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世与入世
2015-11-25魏艳枫
魏艳枫
摘要:法、利、欲与解脱是古代印度人的人生四要,印度人认为拥有此四者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然而,法所代表的道德、利所代表的财富、欲所代表的快乐和解脱所代表的生命超越之间又有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关系。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古代印度人对它们各有侧重。
关键词:出世;解脱;入世;利
在怎样的生活是幸福生活这个涉及人生观的问题上,古代印度人存在诸多矛盾的看法。《摩诃婆罗多》以赞许的语调描写一位王子的生活:“为王之后,出行所乘为数头黄金装饰,身强力壮的大象,战车上驾的也是甘波阇种上品良马。供我乘坐的还有骆驼和骡子拉的其他车辆。我的周围,总是臣僚簇拥,胜友如云。我吃的是可口的米饭,菜肴中亦不乏肉香。福祉无边的人啊,晚上,我寝于卧榻舒适的夜宫,在此起彼伏的崇敬赞美声中,恬然入梦。”然而,古代印度人又充满了对一无所有的遁世生活的向往。《摩诃婆罗多》第五卷中,一位婆罗门说:“我环视三界,也看不到有什么能与纯洁平静的一无所有者相比。我衡量贫穷和王国,贫穷甚至重于王国,具有更多优点。”印度古代经书中处处可见对财富、为人尊重、肉体的享乐、与可爱的人相伴的追求,又处处可见对这一切的否定。印度人将人生分为四期——梵行期,指作为学生的时期;家居期,指出师后结婚、作为家长的时期;林居期,指老年后离开家庭、退隐入山林中的时期;云游期,指四处乞食直至命终的时期。而这四期又可归纳为作为居家者过入世生活的时期和作为梵天的信仰者过出世生活的时期两个时期,入世生活的目的是欲望的满足,出世生活却是要断灭欲望,因此,前一阶段追求的正是后一阶段要舍弃的。在入世生活中,正法所代表的道德、利益所代表的财富、欲望所代表的肉体快乐是印度人生活的主要目的;在出世时期,利益与欲望都已经消失,正法只剩下微弱的影子,从生死轮回中解脱、与梵天合一成了人生的唯一目的。
一 入世间的幸福
《摩诃婆罗多》中坚战王的宫廷被众生视为福地,其中“许多拱门都是金制的,许多床椅和住所都镶有宝石。”,“供奉的食物堆积如山,人们看到凝乳流成河,酥油汇成湖。”,“有丰富的美食供应婆罗门和吠舍。整整十万婆罗门享用食物,锣鼓不断敲响,如同雷鸣。”古代印度人认为在世间过着幸福生活的人是富裕的家主,家主可能是国王,也可能是吠舍财主,但都要家资万贯、良田千顷、奴婢成群,还要有品质高贵、出身名门、端庄可爱的妻子和雄狮般的儿子们——妻子和儿子如同自己的身体,人没有妻子和儿子就只有半个身躯——家主还应享有美名、受人尊敬,并且乐善好施。被人羡慕的人家中每天都应该有许多客人用餐、许多穷苦人都会从家主那里得到施舍,而家主的财产却不见减少。《五卷書》说,一个贫困而不得不寄食于别人的人已经死去了,富裕的人的死却只是休息。健美的形体也为印度人重视,几乎没有残疾人、丑陋的人、智力障碍的人被认为是幸福的人,印度古代文学作品中所歌颂的主人公无不相貌美丽、青春正富。美名和受人尊重也是幸福的原因,史诗《摩诃婆罗多》中说不受人尊重还不如死去,而恶名比死亡还要坏。家庭中充满爱意对于幸福也至关重要,《摩奴法典》说,夫妇相得的家庭中永久幸福不渝。总之,健康美丽、财富充足、永不缺少享受、尊敬与爱是世间幸福的保障。
1、利
