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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整治项目农户利益损失补偿研究——基于禀赋效应理论的实证分析

2015-11-22吴诗嫚杨钢桥

中国土地科学 2015年11期
关键词:青苗禀赋农地

吴诗嫚,杨钢桥,赵 微

(1.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2.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1 引言

在农地整治项目区内,工程设施的建设规模较大,项目区受益农户众多;而且,工程设施相对均匀分布,每个项目区农户都享受相对均等的公共服务,具有明显的外部性[1]。另一方面,在农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施工建设难免会使部分农户私人利益受损[2],不仅给受损农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会带来精神损失。从国际惯例来看,公共设施建成后,对公民所造成的损失会进行合理补偿[2],但目前中国农地整治项目的损失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与农户利益诉求有较大的差距[2-3],农民对此意见很大。因此,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农地整治项目农户利益损失补偿问题的研究。谢雪群等[3]对湖北省岗前平原工程模式区和水网圩田工程模式区的农地整治项目区进行抽样调查,发现57.68%的受访农户不满意目前的农地整治损失补偿政策,希望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吴九兴等[2]通过分析农户的受偿意愿和额度,得出利益受损农户都希望获得补偿,农户对耕地占用和坟墓迁移等利益受损类型的受偿额度存在差异。这些研究主要是从现象上描述了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户的利益诉求现状和利益受偿意愿,却没有揭示其内在机理。

行为经济学认为,由于禀赋效应的存在,个体对其所占有之物会赋予一种高于市场价值的主观价值[4]。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户利益损失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损失,指补偿标准低于物品的市场价值所造成的损失;二是主观损失,源于禀赋效应引起的农户主观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认知差异。如果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户利益受损只按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忽视禀赋效应所产生的主观价值,利益矛盾不可避免;如果补偿价值低于农户占有物的市场价值,甚至会转化为激烈的利益冲突。国内外学者比较一致的观点在于:当具有禀赋效应的财产发生受损时,应通过充分协商的方式,对利益受损主体支付超过公平市场价值的补偿附加费,从而对其财产主观损失进行合理补偿[5]。但是,过高的禀赋效应也会影响要素的正常流动,特别是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和征收的过程中,农户对农地普遍存在的“惜地”情结,是抑制农村土地有序流转[6]和征收[4]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拟从行为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基于禀赋效应分析补偿价值与农户占有物主观价值之间的认知差异,揭示农户利益损失补偿的内在机理,对构建农地整治项目农户利益损失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保护农民利益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基于禀赋效应的农户利益损失的理论假说

2.1 禀赋效应理论

Thaler指出,当个体占有某物品并持有一段时间后,会在该物品上投入情感,并将其视为自身禀赋的一部分,个体对该物品产生禀赋效应,从而使个体对该物品赋予更高主观价值评价,表现为个体出让该物品的意愿接受价格(WTA,willingness to accept)与得到某物品的意愿支付价格(WTP,willingness to pay)相比,通常意愿接受价格会高于意愿支付价格[7]。学者们通过大量的实验证实了禀赋效应的存在:无论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一旦此物品被个体所拥有,由于产生了禀赋效应,人们就会对此物品会赋予更高的价值评价。禀赋效应的产生依赖于个体对物品的所有权[5],不仅与个体对物品的实际所有权有关,个体占有物品的主观感觉也会对禀赋效应的产生造成影响[8]。此外,禀赋效应的产生还与物品的可替代性有关[9-10],同质性强的物品,其禀赋效应较弱,如果物品是用来销售而不是自己使用时,例如货币(或代金券),其禀赋效应会消失[9-10];异质性强的物品,其禀赋效应较强,例如公共物品的禀赋效应要高于私人物品[10]。可见,禀赋效应强弱(WTA/WTP)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占有物品的时间[4]、物品的产权保护情况[11]、对物品的生存依赖性[6]等。因此,为了国家利益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对具有禀赋效应的物品进行征收时,会通过双方协商方式,采用超过公平市场价值的补偿附加费对受损主体的主观损失进行合理补偿[5,11];对不存在禀赋效应的物品进行征收时,会采用客观的市场标准对受损主体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2.2 基于禀赋效应的农户利益损失的理论假说

