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现象的行政文化分析
2015-11-26唐莹
唐莹
摘 要: 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进程中,为官不为等行政不作为现象频频抬头。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从行政文化角度探讨为官不为的表现类型,为官不为的行政心理,社会文化成因及治理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塑造行政文化战略,力促新时期“为官有为”就要强化公共精神文化、行政制度文化、行政执行文化和行政环境文化。
关键词: 为官不为; 行政不作为; 行政文化; 行政心理
中图分类号: D627.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5.04.010
古语有云,在其位谋其政,这是为官一任的理想状态。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暴对于“为官任性”的现象取得一定的震慑效果,但是另一个极端现象:为官不为,碌碌无为等行政不作为现象却频频出现。“施政之要,贵在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从行政文化角度探讨为官不为的现象、原因和治理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为官不为”现象
(一)“为官不为”的含义
“为”字在古汉语中的通行语义,主要是指人们从事的生产劳动活动,其最早用于农业生产领域,随着人们的生产生活领域拓宽,逐步发展和广泛的运用在现实生活中所从事的各种行为活动。
为官不为,主要发生在政府权力的运行和实现过程中。科学的权力运行是行使权力的主体正当合理地行使权力,将权力贯彻到社会现实生活中,使职权与职责相结合,使权力行使适应客观形势的实际和发展变化的需要,使权力行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真正发挥权力的作用。当然,如果权力在运行中受到阻碍,就会影响权力行使的效率,当权力行使的结果未达成职权设置的初衷,就会造成权力运行在现实中“不为”的效果。
依据阻碍权力正常行使的主客观因素,可以将“不为”的权力运行分为:权力主体主观原因导致的不为和权力运行的客观环境导致的不为。前者从狭义上理解为官不为,后者从广义上理解不为权力的原因。笔者从狭义上对为官不为做详尽分析。
(二)“为官不为”的现实表现及类型
根据行政权力主体的主观原因导致的为官不为,我们将现实中为官不为根据行为方式和状态结果,进行类型的划分。
为官不为表现为一种行为方式,即权力主体在行使权力中,阻碍运行的种种行为方式。为官不为“五型”:① “打盹型”——精神萎靡不振,遇事装聋作哑;“木偶型”——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太极型”——有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比划型”——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说唱型”——动口不动手,务虚不务实。看似表现多样,但本质上都是权力主体变相阻碍行使权力的正常行使。
为官不为也表现为一种状态结果,即行使权力的结果是没有使权力发挥应有作用。根据权力运行行为与权力运行目标之间的距离,可以将其分为三种类型: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
1. 慢作为,行政权力运行行为以不合理的低速运转,运行动力不足,降低了行政权力运行效率,最终使之与权力运行目标的距离渐行渐远。现实中表现为懒、散、慢等慵懒办事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办事拖拉,纪律松弛,推诿扯皮。
2. 不作为,行政权力运行近乎停滞状态,行政效率近乎于零,运行动力严重不足,与权力运行目标差距最大。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因为“怕”而不为,守着明哲保身的原则,平日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尤其是一旦出现职责范围内办事困难时,要么推脱,要么搁置,要么干脆撂挑子。面对改革触及的利益和风险,对上级的政策不予执行,为了不犯错,宁愿等待观望、混日子也不做事情;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及时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 另一种类型是因“愤”而不为。官员选拔和考核机制出现问题,在劣币驱除良币作用下,不作为不称职官员未受到相应惩罚相反通过提升获得肯定,而有作为实干官员所得组织认定与不作为官员相差无几,故此愤而不为。
3. 假作为,权力运行虽在进行,但是其行为最终指向并非设定的权力运行目标,甚至是与权力运行目标相悖。现实表现为无办事真心,仅仅是装样子,走流程,大搞形式主义,无作为的同时还要营造积极努力的假象,想各种方法拖延执行。由于存在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执行政策时,往往有选择性地执行,或者拖延执行甚至变相执行,导致如“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现象的出现,行政效果变味。
总的来说,三种类型的共同点是权力运行动力的严重不足,导致的权力运行效率低下,最终使得权力运行行为过程与权力设置目标之间渐行渐远。
(三)“为官不为”的危害
