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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的几点认识

2015-11-18李泽泉

观察与思考 2015年8期
关键词:十一届三中全会特色制度

□李泽泉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起点的几点认识

□李泽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政治问题。目前官方对这个问题没有作出明确回答,学界对这个问题也存在不同看法。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不应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应是新中国成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历史起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新中国成立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学界有不同的说法,这影响着人们对党史、新中国历史的认识,关系到对毛泽东、邓小平等伟人的评价,事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有新中国成立、党的八大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三个关键节点,把这三个关键节点的任何一点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都有一定的理由,但把新中国成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理由更充分,更符合理论和历史逻辑。

从党的文献看,官方至今没有明确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只作了两点明确强调:一是明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创的;二是明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开创的。这种“二重”说为学界争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留下了空间。

从文本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创的,这个结论在党的十三大以来的历届党代会报告中,尽管具体文字表述形式不同,但意思都是一致的(见表1)。

表1 关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创的”的表述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与“开创”并列使用的动词还有“找到”、“走出”、“吹响”等,而且在这些动词前面,还用了“开始”、“成功”等副词来修饰。这样的用词表明:“找到”不是“寻找”,“走出”不等于“起步”,“开创”不意味着“开端”,进而从中看出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在时间程度上、历史起点上的相对性。与“开创”这个用词的相对性相配合,党的十三大以来的历次党代会报告在明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创的同时,还明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基础上开创的(见表2)。

表2 关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开创的”的表述

党的十三大以来,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开创的”的结论,不仅始终一致,而且肯定语气越来越强烈,表述笔墨越来越浓厚,从“巨大成就”、“正反两方面经验”到“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这反映了我们党随着实践的发展,对新中国成立及其后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愈来愈深刻、愈来愈全面。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的同时,还反复强调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历史是一部完整的社会主义建设史,不应该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割裂开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由此可以说,在官方那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一词应该理解为“创立”,不应理解为开始创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观点,在目前的学界比较普遍,主要理由是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是邓小平于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正式提出的。这个理由在学理上是不能接受的。

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是邓小平于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正式提出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来源于实践,先有社会存在,后有社会意识。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不能看命题提出的时间,而是要看这个命题所涉及的基本问题的解决即主体实践活动是从哪时开始的。这与确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起点的思路是相一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命题是毛泽东于1939年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正式提出的,但理论界和史学界公认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起点。为什么呢?因为在五四运动中,尽管我们党还没正式建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纲领、理论等都没有形成,但五四运动开始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运动,而反帝反封建正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内容。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命题的基本问题是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即如何通过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国家现代化。对这个基本问题的解决,我们党从新中国成立起就开始艰辛探索并逐步取得成效,这在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等三方面都有显著标志。如果说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系统和完整回答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那么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积极探索和初步回答则是从新中国成立起就开始了。

首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始分析。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12页。在这个概括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两点是中心,对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起着方向盘作用,其余的话是讲具体策略和方法的。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局部执政变成了全国执政的党,由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党变成了领导人民进行建设的党。可见,全国范围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从新中国一成立就开始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讲新中国的建设目标,而这个目标从新中国一成立我们党就开始谋划和付诸实践了。新中国成立前夕,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提出了新中国的建设目标是“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尽管没有明确和完整地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一些内涵如民主、富强等已十分明确了。而且《共同纲领》在经济政策中还作出规定: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种规定,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如果说新中国成立时的《共同纲领》只是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内涵,那么1953年党制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则直白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内容。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传达讲话时,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文字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四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48页。稍后,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央宣传部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时,将总路线中“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改为“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1953年12月,党中央正式批准了中央宣传部制定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颁发和宣传贯彻,表明我们党在过渡时期就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步推进,就开始了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在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即党的八大后,在2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党相继明确了建设工业化国家、建设四个现代化国家等社会主义建设目标,不断把社会主义建设推向前进。