农地整治项目工程设施建设,使项目区内的广大农户受益[12-14],但也会损害部分农户的私人利益。假设,将利益受损的农户看成是卖者或者买者,因此就存在各自的WTA和WTP。将WTA界定为受损农户的主观价值;将WTP界定为受损农户的公开市场价值或潜在市场价值;将补偿标准界定为政府对受损农户的补偿价值。在目前的农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农户利益受损类型进行补偿的范围只包括青苗压占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林木损毁补偿、坟墓迁移补偿4个方面,且补偿标准较低;而耕地占用补偿、田块分割补偿等未纳入补偿范围[1]。所以,现行农地整治损失补偿政策导致农户存在经济损失和主观损失两个方面,经济损失是受损农户得到的补偿价值低于市场价值的部分,主观损失是具有禀赋效应的利益受损类型的市场价值和农户主观价值之间的差值。

具有禀赋效应物品的受损类型,农户利益损失的原因见图1。横轴0Q表示农户的资源禀赋总量,纵轴0P表示价格,曲线S表示具有禀赋效应的物品供给曲线。假设有三种情况的政府补偿标准,其中,P1表示政府按照WTA(主观价值)的补偿标准,P2表示政府按照WTP(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P3表示政府按照低于WTP(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D,对于项目区每个农户来说,三种情况的政府补偿标准都是统一的,因此三种情况的政府补偿标准描绘在图上,可呈现三条直线的趋势。根据上文的逻辑,假设农地整治实施过程中对农户具有禀赋效应物品的占有量为0Q1,如果政府采用WTA(主观价值)的补偿标准,那么P1与曲线S的相交点为均衡点E,在这种情况下,农户获得的总补偿为0P1EQ1,其中经济补偿为0P2HQ1,主观补偿为P2P1EH,主观损失和经济损失都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在物品占有量0Q1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政府采用WTP(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那么P2与曲线S的相交点为F,农户只获得经济补偿0P2HQ1,存在主观损失P2P1EH;在物品占有量0Q1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政府采用低于WTP(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D,那么P3与曲线S的相交点为G,农户只获得部分经济补偿0P3IQ1,经济损失和主观损失并存,经济损失为P3P2HI,主观损失为P2P1EH;如果政府不进行任何补偿,那么农户的经济损失为0P2HQ1,主观损失为P2P1EH。

同理,对于不具备禀赋效应物品的受损类型而言(图2),WTA与WTP是相等的。假设有两种情况的政府补偿标准,其中,P1′表示政府按照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P2′表示政府低于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假设农地整治实施过程中对农户不具有禀赋效应物品的占有量为0Q1′,如果政府采用市场价值的补偿标准,那么农户获得的经济补偿为0P1′E′Q1′,不存在利益损失的情况;在物品占有量0Q1′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政府采用低于市场价格的补偿标准D,那么农户只获得部分经济补偿0P2′I′Q1′,经济损失为P2′P1′E′I′;如果政府不进行任何补偿,农户的经济损失为0P1′E′Q1′。

2.3 利益受损类型中农户禀赋效应强弱的影响因素

一般而言,对于项目区每个农户来说,物品的WTP(市场价值)是客观的,补偿标准D依据政府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也相对统一,但WTA(主观价值)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因此,探讨禀赋效应强弱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图1 具有禀赋效应的农户利益损失原因分析Fig.1 The interest loss with endowment effect

图2 不具有禀赋效应的农户利益损失原因分析Fig.2 The interest loss without endowment effect

(1)禀赋效应的强弱与物品的可替代性有关。在农地整治农户利益受损类型中,耕地、房屋和坟墓属于异质性强的物品,替代性较弱,禀赋效应较强;青苗和林木属于同质性强的物品,替代性较强,禀赋效应较弱,如用于市场销售时,禀赋效应甚至消失。