“为官不为”危害不容小觑,在改革爬坡过槛关键时期,其危害和积弊正逐步显现。其虽不像贪污腐败等为官任性后果如此显性,容易判断察觉,其危害往往是隐性的、潜在的,更难引起警觉,等问题浮出水面时,已经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随着权力运行长期与权力目标日渐脱离,如同慢性病一点点侵蚀行政体制和机制的健康肌体,影响局部正向行政文化同时,造成短期治理效能低下,长此以往,损害整个行政系统生态,最终导致政治肌体的危机。总结山西“塌方式腐败”原因:党不管党,没有从严治吏,没有拧紧道德开关,没有从严查处。归根到底党委没有负起主体责任,纪委没有负起监督责任,总而言之,都是“为官不为”惹的祸。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缺乏锐意进取的担当精神,必然会影响到行政系统运行的政令畅通。再好的政策和措施遇到懒政、怠政等行政不作为,必然会严重影响到改革的效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政府工作报告,相继首次将“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内容纳入其中。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今年初的中纪委全会公报也旗帜鲜明地提出,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分析慢作为、不作为和假作为等为官不为现象,其关键在于权力运行主体的动力的严重不足,不足主要来自于行政主体心理影响,故分析为官不为的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进而观察行政心理的社会文化背景,对于助力改革,呈现风清气正,积极作为的良好行政生态,有着现实意义。
二、“为官不为”的行政心理
在上述类型的为官不为客观表现背后,往往潜藏着主观因素,即不良行政心理,结合实践分析,五种不良行政心理值得警惕。
1. 敷衍了事,但求无过。特别是在乡镇基层由于权责不对等,责任无限大,权力却大部分集中于县级以上,有的基层干部感到“吃亏不讨好”。有的干部认为“既然做不好,不如不做了”。
2. 畏惧害怕,无心工作。在高压反腐成为新常态下,“打虎拍蝇”在极大震慑腐败分子的同时,也让一些领导干部患上了“反腐恐惧症”:有问题的人惶惶不可终日,无心推进工作;没问题的人抱着不干事不出错的畏惧心态,害怕主动作为带来麻烦,缺少创新和担当意识。例如原本热衷的争资立项,现在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落实甚至设法推掉。
3. 思想迷茫,行为失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旧体制没有完全废除,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领导干部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常态严重不适应,思想迷茫、行动失据,尸位素餐、等待观望。
4. 撒娇顶牛,消极对抗。中央“八项规定”,政府简政放权,反腐高压态势,在这些新规矩和新环境下,一些官员大谈“为官不易,”本质是在撒娇,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眼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一些患有权力“依赖症”的官员却因为对“放”心怀不满,于是便任性地“一放了之”,以怠行职责的方式搞消极对抗,跟中央顶牛。结果是,乱伸的手缩回来了,监管的眼也闭上了。
5. 晋升无望,得过且过。基层岗位编制,存在晋升“天花板”现象,不免使得基层干部存在既然晋升无望,不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怠工思想,慢慢熬日子的思想苗头由此产生。
三、“为官不为”的文化和社会成因
从国家到地方,治懒行动可谓开展得如火如荼,整治活动难免出现运动式治理的后遗症,即整治活动整治完就算了,并无持续,其震慑力是短暂的,结果是整治措施出台了,但未从根本上铲除懒政的根源,需要从社会文化成因角度进行分析。
(一)传统行政文化观念影响
一方面,传统当官做老爷的官僚主义,只图虚名不重实际的形式主义,依旧有广泛的社会文化影响。另一方面,在中国社会传统官僚阶层存在明哲保身的价值准则,这种认识根源于孔儒之道。先秦儒家要求士人既尊奉孔子的教导,能入仕为官,同时也需要审时度势,不是一味的锐意突进,二是可进则进,否则退之。[1]这种思想作用体现在调节个人与体制的关系,事实上,任何一个政治系统内,各方利益关系不可能是完全意义上的融洽、和谐,在统治集团内部,尤其是在传统社会君主政治条件下,总会有利益的反对者。现如今,一些官员由于自身利益与改革方向相悖,故采取缩进或不进的工作状态。
(二)科层制与公共官僚文化根深蒂固
公共部门普遍存在一种称之为“公共官僚文化”的组织文化。这种文化背景来源于政府机构的多层级等级制,人的价值受到贬低,像机器上的齿轮一样,在此项设计中,人只起着静态的作用,不需要具备学习的能力,也没有希望和梦想的余地,结果导致麻木不仁,人们被困于官僚机器中,缺乏想象,反映迟钝。[2]224在官僚系统中等级支配一切,它决定了权力,回报和职业机会,等级制下人们分为发号施令者和命令接受者,面对权力的集中,政府工作人员心存恐惧,因为害怕因事情办糟而遭受到责备,他们很少冒险。他们必须恪尽职守,如果试图变革,必须首先获得批准,但多数人甚至试也不试。政府组织在这些基本因素下,形成的组织文化,大家往往屈从性地接受平庸,而不是创造性地追求优秀。相互指责,或指责外人,而不是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生活在担心犯错误的恐惧中,而不是尽力创新,拒绝变革而不是适应变革。
(三)当前行政改革变迁的新挑战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旧体制未消失,新体制还未完全建立,在此情况下,部分官员思想上出现不适应和迷茫无措。以监管转型为例,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明确了市场的决定性地位,简政放权后审批门槛降低,市场主体一时激增,政府须将更多精力转向市场监管,由重视事前文本审批到强调事中事后的过程动态监管。管理方式和管理人员都将面临极大的转型挑战。
