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影响研究
2015-11-20刘静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0
刘静(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430070)
P2P网络借贷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影响研究
刘静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430070)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互联网金融近年来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以互联网为平台,创新金融发展模式为许多机构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P2P网络借贷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以其低门槛、高收益、便捷快速的发展模式成为时下热门的投资理财方式。本文以构建我国普惠金融体系为出发点,探讨基于互联网金融的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对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所产生的影响,为普惠金融体制的完善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
普惠金融;互联网;P2P网络借贷
一、普惠金融及发展现状
普惠金融也称“包容型金融”,指一个能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同年5月,国际劳工组织在日内瓦举办了全球关于普惠金融体系的启动大会。联合国组织起草的有关普惠金融体系的蓝皮书中说到:每个发展中国家应该通过政策、立法和规章制度的支持,建立一个持续的、可以为人们提供合适产品和服务的金融体系。它需具备四个特征:1、社会各阶层、家庭和企业都可以用合理的价格获得全面的金融服务。2、金融机构应在内部形成管理制度及行业业绩标准,对外接受市场的监督,拥有健全的审慎监管。3、金融机构应具有可持续性,能够提供长期的金融服务。4、需要在金融行业内形成有效的竞争,增强服务能力。
普惠金融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15世纪中期的意大利,就开展了低利率的信贷业务。18世纪20年代,爱尔兰出现用捐赠得到的财物,向贫困的农户提供无抵押零利息的小额贷款。后发展为金融中介机构,并允许其对贷款收取一定的利息。19世纪,欧洲、日本等国家的政府也开始借助邮政系统,扩大在农村地区的小额储蓄和信贷业务。到了20世纪70年代,现代小额信贷业务扩展到一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许多国家的政府和金融机构认识到,只提供贷款业务并不能很好的满足贫困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因此开始将传统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为能够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进入21世纪后,世界各地的金融人士开始提倡将“微型金融”转变为“普惠金融”,提倡建立更具包容性的金融体系。
我国普惠金融体系最早在2005年由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引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提出用“普惠金融体系”作为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的中文翻译。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瑾璞副局长2006年3月在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提出。从2005年开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人民银行、国家开发行等银行合作,开展有关“建设中国普惠金融体系”项目。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序幕由此拉开。
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在墨西哥2012年举办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问题的发言是我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正式阐述普惠金融。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从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历程来看,它是小额信贷与微型金融在帮扶弱势群体功能上的继承与发扬,同时,也是小额信贷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它所提倡的是一种更加公平,更加全面,覆盖面更广泛的金融服务体系。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地迈进,贫困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15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对普惠金融详细解读:即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同时明确了在我国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尽管普惠金融的理念在我国已经出现了多年,政府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热情也很高,但究其发展现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普惠金融体系与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之间存在矛盾。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是历经改革开放后多年的经济发展而形成的,是我国现代经济的核心,它与我国的金融发展相互适应。但其弊端在于逐渐倾向于服务价值更高的客户,而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户或者低收入人群等更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则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而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更倾向于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将更丰富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推向更加广泛且基层的地区和人群中去。因此,在我国想要更好的推进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须对现有的金融体制进行反思和扬弃,取其利,避其弊。
其次,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面临自身发展困境。在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金融机构的基础设施尚且不足,能够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很有限。但需要金融服务的群体却非常的多。要想在这些地区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但即便是在经济发展较领先的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也并没有惠及所有人。发展普惠金融有政策的扶持是一方面,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广泛的参与以及科学技术的革新作为支撑。
随着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形式也愈发多样化。在以利润效益为主导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和推进普惠金融体系需要解决扩大金融服务面,降低服务成本及费用的问题。这需要不断地金融创新和技术创新来帮助实现。
二、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及基本模式
所谓P2P借贷,就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而网络借贷指的是,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创新的金融模式。
2005年3月英国Zopa网站开通,标志着P2P网络借贷的诞生。2006年,美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上线;同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公司宜信成立;2007年,全球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LendingClub成立;同年,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2011年以来,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以年均500%的速度爆发式增长。2013年,全年成交额超过2 000亿元人民币。到2015年,全国P2P平台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起步时间与欧美发达国家相差无几,但发展迅猛。
通常,国外P2P网络平台可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其中,营利性P2P平台又可分为单纯中介型及复合中介型,前者在借贷过程中只提供平台不参与交易,而后者除了提供交易平台还充当担保人、联合追款人、利率制定人等职能。
中国P2P的典型模式主要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也分为单纯中介型和复合中介型两种。国内知名P2P网贷平台拍拍贷就是借鉴Prosper的运行模式,属于单纯中介型P2P,其主要功能包括借款信息的发布、竞标管理、成功借款管理、电子借条等。宜信公司运营方式主要借鉴Zopa模式,服务个人对个人信用贷款和财富管理服务的网络服务平台,属于复合中介型P2P。
在此基础上,我国也有一定的创新与发展。先后出现了以下四类平台运行模式:1、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是目前最安全的P2P模式。2、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也称为“多对多”模式,是一条非典型的道路——P2P的线下模式。3、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模式;此类平台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4、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的综合交易模式。
《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5)》将我国P2P借贷行业主要模式划分为“类行用卡模式”、“类担保债券模式”及“类资产证券化模式”三种模式。
三、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影响