(2)禀赋效应的强弱与物品的产权保护情况有关。在具有禀赋效应的农户利益受损类型中,缺乏法律保护的物品产生损失时,禀赋效应较弱;而具有法律保护的物品产生损失时,禀赋效应较强。

(3)禀赋效应的强弱还受到占有物品的时间、对物品的生存依赖性、资源禀赋及受损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具有禀赋效应的农户利益受损类型中,农户占有物品的时间越短,持有情感越微弱,禀赋效应越弱;农户占有物品的时间越长,持有情感越强烈,禀赋效应越强。缺乏生存依赖性的物品产生损失时,禀赋效应较弱;具有生存依赖性的物品产生损失时,禀赋效应较强。资源禀赋总量越多的物品发生损失时,禀赋效应较弱;资源禀赋总量越少的物品发生损失时,禀赋效应较强。物品受损程度越轻微时,禀赋效应较弱;物品受损程度越严重时,禀赋效应较强。

3 农地整治项目农户利益受损现状

3.1 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2013年11月的农户问卷调查,选取湖北鄂中平原一级工程类型区作为研究区域。采取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在平岗工程、岗前平原工程和水网圩田平原工程等二级工程模式区中随机选择1—2个市(县),共选取随州市曾都区、襄阳市枣阳市、潜江市、孝感市孝南区的8个农地整治项目区,在每个农地整治项目区随机选取若干农民进行面谈。本次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340份,其中随州市曾都区65份,襄阳市枣阳市90份,潜江市90份和孝感市孝南区95份。

3.2 农户利益受损类型及程度

调查显示,224位受访者表示自身利益或多或少受到了损害,116位受访者表示自身利益没有受到损害(表1)。农户的利益受损类型中,耕地占用、青苗压占和田块分割最为常见,比例分别为93.30%,46.43%和10.71%;而林木损毁、房屋拆迁和坟墓迁移较不普遍,比例分别为3.13%,1.34%和1.79%。

从农户利益受损程度来看,57.89%的农户耕地占用面积小于0.5亩;26.32%的农户耕地占用面积在0.5—1亩之间;15.79%的农户耕地占用面积大于1亩,损失较为严重。54.80%的农户青苗压占产值小于600元;33.66%的农户青苗压占产值在600—2000元之间;11.54%的农户青苗压占产值大于2000元,损失较为严重。林木损毁产值小于3000元的有6户;产值大于3000元,损失严重的有1户。拆迁房屋都属于砖混结构,其中1户成新度较高,装修程度为毛坯;其余2户成新度较低,装修程度为普通装修。

表1 农户利益受损类型及程度Tab.1 Farmers’ interest damage in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3.3 农户受偿范围、方式及标准

目前农地整治项目补偿范围只包括青苗压占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林木损毁补偿和坟墓迁移补偿[2]。通过实地调查,从农户是否获得补偿来看,补偿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和坟墓迁移等受损类型均获得了补偿,但青苗压占和林木损毁的补偿款没有完全到位,其中88.46%的农户未获得青苗压占补偿,100%的农户未获得林木损毁补偿;补偿范围外的耕地占用和田块分割等受损类型,只有较少部分农户获得了补偿,其中8.13%的农户获得了耕地补偿,12.5%的农户获得了田块分割补偿。

从获得补偿农户的受偿方式及标准来看,房屋拆迁补偿属于实物补偿(新建房屋)和经济补偿并存的方式,根据房屋成新度、建筑结构、房屋内外部装修程度的差异,经济补偿标准在80—170元/m2不等。坟墓迁移补偿属于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300元/个。青苗压占补偿属于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在300—660元/亩之间。耕地占用和田块分割补偿属于实物补偿,耕地被占面积通过权属调整以新增耕地补充,田块分割通过田块调整得到补偿。

3.4 农户对损失补偿的满意度调查

首先,当耕地占用获得补偿时,100%的农户都满意;当耕地占用未获得补偿时,55.21%的农户感到不满。当田块分割获得补偿时,100%的农户都满意;当田块分割未获得补偿时,42.86%的农户感到不满。可见,农户对耕地占用补偿、田块分割补偿等未纳入补偿范围感到不满,如果将耕地占用补偿、田块分割补偿都纳入农地整治项目的补偿范围,农户对损失补偿的满意度有显著提高。

