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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写作?

2015-11-18黄德海

雨花 2015年17期
关键词:诸神富兰克林卢梭

■ 黄德海

为谁写作?

■ 黄德海

据说汉娜·阿伦特说,瓦尔特·本雅明的理想,是“写一部通篇都是引语、精心组合无须附带本文的著作”。这样一本著作,“将残篇断语从原有的上下文中撕裂开来,以崭新的方式重新安置,从而引语可以互相阐释,在自由无碍的状况中证明它们存在的理由”。不用说写一本著作,即使要在很短的篇幅内谈论“为谁写作”这样一个问题,这个要求也太高了。退而求其次,试把眼见所及的言辞,缀合成篇。

1751年,卢梭的《论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出版。在这篇为法国第戎科学院有奖征文撰写的文章里,他谈到了为谁写作的问题:“每个艺术家都想得到赞赏。同代人的赞誉,乃是艺术家的酬报中最珍贵的部分。如果不幸在他生活的民族和时代里,闻名一时的学者竟让一群轻浮的年轻人左右他的文风,杰出的诗剧被人遗忘,美好的音乐遭人鄙弃;在这种情况下,他怎样去博得人们的称赞呢?他只好把他的天才降低到他那个时代的水平;他宁肯作一些在他活着的时候招人喜欢的平庸篇什,也不愿写在他死后很久才享盛名的杰作。”

在这段文字之后,卢梭直呼伏尔泰的本名,责问他:“为了故作风雅,你牺牲了多少强壮有力的美?为了炫耀你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所能表现的风流才华,你少写了多少伟大的作品?”那么,表现强壮有力的美,写出伟大的作品,却不是为了博得同时代人的赞誉,究竟是为了谁呢?

对卢梭本人来说,这大概不是什么问题。他在序言里已经坚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绝不为当代追随风尚的读者写作:“我既不打算取悦那些才俊,也不想讨好各位名流。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些屈从于他们的时代、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社会风向的人……既然想超越所生活的时代,就不能为这样的读者而写作。”卢梭的这一意志,有尼采遥相呼应。在《敌基督》前言里,尼采写道:“本书属于极少数人。这些人中也许已经没有谁还活着……我怎么可以让自己混同于今天已经长出耳朵的人?惟有明天之后才属于我。有些人死后才出生。”

为未来而写作,不光两个相隔不远的哲人,也几乎是古今有大志的写作者的志向。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所谓,“仆诚以著此书,藏诸名山,传之其人”,正是这个意思。被称为“精神大师”的室利阿罗频,也把自己划入了这个范围:“我们不属于过去的黄昏,却属于将来的午昼。”他们用自己的文字,呼唤着那些人群中“有耳能听”的人,或者,如庄子《齐物论》云:“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想来不致误会吧,“英雄与一代凡人皆为知己”,为未来的写作,并不是作者故意脱离时代,与时代格格不入,他们只是不愿降低自己的水准,屈从于某些风气而已。

对卢梭这一吁求最朴素的回应,该算是他的同时代人本杰明·富兰克林。1771年,富兰克林给儿子写信,追溯家史,尤其是回忆他个人的一生。这封信,就是后来著名的《富兰克林自传》的第一部分。作品开头,富兰克林交待了写这些信的原因:“我出身贫寒,幼年生长在穷苦卑贱的家庭中,后来居然生活优裕,在世界上稍有声誉,迄今为止我的一生一帆风顺,遇事顺利,我的立身之道,得蒙上帝的祝福,获得巨大的成就,我的子孙或许愿意知道这些处世之道,其中一部分或许与他们的情况适合,因此他们可以效仿。”

