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金融改革:现状、问题与建议
2015-11-18郑联盛
郑联盛
根据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战略安排,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化,而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要素价格市场化,特别是土地、劳动力和金融要素等价格的市场化。从未来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现代经济制度建设和内外经济两个大局的统筹看,利率市场化、债券市场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银行体系的深化改革是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的五大核心任务。同时,创新型金融业务的发展及监管对金融要素市场化亦是重要议题。
我国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进展
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战略要求下,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金融要素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日益完善,金融管理当局致力于建设一个市场机制有效、基础设施健全、监管体系完备“三位一体”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2013年7月贷款利率已实现自由浮动,2012年6月和2014年11月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和1.2倍,2015年5月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进一步提高到了1.5倍。大部分银行将实际存款利率提高到了基准利率的1.2~1.3倍左右(盛松成,2015)。存款保险制度等利率市场化基础设施及配套改革稳步推进,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已正式实施。
二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卓有成效。市场汇率已经较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国际收支失衡大大缓解,人民币汇率低估已经得到明显纠正。汇率波动弹性大幅增加,汇价初步呈现双向波动态势。外汇市场的行政性干预在逐步减弱,国际收支对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冲击在降低。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10%持续下行,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低于3%。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的报价机制,行政式干预中间价的状况被改变,做市商制度将在未来人民币中间价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是债券市场发展日益繁荣。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不断完善,建立了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和银行柜台为辅、场内和场外市场相互融合的债券流通市场体系。2014年中国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高达12.28万亿元,同比增长41.07%;全国债券市场总托管规模为35.64万亿元,同比增长20.9%。银行间债券市场蓬勃发展,业已成为债券市场的主体。债券品种的期限和收益率结构亦日益优化,债务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初步建立。市场规模与实体经济基本适应,资本市场规模也已位居世界前列。截止2014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达到2613家,总市值37.25万亿元,为全球第二大股市。市场广度不断扩大,覆盖多方面经济社会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已经初步形成。市场功能日益增强,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五是银行业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取得新进展,民营资本在中小银行机构的重要性逐步体现。2014年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取得重要突破,首批5家民营银行完成批筹,新设14家民营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新增108家民间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村镇银行。2015年,民营银行发展再次迎来重大政策突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目前,中国第一家“虚拟银行”前海微众银行已于2015年1月正式开业,民营银行发展将出现进一步提速。存款保险制度出台,银行业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外资银行准入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将放宽。
六是创新型市场化业务模式快速发展。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创新型、市场化金融业务异军突起,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和众筹等业务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中国新型金融模式的典型代表之一,在过去短短2~3年爆炸式地发展起来。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以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和众筹等业务模式为主,迅猛发展,并对相应的金融业务、金融子行业、市场以及整个金融体系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更对支付体系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和服务市场化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互联网金融第一大国。
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战略要求下,金融要素市场化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离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更加稳定的金融内生机制和更加有效的金融监管框架等目标仍然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任务有待加速推进。存款利率放开实际上并非是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利率及相关的流动性管理机制、政策目标利率、无风险收益率曲线等改革任重道远。基准利率定价机制、系统性风险应对机制、银行违约与破产机制、金融市场完备性等都有待深化改革。
二是人民币汇率机制的行政干预有待进一步弱化。2015年8月11日之前,央行还在显著干预每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中间价,8月份改革之后中间价机制的完善备受关注,能否真正由市场定价仍存在分歧。央行在很大程度上还在试图维持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稳定性,这使得人民币兑美元可能存在高估的状况。行政干预可能导致未来人民币汇率水平的高估及失衡,对人民币汇率机制的行政手段可能引发未来的人民币问题的外部政治压力。
三是统一债券市场体系和管理机制建设任重道远。债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多头管理、相对分割的弊端。债券市场主要由政府和公有部门主导,存在重大的结构性问题。债券市场运行中主要是为金融体系自身服务,而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国内债券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分割性,市场收益率曲线和定价机制不合理,特别是国债收益率曲线期限和利率结构均不合理,无法发挥无风险利率的基本功能。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市场化违约及处置机制缺乏。
四是资本市场微观结构有待优化。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占比较小;市场发展水平有待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相对较弱;股票市场呈“倒金字塔”型,对小微、成长型企业覆盖少,融资功能并不凸显,2015年上半年创业板甚至出现套现资金比融资规模更大的现象。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有待进一步发展,定价机制及其内在稳定机制的建设仍然有较大空间。市场主体的竞争力有待提升,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长续发展能力及其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等都有待提高。金融创新与国情相结合的紧密度应该更高,中国的资本市场有其自身的宏观和微观秉性,英美等资本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的产品、模式及创新不一定能够适应中国的“水土”。在监管与发展的职能定位上,监管当局在发展领域关注过多,将本有应市场决定的发展问题承揽至监管框架之下。
五是银行业市场化改革有待更全面开展。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待完善,特别是对内资的开放需要进一步深化,让民营资本更多参与到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发展中来。银行业市场退出机制并不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和市场退出预警系统仍有待建立。商业银行发展和盈利模式呈现同质化趋势,差异化策略仍未实质性开展。在公司治理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如大股东控制、内部人控制和行政控制现象普遍等。银行的利润和风险存在不对称性,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应对和监管完善有待加强。
最后是创新性金融业务监管形势严峻。金融体系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综合化经营、影子银行体系、互联网金融等给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以影子银行为例,除了自身发展的问题之外,还对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重大的冲击,特别是混业经营趋势日益明显,使得中国金融体系可能出现分业监管模式与混业经营趋势的制度性错配。以互联网金融为例,人人贷(P2P)在实际操作中已经从一个信息中介转变为信用中介,部分P2P甚至是民间高利贷的互联网化。
深化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环节
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亦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要素市场改革需要在以下环节继续深化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有序、把握节奏,继续小幅提高存款利率上限,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参考平价,建立一种有效的市场化存款利率或比较基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金融产品违约机制、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机制等基础机制。
二是深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提升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弹性,允许人民币适度贬值。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深化中间价改革,充分发挥做市商的定价机制,改变美元独大的局面,建立以贸易权重为基础的货币篮子定价机制。央行应建立人民币汇率的宽幅目标区机制,比如年波幅控制在15%左右,即正负7.5%。为了保持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以及对人民币汇率的掌控力,央行在资本账户开放的问题上应该更加谨慎。
三是加强债券市场“矩阵式”发展。在横向上,构建一个以国债市场为核心、以公司债券为重点、以金融债、地方债、私募债等为重要支撑、以资产证券化创新发展和债券衍生品适度发展的市场格局。在纵向上,建立以市场化机制为基础,以统一互联共融市场为突破口,以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参与主体、拓展债券市场品种、发展债市交易工具以及加强市场监管体制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四是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明确监管和发展的职能分工,更多关注市场稳定、机制建设、违规查处,将发展问题交还给市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公募市场与私募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协同发展。健全市场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发行体制和再融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框架,推进行业创新,回归投资银行本质,强化功能,推动创新,加快转型。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打击各项违法违规活动。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和惩处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全面推进银行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坚持对内开放,继续推进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对试点民营银行的监管,并持续完善民营银行监管框架,适度加强对外开放,放宽外资银行进入条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退出预警机制、退出缓冲机制和风险预警系统等。加快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坚持差异化发展。完善银行治理体系,特别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的治理架构。推行政策性金融改革,与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形成良好互补。
最后是完善影子银行等创新型市场化业务的监管。以鼓励、规范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创新型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作为基础原则,鼓励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在防范创新型金融业务自身的特定风险之外,更要防范创新业务对传统金融体系的风险外溢效应,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