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的尊严要靠诚信来维护
2015-11-30李志民
文/李志民
学术界的尊严要靠诚信来维护
文/李志民
科学是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业,科学知识的获取和学术交流都是以科研人员的诚信为基础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科学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当科学活动由少数社会精英的兴趣爱好转变成千百万人谋生的职业时,知识生产与利益直接挂钩、科研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科研成就带来显赫的社会荣誉,导致科研人员的诚信遇到了巨大的挑战。
学术不端是指不遵守科学的诚信原则,伪造实验数据,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给科学事业带来负面影响的现象。学术不端行为还包括违规销毁研究记录、署名与实际贡献不符、在相关项目申请书或提交相关资料中不如实填报信息、项目经费使用中违反财务规定,以及实验过程中不遵守涉及人、环境、动物、生物安全等特定研究活动的政策和法规等。
科学研究中的诚实原则是指科研人员应坚持科学研究的客观性,杜绝蓄意猜测或捏造实验数据,谎报研究成果、故意隐瞒他人成果及故意对成果的曲解等;科学研究中的守信原则是指在学术共同体内,应该采用公平的资源竞争、可靠的项目承诺、合理的成果与荣誉分享,及无不端的学术积累等。诚实与守信还要经得起时间考验。
科研诚信是科研工作人员应有的基本品格和道德规范。不能因为一些行业存在不正之风而放松对科研诚信的要求。学术团体要引导科研人员加强自律,科研机构要制定公正合理的职称晋升办法,采用独立的第三方科技评价规程,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使科研环境更加风清气正。
科研诚信是保障学术自由的基本条件,而学术活动的秩序要依靠知识产权来保障。科研人员要遵守科研规范,顶得住各种压力或诱惑,珍惜自己的学术自由权力,尊重他人的学术自由和研究成果。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属于职务发明的,也要尊重单位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科研人员不应该只注重个人学术地位的建立,还应该对国家的学术进步和科技发展贡献力量。
提倡学术诚信和学术自由,不仅要求社会对学术自由权利的尊重,更要求科研人员自身在价值选择上遵照科学所需要的起码的诚信品格,使学术活动逐渐接近科学所要求的那种求实与创新,怀疑和宽容的精神规范。自然科学要坚持理性怀疑的态度,没有不受怀疑或批判的理论或学说,没有不受怀疑或批判的绝对权威。科学之所以不断进步,其魅力不仅在于创新,更在于每个科研人员不仅要尊重他人发现的优先权,更要尊重他人理性怀疑的权利。全社会要保护科学家创新的热情,激发科学家创新的动力,宽容探索过程中的挫折与失败。
抵制学术不端,树立良好学风,严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必须建立有效的多元治理机制,以法治学,用制度约束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使他们敬畏科学,不敢学术不端,不能学术不端。
科学需要严谨,严谨就要诚实守信。因此,科学工作者有责任准确无误地报告研究过程,诚实地向科学界开放自己的实验数据和研究结果。科研人员要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科研成果,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自己和同行的社会声誉和学术生命。
(本文作者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