印度人认为最大的痛苦是贫穷和饥饿,由此衍生出对于食物和财富的迷恋。《摩诃婆罗多》说:“食物是人类生机之所系。任何生物没有食物都不能生存。所有世界都是建立在食物之上的。因此食物总是受到赞美。”幸福人家应从不缺乏清凉绵软的水、美味的肉、芳香的饮料、新鲜的果实和块根,而向人献上干净的、发热的、有益健康的食品也是对别人的最好的崇敬。没有食物常是犯罪的原因,在古代印度,一旦一个人七天没有食物,就可以去偷盗或做其他法规之外的事情。贫穷也令人绝望。“一个穷人即使站在旁边,也会受到责备。贫穷是罪过,在这世上,谁会赞美它?”人世的一切都来自钱财,犹如河流来自高山,没有财富的人不能行使道德,没有财富的人不能享受快乐,没有财富的人不能赢得来世的天国。有财富的人有朋友,有财富的人有亲戚,有财富的人才能受人尊敬,朋友、客人和仆从最终都是靠财富赢得。“有了财富,家族兴旺;有了财富,正法运转。没有财富的人没有今生和来世,”夺了别人的财富也就夺了他的正法,财富能带来更多的财富,没有财富的人想要财富也得不到。“缺少马、牛、仆人和客人,才是真正的贫弱,” “身体的瘦削不是贫弱。”甚至人的美丽也是财富造成,古代印度的美女都艳妆盛饰,装饰着美丽的金月和其他金首饰,神灵也灿若莲花,像火焰般闪闪发光,没有寒素的人被认为美丽。人应以不苦害自己身体为度,尽可能多地积聚财富,而得到财富之后,要尽情地享受,布施财富给别人也只是另一种享受财富的方式。“一个人如果不能及时享用他辛苦积攒的财物,那么,这些财物在他死后,就会流散到他人手中。”这又引出人生中第二个主体——欲。
2、欲
《摩奴法典》说:“应该急于履行即未规定又未禁止,而可以使履行者感到内心愉快的一切活动;但不要做会产生相反效果的事。”所有没有规定不能追求的快乐都应该尽可能多地去获取,而所有会导致不愉快结果的事情都要避免去做。竭尽全力去做一切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就是好的生活,那些花费不多却能带来巨大好处的事情应赶快着手。《摩诃婆罗多》说:“这八种快乐的新鲜奶油,只要看到它们,就令人欢愉:与朋友相聚,获得大量财物,拥抱儿子,性交,适时的快乐交谈,在自己家族中受到尊敬,达到渴望的目的,在集会上受到崇敬。”所有的利益——财富、朋友、妻子、儿子、受人尊敬等都是由于能使人快乐才值得追求。
在现世物欲的满足中,男女之间的情欲是重要的内容,印度文化有浓厚的性力崇拜意识,对人的天然情欲给予了充分尊重。《摩奴法典》所规定的八种结婚形式中,就有自由择偶、随意性交的天界乐师式,这种产生于爱欲、目的在合欢的婚姻被古代史诗认为是最佳妙的婚姻。《摩诃婆罗多》中,国王豆善陀和修士之女沙恭达罗便是一见钟情而立即交媾,莎维德丽的妹妹炎娃也被一位国王要求以天界乐师方式成婚。古代印度文学作品、雕刻和绘画中所表现的女性也往往是臀肥腰细、酒醉兴奋、穿薄而透明的衣裙、乳房如熟透的椰子一样高高耸起,更有很多艺术品表现裸体女人或男女交媾的形象。《罗摩衍那》中,罗摩在妻子悉多被劫持之后,极度伤心地哀叹:“与爱妻不能同床共枕,多么难熬。”史诗对人的性欲做了如此直白的表现。在《摩诃婆罗多》中,般度王到森林中打猎,看到一对正在交欢的鹿,打死了雄鹿,雄鹿临死前诅咒般度:“你如果心地善良,你就应该等我交配完了。······你深知享受女色的个中滋味,······你不应该做下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般度因为化身公鹿的仙人的诅咒也在尝到床第之欢时死去了。
然而,欲并不是所有时候都作为目的存在,如果利与欲发生冲突,应先求利后求欲。同时,利与欲还都要受到法的制约。《摩诃婆罗多》说:“智者们追求三大目的(法、利、欲),······在三者不能兼得时,人们坚持法和利。而只能取其一时,上者求法,中者求利,下者求欲。出于贪婪,放纵感官,摒弃正法,不择手段地追求利和欲,这样的人会遭到毁灭。追求利和欲,也要从一开始就遵行正法,因为利和欲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正法。”