其次,获得青苗压占补偿的农户中,41.66%的农户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获得房屋拆迁补偿的农户中,100%的农户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获得坟墓迁移补偿的农户中,75%的农户认为补偿标准过低。由于目前的补偿标准和农户的损失相差较大,农户对目前农地整治项目补偿标准过低感到不满。

再次,71.73%的农户对青苗压占未获得补偿感到不满;42.86%的农户对林木损毁未获得补偿感到不满。可见,虽然青苗压占补偿和林木损毁补偿都纳入了补偿范围,但仍有部分补偿款未及时发放给农户,农户对目前农地整治项目补偿款被截留感到不满。

4 农地整治项目农户利益损失的实证分析

4.1 农户经济损失与主观损失

本文运用条件估值法,通过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计算农地整治项目利益受损类型的WTA与WTP(表2),从而对农户利益损失的原因进行实证分析。

(1)就耕地占用农户的WTA来看,未获得补偿的农户中,20.83%的农户因损失较小不需要任何补偿;0.52%的农户希望得到实物补偿,通过权属调整来补充耕地;78.65%的农户希望得到经济补偿,23.44%农户的WTA大于2万元/亩,18.23%的农户在1.6—2万元/亩之间,19.27%的农户在0.8—1.6万元/亩之间,17.71%农户小于0.8万元/亩。已获得补偿的农户中,100%的农户不再需要任何补偿。就耕地占用农户的WTP而言,未获得补偿的农户中,19.27%农户的WTP大于2万元/亩,22.92%的农户在1.6—2万元/亩之间,11.46%的农户在0.8—1.6万元/亩之间,46.35%农户小于0.8万元/亩。因此,未获得耕地补偿的农户都存在经济损失,为占用耕地经营权的市场价值;有122位农户存在主观损失,为农户主观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差值。

(2)未获得田块分割补偿的农户中,WTA与WTP相同,14.29%的农户认为损失较小不需要任何补偿;28.57%的农户希望得到实物补偿,通过田块调整来补偿;57.14%的农户希望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在小于300到大于600元/块之间。已获得补偿的农户中,100%的农户不再需要任何补偿。田块分割只存在经济损失。

(3)获得青苗压占补偿的农户中,WTA与WTP相同,100%的农户都希望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应按照青苗的市场价格。获得青苗压占补偿的农户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仍希望得到经济补偿,为青苗的市场价格与补偿标准的差额。青苗压占只存在经济损失,获得补偿农户的经济损失为青苗的市场价格与补偿标准的差额;未获得补偿农户的经济损失为青苗的市场价格。

表2 农地整治项目利益受损农户的意愿接受价格(WTA)和意愿支付价格(WTP)Tab.2 The WTA and WTP of farmers’ interest damage in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s

(4)未获得林木损毁补偿的农户中,WTA与WTP相同,100%的农户都希望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应按照林木的市场价格。林木损毁只存在经济损失,为林木的市场价格。

(5)获得房屋拆迁补偿的农户中,100%的农户都希望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应根据房屋成新度、建筑结构、房屋内外部装修程度的差异而不同。房屋拆迁存在主观损失和经济损失,主观损失在120—190元/m2之间,经济损失在10—60元/m2之间。

(6)获得坟墓迁移补偿的农户中,100%的农户都希望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在500到大于1300元/个之间。按照坟墓迁移1000元/个的成本,坟墓迁移存在主观损失和经济损失,主观损失在200—1000元/个之间,经济损失为700元/个。

4.2 农户禀赋效应强弱的影响因素

(1)“禀赋效应的强弱与物品的可替代性有关”得到实证验证。青苗压占、林木损毁、田块分割只存在经济损失;耕地占用、房屋拆迁、坟墓迁移经济损失与主观损失并存。由于青苗、林木属于同质性强的物品,多用于市场销售,替代性较强,禀赋效应消失;耕地、房屋和坟墓属于异质性强的物品,替代性较弱,禀赋效应较强。