富兰克林这种写下自己一生,以供后人效仿的写作,很有古典“大人”之风。在古希腊,人应效仿的典范是神,如柏拉图的苏格拉底在《法义》中所言:“一切事情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获得关于神们的正确思想。有了这种思想,你就可以过一种好的生活,否则,你得过一种坏的生活。”照希罗多德的说法,“赫西俄德与荷马……把诸神的家世交给希腊人,把诸神的一些名字、尊荣和技艺交给所有人,还说出了诸神的外貌”。这些作品,摹写诸神的世系和特性,面向一国民众的当下和未来,确立一国的特殊生活方式,所谓“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一特殊生活方式的养成,有赖于高于人的存在——诸神。在富兰克林的自传里,这个高于人的存在,被称为上帝。这类写作,把属神的高贵带到人间。就像卡夫卡在一次谈话中说的,写作“倾向于祈祷”,“艺术就像祈祷一样,是一只伸向黑暗的手,它要把握住慈爱的东西,从而变成一只馈赠的手”。那么,有没有一种写作,写到神不是为了世间的生活,而是只为这高于人的存在而写?

在谈论俄尔甫斯教祷歌时,韦斯特(West)描述了一种颂神的氛围:“某一个私人文化团体的成员夜聚屋内,借着烛火,在八种焚香的气息萦绕中向他们想到的神祷告,唱这些祷歌。”这种向神书写的文字,也是“东海西海,心理攸同”。按《诗大序》的说法,《诗经》里的“颂”,就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屈原的《九歌》,也明明确确是愉神之作。王逸《楚辞补注》:“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作乐鼓舞以乐诸神。”在这个写作的序列里,因为对象是高于人的存在,人要把最好的自己和自己最好的所有展现给神看,写出自己的勇敢、节制和虔诚,写出世上的美好和庄严。

萨特和加缪在很多问题上意见分歧,但在为谁写作的问题上,看起来却相当一致。对萨特来说,“一个人写作只是为了自己,那不符合实际……没有一种艺术不为别人或是没有别人参加创造的”。加缪也认为,“一个作家很大程度上是为被阅读而写作的(至于那些说他们不是的那些作家,让我们钦佩但不要相信他们吧)”。以上为了不同对象的写作,仿佛也验证了他们的结论。那么,有没有一种写作,不是,或首先不是为别人而写的呢?就像维特根斯坦相信的那样:“就改善你自己好了,那是你为改善世界能做的一切。”

1903年,里尔克给一个青年诗人写信,“尊敬的先生,除此以外我也没有别的劝告:走向内心,探索你生活发源的深处,在它的发源处你将会得到问题的答案,是不是‘必须’创造。它怎么说,你怎么接受,不必加以说明”。这样一种首先指向内心的写作,不止属于诗。在《以学术为业》中,马克斯·韦伯坚决地说:“如果他无法迫使自己相信,他灵魂的命运就取决于他在眼前这份草稿的这一段里所做的这个推断是否正确,那么他便同学术无缘了……没有这种被所有局外人所嘲讽的独特的迷狂,没有这份热情,坚信‘你生之前悠悠千载已逝,未来还会有千年沉寂的期待’——他也不该再做下去了。”这种先要经过自我确认的写作,差不多可以称作为自己的写作。对这些写作者来说,“关心你自己”、“认识你自己”、“照顾你自己”是最高的目标,他们在内里认识自己、澄清自己,并通过写作把这个认识和澄清提纯,甚而由此走向幸福之路,把自己的一生谱写为独一无二的乐章。

不管是为当代人写作,为未来者写作,甚至为一个民族,为至高的存在,抑或只是朝向自我的写作。凡写下的文字,都不能期望它真的会“像跳动的火焰点燃了火把,立即自足地延续下去”。如同柏拉图在《斐德若》中所说,文字本身是不可靠的,何况还伴随着误解:“没有任何理性的人敢于把他那些殚精竭虑获得的认识托付给这些不可靠的语言工具,更不敢让那些认识遭到书写下来的文字所遭受的命运。”因而,不管是为谁的写作,或者为了传达什么珍贵的东西,即使写作者本身极其严肃,最终,对它是否或如何传达给听者的期待,差不多只能是但丁《神曲》里所说的:“放弃一切希望。”或者,对待为谁写作这件事,应该如基尔克果《恐惧与战栗》作为草稿的题词那样,给自己一个坚决的答复:

“写作吧。”

“为谁写作?”

“为那已死去的,为那你曾经爱过的。”

“他们会读我的书吗?”

“不会!”

(作者系青年评论家,供职于上海市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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