3、法
“达摩”(dharma)在梵语中意为真理、秩序、命运,中国人译为“法”或“正法”,在古代印度起着道德与法律的作用。法也是幸福的源泉,《摩诃婆罗多》说:“善人总能从正法中得到快乐。”犹如犹太教认为义人必因信而生,印度人认为“一个人可以由于良善的行为而长寿,由于良善的行为而得福,由于良善的行为而在今生来世皆得令名。”希望自己前途发达,就要多做善事,美好的名声、被人尊敬、财富、欲乐都是由于做事合乎正法得到的酬报,恶人却会因为恶劣行为而折寿,即使他艰难取得的东西也会最终丧失。古代印度正法为不同出身、不同社会地位的人都规定了相应的义务,这些规范都是履行之后能带给人幸福的。诗剧《沙恭达罗》中,干婆对即将出嫁的女儿沙恭达罗说:“对于宫里的嫔妃,要待她们像姊妹一样。对于仆人,要公平和善,宽猛相济。”这是印度人所认为的已婚妇女的守则,“你要是听我的话,幸福之花就开遍你的房里了。要是违背我的话,那么羞辱和痛苦就进门了。”国王也有与自己的幸福密切相关的义务。《摩奴法典》说:“决不能临阵逃脱,要保护人民,尊敬婆罗门:这些是履行了它们就可以带给国王幸福的卓绝的义务。”国王应对外抵御敌人的入侵、对内消除犯罪行为来完成保护人民之责,如果一个国王征收赋税却不保护人民,或者,说:“我是你们的保护者”,实际上却并不保护他们,这样的国王就会被人们当成害狂犬病的狗,活活打死。
谨守正法,得到幸福;摒弃正法,遭受痛苦,不仅因为“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会怎样对待你”这条人类公有的法则,还因为印度人一向信奉的业报轮回说。善行导致善业,善业导致善报,善报给人幸福,恶行导致恶业,恶业导致恶报,恶报给人痛苦,印度人认为每一个人现在所处的处境都是他自己的业的结果。《摩诃婆罗多》说:“那些能够施水的人,将会获得恒久不衰的令名。那些能够施舍食物或饮料的人,任何向往的享受都能得到。”施舍黄金、施舍母牛、施舍衣服、施舍土地、施舍伞和鞋子都会有相应的果报。但是,“临阵逃脱,为敌所杀的懦夫,承担其将领所作的任何罪业。又,如果此被杀之逃卒,曾为来生积过若干善业,其一切利益全部为其将领取得。”如果有一个客人不满意地离开了主人的家门,他就会带走主人的善业并把自己的恶业留给主人。善业越多,人的处境会越好;恶业越多,人的处境会越糟。
业的影响不仅在今生,也在来世,《摩诃婆罗多》说:“一个大地之主在此生施舍了永不毁坏的土地,他在来世定会生而为人,并且再做大地之主。”如果此生的业没有在此生得到果报,来世果报也会出现。此生多行善事之人来世将成为王族或婆罗门家族的成员,或者进入无忧的天国,此生多行恶事的人来世就会成为首陀罗等低等贱民、或野兽、或昆虫,或者进入死神所执掌的地狱。
但来世的生活对于印度人来说仍然是世间之内的生活,因为天堂和地狱都在三界之中,而快乐和痛苦仍是这种生活的内容,不再趋利避害的生活才是出世间的生活。
二 出世间的幸福
《羯陀奥义书》中,死神阎摩要给那启凯也多寿达百岁的子孙、众多牛、羊、象、马、众多黄金、美人、镶嵌宝石的车辆,可是,那启凯也多没有为这份壮观的礼单动心,只求得知人死后灵魂的奥秘。此奥秘,所有财富与享乐也不能相比,《摩诃婆罗多》说:“为了自我(灵魂),可以牺牲整个大地。”,《奥义书》认为人死之后,灵魂有两种去向——继续在三界中轮回或与梵合一而永久入不死不生的寂灭,后一种状态就是印度人认为的人生最高目的——解脱。解脱高于法、利、欲,因为“世上之物统统加在一起,也不能满足哪怕仅仅一个世上之人的欲望。人之为物,犹如大海,永远没有餍足之时。”人一旦欲望满足,新的欲望很快就会产生,永难填平的欲壑像利箭一样穿刺人心。享受会带给人快乐,而快乐过后就是痛苦,每一种快乐都会产生因不能得到这种快乐而来的痛苦,甚至,在快乐地享受时,人已经在担心会失去这种快乐,而这已是痛苦。“即使获得这个以大海为边界的大地,你仍然不能摆脱老和死,不能摆脱可爱和可憎,幸福和痛苦,”一个统治整个人间、富有四海的转轮圣王的快乐还比不过一个欲望完全灭绝了的苦行者。
