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思维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探讨
2015-11-25高俊宏
高俊宏
摘 要:本文以互联网金融切入,用互联网思维去看待供应链金融的应收账款模式、融通仓模式、保兑仓模式,更加强调利用社会化平台进行融资,物尽其用。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供应链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移动支付、通讯网络、云计算和搜索引擎的应用和发展,人们对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普及,互联网+的产品随之而得到很大的发展。实际上,区别于传统商业银行向用户发放信贷的模式,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更加注重第三家融资的模式,这是在资本市场中进行直接融资的商业模式,目前流行的主要有两种:
(一)P2P信用贷款的模式。这是一种在美国已发展得很成功的信贷新模式,就是融资需求者在互联网融资平台上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平台将融资份额分割成若干部分,由投资者以其认购的份额成为融资者债权人,这是一种类似于股票、债券市场的融资模式,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的主要融资模式。
(二)项目众筹的模式。项目众筹指的是通过把项目在网上公布,客观评估项目运作的可行性,给出项目运作所需的资金量,向大众筹集资金,投资回报为大众所有的一种直接融资模式,相对于P2P信用贷款模式,这是一种更为透明、更为公开的市场资源配置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背景
供应链的融资模式是以整个供应链为整体作为银行等信贷机构对其信誉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它的出现能够为中心企业、商业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产生如下的影响:
(一)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在供应链一体化的运作模式下,中小企业不再依托企业自身的资产状况进行融资借款,而是借助于与其发生经营合作关系的上下游企业,通过企业间交易发生的现金流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了高效的衔接,凭借核心企业的良好信誉,并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极大地分散和降低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为中小企业顺利融资提供了新的方式。
(二)创新商业银行发展新模式。随着同质化越来越严重,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变得更加的激烈。在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发展兴起,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热情,在中国具有80%的中小企业规模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将会成为银行信贷行业的主战场。
(三)促进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中小企业是物流企业的客户,同时也是银行的客户,物流企业与银行具有很大的利益共存空间。在传统的企业融资向供应链融资模式转变的同时,以动产抵押的信贷模式也必将物流企业引入到其中,物流企业在动产运输和保管方面将承担着重要的作用。物流企业与银行得到进一步的合作发展。
三、互联网思维下在供应链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开创的是一种互联网思维的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将变得更加开放。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当卖出货物后需要比较长时间才能从其采购商收回应收款,造成了现金流的短缺。实际上,中小企业的这种应收账款属于其债权,如果通过把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这就是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但与银行借款会面临着很多的手续以及需要出示多方的认证,当资金比较急需时,向银行借款则显得不太合适。在互联网思维的影响,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该偏向于第三方对口企业,也就是社会化融资的模式,一方面对口企业具有充足的闲置资金能够提供给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当采购商未能够及时偿还债务时,其货权及时转移到第三方对口企业中,能够马上投入到生产中。
(二)融通仓融资模式。中小企业在经营生产的过程中,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会批量地购进原材料,一部分用于实际的生产,一部分储存起来作为备用。在这样的运行模式下,备用货物会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使得企业出现资金的短缺。既然企业拥有这批闲置货物的货权,企业可以利用供应链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利用这批货物向银行等信贷机构进行抵押融资,这就是融通仓融资模式。在融通仓模式下,银行通过授信给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进行融通仓金融或者聘请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监督方,以实现货物的转移。在互联网思维下,应该鼓励更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融资模式,利用自身物流基础设施优势,对融资需求企业进行融通仓业务,这样第三方物流企业将有一片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与融资企业双方共赢。
(三)保兑仓融资模式。当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向其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来取得供应货物或原材料时,有可能面临着很大的资金需求。其次,当中小企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进行大规模采购时,也将面临这资金的需求。同样地,当下游采购商与其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可凭借得到的这批货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进行融资,这就是保兑仓融资模式。在互联网思维下,保兑仓应该面向具有货权需求的供应商进行融资贷款,借助社会化的环境尽早实现信贷借款。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 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 金融研究,2012(12):11-22.
[2]郑联盛. 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 国际经济评论,2014(05):10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