其次,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③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12页。翻开中共党史,不难发现,这些制度的许多方面在新中国成立至党的八大期间就建立了。《共同纲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总结了中国人民100多年来,特别是近30年来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经济构成的总框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至于政党制度,我们党早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确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长期合作的方针。筹备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其代表来自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区域和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包括工人、农民、妇女、青年、学生、文化教育、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社会团体,以及工商界、宗教界、少数民族和国外华侨等各方面的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宪法对《共同纲领》规定的这些制度作了完善和进一步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些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至今还明文载入我国宪法中。至于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一直坚持并不断完善。可见,党的十八大所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除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外,其余的都在新中国成立时和之后不久就确立和开始正式实行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新中国成立时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和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许多原则和规定至今仍是我国现行宪法的重要内容,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最早骨架。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但也是始于新中国成立。按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公有制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组建国营经济以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两个决定性环节建立起来的。而没收官僚资本组建国营经济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就马上开始进行了,至1951年初全部完成。正是这个国营经济的迅速和成功组建,为新中国调节各种私有制经济成分,恢复国民经济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决定着全社会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并为后来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没有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国营经济的组建,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内容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党的八大基于三大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正式宣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在我国确立。

最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看,党的十八大报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这个论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出现了,从那时到现在,学界对这个论断有不同看法,最主要分歧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该不该包括毛泽东思想。对于这个分歧,笔者认为有一定的道理,但又认为大可不必。因为仅从这个论断的第一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实把毛泽东思想排斥在外,但从这个论断的第二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没有排斥毛泽东思想,而是坚持和发展它。因此,完整地理解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论断,完全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着毛泽东思想。这与十二大党章对毛泽东思想的确认和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讲话中对毛泽东思想的肯定是相一致的。十二大党章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②《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4页。胡锦涛同志指出,毛泽东思想不仅系统回答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并对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以创造性的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③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新中国成立前后到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前后这段历史,是我国社会的大变动时期,是毛泽东思想继续大发展的时期,从1949年到1957年,无论是毛泽东本人的讲话,如《论人民民主专政》、《论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还是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党的八大,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和法律,都内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思想,对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思想来源。

不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重要节点,还有一个理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社会主义建设犯过严重错误,遇到重大曲折,而且是模仿苏联进行的,脱离国情,成绩不明显。这个理由不符合历史事实,在学理上也站不住脚。

尽管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探索和建设中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但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30年中,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力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国防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方面都作出了独特贡献,应该说成绩是主流,失误是支流。薄一波在回顾亲身经历时说,从1949年接管平津、创建新中国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八年间,“党的最重大的决策和最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就是党领导人民在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卓有成效地恢复财政经济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进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成功地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而开创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①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我们虽然遭到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09、310、321、322、323页。,成就是“这个期间党的工作的主导方面”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09、310、321、322、323页。。邓小平也讲过:这十年,“应当肯定,总的是好的,基本上是在健康的道路上发展的。这中间有过曲折,犯过错误,但成绩是主要的”④《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2、300页。。这些观点符合实际。就是对“文化大革命”全局性的错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这期间的工作成绩也没有全盘否定,而是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肯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我们的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09、310、321、322、323页。,“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09、310、321、322、323页。“党、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09、310、321、322、323页。。这些论断,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的,也是符合思维逻辑的。可见,对于改革开放前的历史,不能因为我们党犯过错误就抹杀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和成绩,工作方法和成绩大小与有没有做过工作是两回事,研究和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主要是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行动,更何况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建设成绩也是公认的。这种评价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与评价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的观点相同。史学界和理论界没有因为我们党在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期间,曾犯过右的和“左”的错误并给中国革命带来重大损失,而把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排除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之外。

勿庸置疑,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一开始是以苏联为师的,但我国实际情况与苏联相差很大,没有现成经验和本本可学,无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是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党都是十分重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使国体、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一开始都带有明显的中国气派和民族特色。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发展和中苏两国关系的变化,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们党就开始认识到苏联模式的不足,开始以苏为鉴,独立思考和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正如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所指出的那样,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毛泽东就明确提出要以苏为鉴,努力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带领我们党开始了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并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成果,以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八大制定的反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等为标志。

综上三方面的分析表明: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科学命题和完整形态正式形成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但它的历史起点应该是新中国的成立。邓小平在1980年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小组成员谈话时的一段话,可以作为这个结论的有力佐证:“三中全会(指十一届三中全会,作者注)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的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嘛。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指20世纪80年代,作者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⑧《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2、300页。

责任编辑:孙艳兰

作者李泽泉,男,浙江科技学院纪委书记,哲学博士,副研究员(杭州 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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