(四)个人责任和担当意识的缺失
表面上看不作为现象抬头,是因为八项规定等中央制度规定对官员行为的约束;从根本上看,还是因为干部的党性修养滑坡,宗旨意识和价值观念出现问题,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首要价值观念,而是将其视为工作的包袱和负累;本质上来看,都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贪念的延续。
(五)官员权力边界的模糊性
为官不为现象背后,很重要的是不正确的权力观,体现在行政权力主体对权力和责任认定边界认定的模糊性上。当责任大于权力时,就会出现“不作为”。从这个角度看腐败频发,也正是因为腐败的成本远远低于“制裁的机率”,归根到底还是没有建立起权力边界,和与权力运行相适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往往无奈的职能靠权力主体的道德自觉。从我国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来看,现有制度对于权力运行的“失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模糊考评滋生了“庸官能混,懒官能撑”的土壤。
做事与不做事从绩效考核的结果上看,没有明确的标准,再加上“对上不对下”考核机制,只要无大错,考核基本都能过,往往使得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等“隐形失职”处在无人问津的状态。
四、再造行政文化战略,力促新时期“为官有为”
组织文化作为组织成员内化的、共同的系列行为、情感和心里结构。[2]219组织的成功必须依赖一定的态度和行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组织文化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感觉和思维的权威性准则。犹如人的个性,组织文化难以改变。一个又一个组织发现,文化很难轻易屈从于政府其他类型的变革战略,相反,会以温和的抵制,分崩离析甚至是意志消沉,表现为“不为”的现象。从本质看,不为的关键在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动力不足,而其主要受行政文化影响。行政文化变革战略作为政府行政改革的重要一环,缺少这一环,转型期政府改革新理念和新战略难以持久,所以,政府改革的驱动者需要明确再造公共行政文化战略。
文化是经历、情感和理智相互作用的产物。[2]230行政文化是在行政运行过程中,由行政主体现实经历发展起来的一整套难以言传的,通常意识不到的情感体验(恐惧、希望、积极进取、消极对抗)所形成的行政心理,到最后上升为一整套思维、选择和态度,即行政主体的心智模式。为官不为现象出现的行政文化根源在于:当新的经历与其心智模式和情感承诺相冲突时,人们要么拒绝新的经历,即对此置若罔闻或者干脆置之一边“不为”,要么改变其思维和情感承诺,即慢作为,假作为。要改变为官不为的现象,从行政文化角度,可以从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的经历、情感体验和思维态度上着手,通过重塑公共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执行文化和环境文化等四个方面,再造新时期行政文化战略。
(一)强化公共行政精神,秉承“为官为民”的服务宗旨意识
再造公共精神文化,这是行政文化战略的目的所在,树立“为官为民”的宗旨。政府组织及其公务员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履行职责时所奉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目标,即公共行政精神。公共精神要求政府必须密切关注和回应公共利益需要,尤其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需要。服务作为现代公共行政的核心和本质要求,是行政主体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基本价值要求。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权力价值观,克服官僚主义政风,“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办事”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经济新常态下,政府管理模式面临升级转型的时代需要,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中,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就是营造好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办事便捷度,加速监管转型升级,提升监管能力。而不是思考着如何设置企业办事的“门槛”,为己谋利。当前,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在“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中防止“梗阻”,显然要避免形成“梗阻”效应和不作为的行政意识,就必须强化行政服务文化,摆脱官僚习惯的引力作用,通过一系列新举措新变化,改变习惯,通过重新激发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情感和思维。可以开展知遇顾客,在顾客的位置上进行体验(如经历自己的工作系统流程:行政审批申请),以使其从群众的观点来体验世情。对于在岗位上做出了先进行为的典范者,要大力进行褒奖。
