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与中朝关系的演变
2015-11-17简珍珍
简珍珍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
甲午战争与中朝关系的演变
简珍珍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
在历史上,中国与朝鲜一直是宗藩关系,但到了晚清时期即19世纪60-70年代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介入中国和朝鲜,中国殖民地化危机日益加深,列强环伺,自顾之不暇;此时的朝鲜承袭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且又实行闭关政策,同样面临列强强行叩开国门之危险。尤其是日本势力的崛起,日本于明治维新后,奉行以“征服中国”为主要目的的“大陆政策”,朝鲜为通向中国大陆的桥梁,自是首当其冲。中朝宗藩关系受到严重挑战,以至通过甲午战争而最终解体。
宗藩关系;甲午战争;中朝关系
1 甲午战争前的中朝关系
中朝宗藩关系源远流长,朝鲜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重要的藩属国之一。甲午战争前,中朝关系仍然延续传统的宗藩关系,清与朝鲜是君臣关系,朝鲜君主只能称国王,不能称帝;其妻只能称王妃,不能称皇后;国王的命令只能曰教,不能称旨。双方的宗藩关系更重要的表现在册封和朝贡等关系上。朝鲜国王、王妃、王世子等人的地位,必须在清朝皇帝册封之后才能确立。每年的朝贡,也是维系这种宗藩关系的一条重要纽带。毫无疑问,这种宗藩关系是不平等关系,但清廷对朝鲜内政一般不大干涉,朝鲜一般都保持着独立的地位。
进入19世纪60-70年代后,由于西方列强和日本侵略势力先后介入朝鲜半岛,使清政府与朝鲜之间的传统政治关系面临严峻的挑战。俄、美、法、英等西方国家,对朝鲜半岛虎视眈眈,尤其是经过明治维新而崛起的日本,更将占领朝鲜作为侵略中国的桥梁。清政府自70年代至甲午中日战争前,迫于自身的乏力和朝鲜所受的威胁,从保护属国和巩固边防的双重目的出发,一反朝鲜形式上的政治辖属,内政外交悉由其自主的方针,逐步改为加强对朝鲜的控制与干涉,以期保全朝鲜进而保障中国安全的方针,维护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清政府开始推行以“条约体制”为中心的新朝鲜政策,即让朝鲜同西方大国建立条约关系,以西方的条约体制来约束牵制日俄对朝鲜半岛的侵略和威胁,从而保卫属国朝鲜的安全,进而保障中国东北的安全。但是,清政府的这一目的并没有达到,不仅没有能够牵制日俄的势力在朝鲜的扩张,反而引入了英、法、美等国侵略势力,使朝鲜置于列强的共同侵略之下,清王朝在朝鲜的宗主国地位为之动摇。
1882年7月,朝鲜发生“壬午兵变”。清政府将这次兵变视为抵制日本在朝鲜扩张的契机,越俎代庖,控制并干涉朝鲜的内政外交。
2 甲午战争与中朝宗藩关系的瓦解
日本对清政府上述举动大为恼火,于是寻机反击。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日本抓住时机,一面秘密勾结法国,预图夹击清朝,一面拉拢朝鲜开化派背清。1884年,受日本支持的“开化派”发动政变。驻朝商务大臣袁世凯率军入宫,击退日军,救出朝鲜国王,平定政变,史称“甲申政变”。但日本并不甘心在朝鲜的失败,一直寻机独霸朝鲜,终于在1894年趁朝鲜南部的古阜爆发的农民反抗官员虐待的起义之机,利用“开化派”领袖金玉均不久前在上海被高宗所派刺客暗杀事件,大做舆论文章,叫嚷要对中国宣战。
日本为寻找出兵朝鲜的借口,并把中国拖入战争,派其驻朝翻译郑永生会晤袁世凯,极力怂恿清政府出兵镇压。而岌岌可危的朝鲜也向袁世凯递交求援书,请清廷出兵帮助弹压。为打消西方人的顾虑和批评,体现宗主国的职责,李鸿章决定一面督促朝鲜当局镇压,一面派军舰进驻仁川“相机弹压”。6月5日,日本派出一个混成旅团,8日,才正式通知朝鲜政府日本将派兵。朝鲜政府立即强烈要求日本停止登陆。日本不顾朝鲜拒绝,继续大规模派兵。6月11日,朝鲜政府与起义军达成停战条件,朝鲜政府立即照会中国和日本,内乱已和平解决,要求双方军队撤离朝鲜。但日本拒绝撤兵的要求,并派混成旅团主力前往牙山进攻清军,日本海军联合舰队在丰岛海面袭击中国北洋海军,中日甲午战争正式开始。
战争爆发后,清军节节败退。日本按照预先的部署,把战火从朝鲜烧到中国本土,朝鲜于是完全被置于日本的军事统治之下。第二年,清军战败,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朝宗藩关系最终走向瓦解。《马关条约》第一款明文规定:“中国认明朝鲜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典礼,嗣后全行废绝。”①条约的签订改变了三国原来的关系格局,条约签订之前,中朝保持藩属关系,日本虽然野心膨胀,但中日双方尚能以朝鲜为缓冲之地,朝鲜事实上仍为清朝东北的屏障。通过这一条约,否定了中朝宗藩关系,中国失去屏障,直接面对日本的侵略扩张,国家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朝鲜的失去,也标志着东亚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历史上形成的东亚宗藩体制彻底崩溃。
3 甲午战争后的中朝关系
甲午战后的一段时间内,中朝出于各自窘境,新的关系没能建立起来。至1896 年2月,朝鲜组建亲俄新政权,高宗自认国已独立,遂决定与清政府通使订约。而清政府则主张与朝鲜只订通商章程,不立条约。及至1897年10月,朝鲜国王高宗称帝,国号大韩,朝鲜外署督办就此照会各国驻朝使节,虽然清政府对朝鲜此举十分不满,但亦无可奈何。1898年8月,清总理衙门奏请清廷派四等公使赴朝签订通商条约,清廷准奏,于8月13日派安徽巡按使徐寿朋为四等公使赴朝订约。1899年9月,中韩两国政府签订了《中韩通商条约》,根据这一条约,双方互派使节及领事,并对两国商民到对方通商口岸的贸易给予优待。此后,两国又签《中韩边界善后章程》,至此,两国关系进入了新的时代。
中朝两国平等关系的建立和《中韩通商条约》的签订,对中朝两国关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主要表现在:两国彻底结束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封建性的宗藩朝贡关系,使两国得以结成平等互助关系,有助于两国关系的友好和平发展;两国商民在对方通商口岸经商和在内地通商,促进两国贸易的发展;保证了两国边界平静与安宁,减少边界纠纷之发生。总之,两国近代关系的建立有助于两国的友好发展。
21世纪的东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两极格局的瓦解,冷战时代已经结束。但是朝鲜半岛并不太平,由于它特殊的地理位置(东北亚的中心)依然是中、美、俄、日等国利益的交汇点。如何构架新的东北亚国际秩序呢?回顾历史,鉴往以知来。通过中朝宗藩关系的瓦解,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繁荣强盛的中国是东亚和平和稳定的基础,朝鲜半岛的独立自主和强盛是维护东亚和平稳定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注释:
①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Z].北京:三联书店,1957.
简珍珍(1992-),女,江西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4级在读研究生。
K256. 3
A
1672-5832(2015)12-01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