一个进入遁世生活、旨在追求梵我合一的苦行者“忍受寒风和炎热,忍受饥渴和辛劳,按照规则修炼苦行,让自己的身体消瘦。” “独自一人,剃去须发,克制身体,一天生活在一棵大树下,乞食维生。用灰涂身,住在废墟中或树根旁,抛弃一切爱憎。没有忧愁,没有喜悦,对褒贬一视同仁,没有愿望,没有私心,摆脱对立,摆脱执著。自我满意,自我平静,如同聋人、哑人和盲人,不与任何人发生交往。”随着欲望的摒弃,世俗生活也就没有了意义,在入世间的生活中人所重视的一切,此时都应消除。世俗生活中,人要充分享受爱欲,此时,人则要像怕死尸一样怕妇女;世俗生活中,人渴望亲人的陪伴,此时,人则应明白众生的聚合离散如两块木头在大海中的相遇,儿子、父母、妻子也是如此,肯定会与他们分离,也就不用怀有深情;在世俗生活中,人以与朋友相聚为乐,此时,则应孤独自处;在世俗生活中,人希望得到尊敬,此时,则应对别人对自己的好恶毫不关心,对无论赞美还是敌对的话语充耳不闻;世俗生活中,人应积极积累财富,此时,则应将黄金与土块同等看待;世俗生活中,人珍视外形之美,此时,则应该把身体视为一个可怕的怪物,希望将其抛弃;世俗生活中,人热爱生命,尽可能避免死亡,此时,则应对生死漠然置之。就连在世俗生活中时时不能离开的正法此时也行将消退,正法本来的意义在于使人莫行不道德之事,此时,人已脱离世间生活,他的行为已经不能再以道德而论,道德也就失去了意义。法、利、欲所带来的所有人间快乐与天堂幸福都比不上欲望消灭、摆脱二元对立之乐。
“一个人始终正确地认识到苦乐无常,身体是污秽不洁的聚合,与业相联系,注定毁灭;记得任何快乐最终都化作痛苦,这样的人将越过难以跨越的可怕的轮回之海。”一切崇高的必将堕落,一切聚合的必将分散,一切有生命的必将死亡,在拥有财产、快乐、生命时知财产不会给人真的满足、快乐会化为痛苦、生命只是死亡的前奏而视之如海市蜃楼,虽然享受它们却知它们本身的虚假,也正是为了认识其幻有性并最終放弃它们才去享受它们,这就是印度人的生活。
黑格尔认为印度思想一方面是对神性的追求而奉行禁欲与苦行,另一方面是放纵过度、无法无天。这是一种误解,印度思想是神性与自然性、苦行与肉欲、现世与解脱等对立因素并存,极富自然人性,又充满宗教的出世憧憬,是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并行的灵肉二元文化。但是,在这种并存中,神本主义高于人本主义,所以,印度人的人生观总体上仍是出世间的。
参考文献
[1]邱紫华,《印度古典美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印】迦梨陀娑,王维克译,《沙恭达罗》,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
[3]江平主编,《摩奴法典》,法律出版社,2000.
[4]【印】毗耶娑,黄宝生等译,《摩诃婆罗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5]徐梵澄,《五十奥义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