(2)“禀赋效应的强弱与物品的产权保护情况有关”得到实证验证。耕地占用的禀赋效应程度(WTA/WTP)为3.05,房屋拆迁为2.11,坟墓迁移为1.47。农户对耕地和房屋的权利是具有法律法规保护的产权,禀赋效应较强;但农户对坟墓的权利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保护层面,属于社会规则下约定俗成的权利,禀赋效应较弱。

(3)由于房屋拆迁和坟墓迁移的样本较少,不适宜进行计量分析,本文以耕地占用为例,验证禀赋效应强弱受到占有耕地的时间、对耕地的生存依赖性、资源禀赋及受损程度的影响。本文选取“农户家庭承包地种植时间”来衡量占有耕地的时间,农户家庭承包地种植时间越长,说明农户的承包经营权越稳定,农户对土地的产权意识、经营预期和持有感情也更为强烈,导致其对耕地的禀赋效应也更强;选取“农业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来衡量农户对耕地的依赖程度,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越高的农户,家庭总收入更多来源于农业生产,因此农户对耕地的依赖程度也越高[15],对耕地的禀赋效应也越强;选取“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对农户家庭资源禀赋进行描述,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越大,耕地占用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就越小,其禀赋效应减弱;选取“农户家庭承包地被占用的面积”来描述受损程度,农户家庭承包地被占用的面积越大,农户利益受损就越严重,其禀赋效应越强。

4.3 禀赋效应强弱的影响因素:以耕地被占用为例

(1)计量模型构建。农户对耕地的禀赋效应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为了检验上述研究假设,本文构建如下的计量模型:

式(1)中,因变量Y为农户对耕地的禀赋效应,可以用1,2,3,4,5等序数来表示其大小,属于定序变量,其中农户耕地禀赋效应小于0.8万元/亩的为1,农户耕地禀赋效应在0.8—1.2万/亩之间的为2,农户耕地禀赋效应在1.2—1.6万/亩之间的为3,农户耕地禀赋效应在1.6—2万/亩之间的为4,农户耕地禀赋效应大于2万元/亩的为5;x1—x4为自变量;ε为随机干扰项。

(2)计量方法选择。由于因变量属于定序变量,本文选择定序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从模型全局性检验结果来看,模型P值为0.058,表示模型的线性关系在0.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成立。接下来对每个自变量进行显著性检验,自变量x3“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和x4“农户家庭承包地被占用的面积”没有通过t检验,其它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都显著。

(3)计量结果分析。从占有耕地的时间来看,“农户家庭承包地种植时间”在<0.05的水平上是显著的,回归系数为正。在其他自变量一定的条件下,农户家庭承包地种植时间越长,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越高,其禀赋效应也越强。农户家庭承包地种植时间的回归系数为0.034,表明农户耕种承包地的时间增加一年,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会增加0.034个logit单位。

表3 全模型回归结果Tab.3 Results of the model

从对耕地的生存依赖性来看,“农业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在<0.1的水平上是显著的,回归系数为正。在其他自变量一定的条件下,农业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越高,说明农户越倾向于传统小农的身份,农户对耕地的依赖度越高,其禀赋效应也越强。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的回归系数为1.156,表明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增加1个百分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会增加1.156个logit单位。

从资源禀赋来看,“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在于:在家庭承包地按照人口进行均质化分配的制度下,项目区各户家庭承包地面积差异较不明显。但回归系数为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农户家庭承包地总面积越多,耕地占用对农户的影响较小,农户耕地禀赋效应越弱。

从受损程度来看,“农户家庭承包地被占用的面积”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在于:耕地占用是项目区较为普遍的受损现象,项目区农户之间耕地被占的面积差异较不明显,导致对禀赋效应的影响不显著。但回归系数为正,表明农户家庭承包地被占用的面积越多,受损程度越强,其禀赋效应也越强。