(二)健全行政制度文化,明确“乱作为不行,不作为也不行”的规则意识
行政制度文化是关于行政组织、行政体制、运行机制、行政关系、行政纪律等方面的观念、规则和规定。[3]公共行政制度文化为保障行政权力有效运行提供行为规范和保障。制度是刚性的约束机制,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4]在建立完善公务员评价和问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基础上,关键要充分落实到位,才能发挥出考核和问责的导向、激励、约束、惩治功能,让会干事的上去、不干事的下去、干坏事的进去。用制度的力量防止出现运动式改革的后遗症,切实形成治理行政不作为的长效机制。要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需要依法行政。要清晰列明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权力主体的职责界定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职责法定、行为法定、决策法定,并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央和地方对于官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导向和指标已经出台,且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针对行政不作为一些地方甚至还出台了具体的治理问责办法。但是还需将这一整套规则内化在行政主体的行政意识中。包括明确的解读和传递规则制度文化的坚定执行,否则不为的行为还是可能依旧,因为“空中飞人之所以敢放开吊架,是坚信他能够抓住另外一个”,除非能够明确看到新的吊架,否则行政主体不仅不会改变原有落后的行为范式,还会依旧维持原来的范式,即不为的现状。
(三)加强行政执行文化,树立“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尽责意识
树立“守土有责、负责和尽责”意识。明确职守,担当使命,内功提升。刘邦《大风歌》中有云“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天子守国门”明成祖北迁都城,反应的都是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有守土一方的职责。清代守钱塘江的塘官,当时是四品官,与知府享受一样的待遇,待遇很高,但是有一条就是不能决堤,如果决了堤,不等皇帝来找他算账,他就跳崖自尽了。古时官吏尚且如此,现在的官员就更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感了,明白责任,敢于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当前经济形势中面临的困难不容低估,此时需要大批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领导干部。习总书记曾说过:“没有矛盾和困难,还要我们这些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干什么?现在要想当顺顺当当太平官是不可能的。当官就要为民办事,干工作就是同矛盾和困难作斗争,不是仅仅不贪污,不腐败就可以了。”[5]面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党员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固然要遵规守矩、依法行政,但面对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更需要有履职尽责、为民解忧、敢做敢为的担当精神。如果一味怕担责而不思进取,只会贻误发展时机、耽搁改革大业。
(四)营造行政环境文化,激励更多公职人员“积极有为”
行政环境文化是行政文化的物质基础,也是行政文化的重要载体,离不开物质载体,行政环境硬件设施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包括对行政机关的整体规划布局和办公场所的设计和美化。透过一幅字,一幅对联,一句名言,一花,一草等隐形环境文化,让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能强烈感受到它浓烈的正向文化氛围,即这里是为人民服务提供公共服务,主持公平公正,代表公共利益的神圣殿堂。适当改善公务员工作条件,一方面提高标准化的工作环境,让公职人员体会到自己得到重视的同时,也重视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防止由于基层晋升“天花板”而出现的基层公务员消极工作态度,要拓宽基层公务人员的职级晋升通道,目前《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正在试运行,这项旨在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改革,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但是还需更多的配套政策跟进。
行政环境的软件设施包括现实社会对干部缺乏必要的“包容度”,要建立公务员容错机制,提升公务员工作干事的积极性。可以定期开展和举办体现和强化行政文化的特别活动,给行政人员提供分享和交流的机会,有助于行政主体增强前述公共行政精神,行政规则意识和行政尽责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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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