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语文课程的本真隐喻
2015-11-20高万同
高万同
有人批评语文课上“胖”了:内容庞杂、旁征博引,形式花哨、表面繁荣,就像一棵疯长的果树,枝叶繁茂,却不结果子。有人埋怨语文课上“瘪”了:低效问答、机械练习,老生常谈、平面重复,就像吃饭,天天稀饭馒头、馒头稀饭,不但缺乏营养,而且倒了胃口。为此人们呼吁:语文教学一要“剪枝”,二要增加“含金量”。
说实话,许多年来,我们对语文教材教法的研究已经算足够深入全面了,为什么一接触语文课,总还不能那么令人满意?本体论应先于方法论,教什么决定怎样教。问题的根子,恐怕还在于我们对语文课程的本体论阐释至今仍见仁见智,才导致语文教学实践取向不明,刀走偏锋。
我试用一“信”字,来隐喻语文课程的本真与内涵——将“言”与“人”紧密联系起来,站在“立人”的高度“学言”,从“立言”的角度“立人”;由获得语文素养发展人文素养,由端正“言品”入手提升“人品”。这里面有几个重要的关系需要厘清,比如:育人与学言的关系,语言(知识技能)与言语(语用实践)的关系等。
任何教育,宗旨都是为了培养大写的“人”。而培养大写的人,需要多股力量的支撑,作为语文课程,必须也只能从提高语文素养的角度来提供支撑的力量。《语文课程标准》要求:语文课程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所谓“语文素养”,应是基于语文实践(言语行为)的素质修养,不能将其泛化为大而全的“人文素养”。从“学言”的角度“立人”,是语文教学以人为本的个性特征。如果执意从“立人”抓起,坚持“先立人、再学言”,貌似“以人为本”,实则大而无当,势必迫使语文教学因职责不明而任意“越位”,最终丢失本位。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所谓“语文实践能力”应是独立从事语文活动,即运用语言文字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语文课程的价值取向,不在静态的语言知识和简单的组词造句、答题应试;而在运用语文手段去认识自我、认识世界,完善自我,服务社会。
说白了,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无非是为了把话说好,把文章写好,同时,在听、读过程中能分好坏、辨美丑。提高语文素养,其实就是提升言语品味。用“信”字隐喻语文,意味着人言一体,言品即人品。如果说文道统一的最佳结合点是美育,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最佳统一途径就该是言语审美。抓住“言品”也就抓住了语文教学的主要切入点或总扼点。
以“言品”为本位的语文教学,要求我们由关注语言知识技能,进而关注言语智慧、言语道德和言语文明:立言必讲诚信,表达真情实感;读解务求详勘,明辨精华糟粕。科学严谨地对待一切言语现象和言语行为,自觉维护民族语言的纯洁性。这样,我们的语文教学才能由繁琐的“语言训练”,逐步提升为言语教养、言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