企业、质量标准、批发市场等数据库,保证数据库信息的内容丰富与真实可靠。对于农业信息资源的利用问题,采用多渠道“信息推”的模式将信息传递到农户手中,通过经济利益驱动以及简单化的界面操作,逐渐引导农户主动获取农业信息资源。
3.1.3 培养农业电商人才,营造人才发展环境。电子商务正在促进经济的变革,既掌握有电商知识又同时具备农业经营管理技能人才对于河南农业电商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农业电商人才的培养,政府可采取多机构、多形式的培养模式。其一,河南拥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鼓励具有农业背景的院校在经管学院下开设电子商务类课程,逐步从课程走向方向,进而上升为专业。鼓励较早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的本专科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教学中更多的引入农业相关知识与案例,构建学生学习的行业背景,其二,政府机构促进人才转型。同农业、商务相关的政府机构,可以利用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等资源,针对不同行业、层次的已有电商人才,开展农业电商的短期培训。其三,基层政府机构促进技能培训。基层的政府机构,不仅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而且要提升农民基本的电商操作技能。鼓励已开设网店的农民网商进行“传帮带”,使农民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信息发布、网上开店等技能。留住农业电商人才不仅要依靠良好的经济回报,更需要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人才集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问题。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建设电商产业园、组建网商协会等形式,集聚农业电商人才,满足其精神需求与社交需求。
3.2 农户与农业企业是主体
农户与农业企业都是农业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处于供应链的上游。农户与农业企业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农产品资源。只有农户与农业企业管理者从思维认知、知识能力、技能经验等方面进行变革,才能在互联网经济条件下发挥其已有资源优势。
当前,正是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新农人转变的大好时机。对于现阶段河南省的农民而言,不仅要兼顾生产的前端,而且要利用电子商务走向销售的前端。基层农民要向有经验的农民网商学习,对互联网的操作也要由以娱乐、聊天为主转向以购物、开店为主。县乡政府机构要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农民返乡,进行互联网创业。对于已有成功经验河南本土农民网商,要具有品牌意识,注重品牌文化建设,并且要团结周围的农户共同发展,从而形成规模经济,带动周边产业链发展。
农业企业是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生力军,其在线下已经聚集了多年的生产与渠道资源。但是,农业企业要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已有销售渠道,必须首先从生产上进行变革。传统的工业社会,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要以“大批量、单一品种”以降低生产成本,但是在互联网经济下,要求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要以“多品种、小批量”,注重品质。因此,对于农业企业而言,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要开发出符合互联网用户需求的特色产品。在农业企业网站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加强网络营销功能,通过网站向用户传达品牌与产品诉求,收集客户信息。农业企业在开展网络销售的过程中,准确定位,逐渐将销售渠道从单一的网络零售平台逐渐拓展到多平台上。
3.3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承载着农产品交易的买卖双方,引导着农业电商的发展趋势。虽然河南省具有一定数量的农业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但是从电子商务生态链的角度,仅具备了基本功能。作为功能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不仅要具备信息发布与检索、在线交易、网上支付、物流等基本功能,而且要具备信用评价、产业聚合等功能。对于综合型的电商服务平台,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农产品的外销。对于垂直型的电商服务平台,在专注某一品类的基础上,向供应商以及采购商提供深层次的产品与服务。对于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升级建设,在提升注册量与信息量的基础上,在保证信息质量的基础上,简化流程;在促进交易方面,以多媒体形式展示农产品,以符合买卖双方交易习惯的形式设置流程,并逐步研发农产品溯源机制;在网上支付方面,可采用“担保交易”模式以改变传统的支付模式。河南省主流的电子商务平台要逐步建立符合农业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且要实现评价体系之间的互联互通。
为扩大省内电商服务平台的影响力,不仅要通过线上搜索引擎进行推广,同样也要注重线下推广,对广大农民进行培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要不断利用新技术,进入移动互联网,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4 结论
在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不仅是一场技术的革命,而且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变革。在河南省政府的支持下,农民与农业企业的广泛参与以及农业电商服务平台的兴起,一定会推动河南省农业电商的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1]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6 次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507/P020150723549500667087.pdf
[2] 徐稳.湖北省农业电子商务现状与发展战略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