5 结论与建议

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户利益受损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中耕地占用、青苗压占和田块分割最为常见,比例分别为93.30%,46.43%和10.71%;而林木损毁、房屋拆迁和坟墓迁移较不普遍,比例分别为3.13%,1.34%和1.79%。由于目前农地整治项目补偿范围较窄、补偿标准较低、补偿程序不规范,导致农户存在利益损失,农户对此意见很大。

农户利益损失主要来源于经济损失和主观损失。青苗压占、林木损毁、田块分割只存在经济损失,为补偿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值,因此,不具有禀赋效应的物品如青苗和林木发生损失时,应根据压占青苗和林木损毁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房屋拆迁、坟墓迁移和耕地占用经济损失和主观损失并存,经济损失为补偿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值,主观损失源于禀赋效应引起的农户主观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认知差异。具有禀赋效应的物品发生损失时,应根据禀赋效应的强弱对不同性质财产实行差别化的补偿策略,通过利益主体间充分地协商确定补偿标准,根据受损程度的高低进行优先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农户对耕地强烈的禀赋效应会影响土地要素的正常流动。承包经营权持有的长久化使农户对耕地经营具有稳定的预期,强化了农户的产权意识,耕地成为农户不可替代的人格化财产,调查显示,农户对耕地的禀赋效应程度为3.05。农民对耕地强烈的禀赋效应,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损害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抑制农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及普及。因此,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民承包经营权进行保护,提高农民承包权长久、稳定的预期及产权意识的同时,也应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禀赋效应的负面影响,使农民对耕地的价值认知回归理性。首先,应完善农地公开交易的市场机制,促进农地在公开市场合理流动,从而提高农地的替代能力。其次,应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引导农民从传统小农向社会化农民的身份转移,降低农民对耕地的依赖程度。最后,农地整治应立足于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产业化发展,引导传统小农向专业化农民转变,才能改变目前家庭承包地面积按照人口均质化分配所带来耕地细碎化、规模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从而缓解禀赋效应的负面影响,促进农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

(References):

[1]吴诗嫚,杨钢桥,曾艳,等.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中农户出资行为研究——基于交易效用理论的实证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5):131 - 138.

[2]吴九兴,杨钢桥. 农地整理项目中农民受益支付与受损补偿——以湖北省5个县区为实证[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14(5):28 - 32.

[3]谢雪群.农地整理过程中农民利益诉求——来自湖北省部分县市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4,35(6):45 - 52.

[4]卿志琼.禀赋效应、财政幻觉与公共政策——拆迁中的情绪事件的行为经济学分析[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127 - 136.

[5]Morewedge C. K., Shu L. L., Gilbert D. T., et al. Bad Riddance or Good Rubbish? Ownership and not Loss Aversion Causes the Endowment Effect[J].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009,(45):947 - 951.

[6]钟文晶, 罗必良. 禀赋效应、产权强度与农地流转抑制——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3):6 - 15.

[7]Thaler R. H. Toward a Positive Theory of Consumer Choice[J].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1980,1(1):39 - 60.

[8]Jochen R.,Connolly T. Possession, Feelings of Ownership and the Endowment Effect[J]. Judgment and Decision Making, 2007,2(2):107 - 114.

[9]Kahneman D.,Knetsch J. L., Thaler R. H. The Endowment Effect, Loss Aversion, and the Status Que Bias[J].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1,5(1): 193 - 206.

[10]Horowitz J. K., McConnell K. E. A Review of WTA/ WTP Studies[J].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02,(44):426 - 447.

[11]Rachlinski J. J., Jourden F. Remedies and the Psychology of Ownership[J].Vanderbilt Law Review, 1998, (51): 1541 - 1580.

[12]吴九兴,杨钢桥,汪文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收益分配与投资博弈分析——以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5):38 - 44.

[13]董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4):1 - 7.

[14]王云霞,南灵.西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探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1):48 - 53.

[15]吴诗嫚,杨钢桥,汪文雄.农户参与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13,27(6):66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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