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是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它能从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等方面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P2P网络借贷从服务创新的形式上,是普惠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其优势在于通常提供的是小额无抵押借贷,准入门槛低并且操作方式灵活。因此能够很好的填补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缺,满足个人及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从这个层面上来看,P2P网络借贷与普惠金融服务的目标相契合,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推进了金融服务的普惠程度。
P2P网络借贷完善的信用体系和创新的互联网技术是我国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基础。投资用户在决策时主要参考的信息即借款方的信用程度,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否能够提供完整真实且有效的用户信用信息往往能够决定平台的成交额,信息提供较完整清晰的平台交易成交额明显高于信用信息模糊不全的平台。因此,随着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会不断推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又将推动网络借贷行业加强功能与服务,完善管理技术手段,因此形成良性循环。
P2P网络借贷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P2P网络借贷因为以互联网作为中介平台,降低了交易成本,并且使信息覆盖面更广,为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及、势群体及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加快捷有效的融资方式。同时使个人投资的渠道更加广泛,不再仅限于传统的投资理财手段,促使社会闲散资金直接对接市场融资需求。P2P网络借贷不断完善的运作和管理,为我国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由于P2P网贷具有民间金融的属性,而国内网贷市场还未受到制度的约束,使其先于金融系统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伴随着网贷平台与区域性金融机构的融合进一步加深,本地化趋势将使得其作为区域信贷供求观察窗口的功能不断显现。而这从微观上观察地区经济活动提供了新的途径。
图1 P2P网络借贷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影响
P2P网络借贷引领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猛为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服务模式灵活且多样化利用互联网平台信息技术发挥互联网优势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为行业规范及政策制定提供实践促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促进金融服务深入发展。
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虽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但也潜伏着较多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从出借人角度来说,借款人信用无从考量,出借资金逾期追讨难度大。而我国目前征信体系的不完善,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一部分恶意诈骗的团伙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管控的漏洞发布虚假借款信息,骗取投资人资金。另一方面,网贷平台自身的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及市场风险等问题也成为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路上的拦路虎。而这些风险的发生无疑也会对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进程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4年4月,国务院表态将P2P监管归到银监会;2014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强调了P2P平台中介性质的“四条红线”;2014年8月,银监会又提出了P2P监管的“五方面内容”;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及: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15年8月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规定》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P2P网络借贷助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的建议
随着2015年我国关于互联网金融及P2P网络借贷行业相关细则的相继出台,网络借贷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而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问题也是我国普惠金融实践中的问题。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趋势也势必影响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
首先,制度的逐步完善会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政策及法规的制定在我国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P2P网络借贷行业若想长久健康的发展不能仅指望国家的政策约束。应该加强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成立行业内的管理监督组织,自发的形成约束机制。P2P网络借贷行业若形成具有前瞻性的规范体系,避免行业高风险事件的发生,对我国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能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
其次,由于国内大量P2P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于近两年,而行业的超高速发展加上前期的监管缺失,金融风险的滞后性,大量新增贷款临近最终兑付阶段。由此极易引发兑付危机。如若处理不好,会形成大规模的跑路潮,大量P2P借贷平台面临倒闭。这不仅会对该行业造成巨大损失,也会严重影响我国普惠金融实践步伐,造成投资人对行业失去信心。若要避免兑付危机的发生,一方面应该增强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机制的建设,使资金来源多元化。加强与大型资金担保机构的合作。另一方面,应加强理财投资产品的多样化创新发展,分散资金兑付时限,建立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创新灵活的发展方式,是促进我国普惠金融深入广泛发展的不竭动力。
此时的P2P网络借贷行业,正处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风口浪尖。其行业发展助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优势显著,同时也问题重重。但发展的路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只有不断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终会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格局。
[1]焦瑾璞.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性[J].中国金融,2010(10):12-13.
[2]杜晓山: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体系[J].中国金融,2010(10):14-15.
[3]焦瑾璞:我国普惠金融现状及未来发展[EB/OL].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04).
[4]卢馨,李慧敏: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D].财政税收与资本市场.
[5]潘超:对P2P网贷助普惠金融体系发展的思考[D].业务管理研究.2013(08).
责任编校:邓小妮
Effect of P2P Internet Lending on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 in China
LIU Jing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0,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the Internet Finance has progressed vigorously in recent years via the medium of the internet.The Internet platform provides newideas for many institutions and enterprises toinnovate financial development models.The P2P(peer to peer)Lending becomes a popular financing model for its lowentrythreshold,high yield,efficiencyand convenience based on the Internet Finance.From the perspective ofconstructingChinese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the paper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ofP2P Lendingbased on the Internet Finance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It is intended to offer some reference tothe improvement ofChinese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
Inclusive Finance;the internet;P2P Lending
F832.4;F724.6
A
2095-7955(2015)06-0052-04
2015-11-28
刘静,女,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情报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信息资源组织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