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一神教的产生
——读《摩西与一神教》引发的思考
2015-11-17余希田
余希田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
犹太一神教的产生
——读《摩西与一神教》引发的思考
余希田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
近来,拜读了弗洛伊德的《摩西与一神教》,颇为感触。其中是以其独特的精神分析理论进行解读的。他将其学说运用于宗教史、文化史的研究上,得出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结论。在这本书中,对一神教的理论核心——原罪说、摩西是埃及人、埃及宗教对犹太教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论述,很是精彩。其中的埃赫那吞改革与犹太一神教的产生之间存在联系这一问题吸引了我。
1 弗氏推论
众所周知,以摩西命名的犹太教与埃及宗教是尖锐对立的。因为在埃及宗教中,不同地位和起源的神多的叫人数不清。而犹太教却是一个一神崇拜的宗教。由此我们就不得不思考:是怎样一种可能使这截然对立的二者产生关系?而弗氏却再次基础上推断出:“摩西给犹太民族带去的宗教虽然不是当时埃及奉行的那种宗教,却仍然可能是一种埃及宗教。”
埃及的第十八王朝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时代,它创造了灿烂的建筑和艺术,留下了许多国王的威名。军事战略家图特摩斯三世,著名金棺的拥有者幼主图坦卡蒙。埃赫那吞发动的那次宗教改革加速了这个古老王朝之末日的到来。该宗教改革的实质是在多神崇拜的埃及提倡至高神的崇拜。但是其后继者彻底的否定了埃赫那吞宗教改革的成果,重新复兴了对阿蒙神的信仰。而在十九世纪的晚期,考古学者在阿马尔那的发现似乎有证明一些弗氏的推论,当地发掘的大量泥板文书揭示了一些埃赫那吞改革的内容,尤其是包括了一些与摩西十诫实质内容相近的诫命。这些言辞从一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伦理准则与摩西十诫是多么的相像。这也使弗氏认为:如果摩西是一个埃及人,如果他把自己的宗教传给了犹太人,那这种宗教就是埃赫那吞的神教。在一切假定成立下,弗氏推断“摩西可能已经成为新宗教的自觉跟随者,他充分理解了新教的基本原理,并且加以融会贯通。随着埃赫那吞的死及其后的反应,他看到自己所有的希望和憧憬都断送了。在这样的非常时刻,他产生了一种反抗,就是为了寻找一片乐土,建立起自己心中理想的国度。当然,弗氏也承认必须审视其他的可能性。”
2 偶然与必然
如韦博在《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一文中说:“在遭受政治磨难的民族—例如古代犹太人—那里,救世主的名字首先附在古代英雄传奇中流传下来的那些力挽狂澜的救星身上。在这个民族身上,而且仅仅在这样的连贯性中,一个民族共同体的苦难,由于极其特殊的条件,变成了宗教救赎寄望的对象。”在《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中又说:“先知预言出现在西方,特别是在近东,带来极其广泛深远的影响,不过,却是以极为独特的历史情境为其先决条件的。若无此种先决条件,则尽管自然条件有多么不同,那儿的发展还是极其可能轻易地就走上类似亚洲、尤其是印度的轨道。”个人认为这对理解一神教的产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首先,从地域环境看,犹太民族的地域环境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巴勒斯坦不偏不倚正位于尼罗河各大城市与幼发拉底河各大城市之间。由于其位置重要,商业固属发达,而战争亦难避免。这块地区由于自古即成兵家必争之地,因此,一次又一次战祸不断向它袭来”。“它变成了美索不达米亚及埃及的磨心。”这就是说犹太人所处的巴勒斯坦地区,命中注定是列强虎视之所,命中注定是大国逐鹿之地,生活在这里的生灵命中注定要遭受涂炭,存在于这里的国度命中注定要遭遇覆亡。可见,犹太民族的灾难几乎是“命定”的。换言之,历史上生活在巴勒斯坦地区的民族国家“命定”地要接受苦难,而这个民族就是犹太民族。在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下,犹太民族又经历了一段特殊的遭遇。从公元前八世纪至公元前一世纪,犹太民族被反复的征服和凌辱。而这一段时间的经历就是被韦伯提到的“民族共同体的苦难”。并且,这样一种“苦难”又具有如此漫长的“连贯性”。整个“民族共同体的苦难”持续了差不多整整七百年。七百年,几乎整整三十代人,代代相传着一个共同的悲惨故事。这样一种经历,一种足以使一个民族刻骨铭心的经历,在古代,除犹太人之外,再无他人。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犹太民族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和传统。这样一种文化和传统的取得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他们当时那段特殊的经历。犹太民族特殊的经历使得他们在邻近文明那里认识的“美好”生活和政治模式不具有或失去了实现的可能。在世俗或现实道路的最后一线希望被封堵之后,犹太民族基于整个民族的延续就不得不选择了另一条神圣的道路。
历史上不再有任何一个民族像犹太人这样无助、无望。在数百年的时间里,这个民族的伤口一直在流血,不得抚平;且旧伤未愈,又添新痕。而世俗国家又是如此无力。亡国灭族,却无人能够拯救。整个民族没有自己的国家可以信赖和依靠,犹太人看不到任何中兴的希望。久而久之,在残酷和悲惨的现实面前,犹太人也就彻底断灭了由世俗力量来复国的念头。而当一个民族彻底断灭了从自己国家那里获得依赖的念头时,对神的绝对托付和忠诚也即一神宗教的产生才有可能。换言之,只有世俗的无能,才会使人们不得不转向去求助神的庇佑。犹太国家灭亡之日正是一神宗教产生之时。一部民族悲剧史带出了一部一神宗教史。
另一方面,“民族共同体的苦难”只赋予一神宗教产生以可能性,但没有赋予它以现实性。一神宗教的产生又是与犹太民族特殊的先知群体密切相关,这是犹太民族主观上的因素。基于自己特殊的经历和条件,犹太民族的先知们采取的方式是:将本民族的灾难归咎于对耶和华的离弃和背叛,使整个犹太民族有一种负罪感,并最终将整个民族统一在耶和华的旗帜之下!就这样先知们将犹太民族“苦难”这一外在原因转化为犹太历史“罪恶”这一内在原因,将作为客观条件的“苦难”主题转换为主观条件的“罪恶”主题。正是在先知们的启示、劝勉、引导、带领下,犹太民族最终作出了一神信仰的选择。不过,这一选择不是一蹴而就的,正如弗氏在《摩西与一神教》中指出的,摩西之于犹太教的努力曾遭到犹太人的激烈反抗,他们发动叛乱,并将其杀害。但是即使如此,摩西及直接随同摩西的利未人一起返回来的犹太人,则同生活在巴勒斯坦、西奈半岛与阿拉伯间那些和他们近亲的部落联合,采取了一种新的宗教,敬奉火山神耶和华的宗教。由于耶和华神原初和阿顿神的形象非常之不同,他现在必须改变自己,使自己与之相似,并最终完全归到摩西名下。如此一来,摩西的被打断的传统也得以延承,得以恢复。由此可见,诸多努力的成果不会在当时当地的立马显现,但是时间过去总会有所沉淀。
3 结论
在弗氏的《摩西与一神教》书中,首先假定的摩西是埃及人这一观点,但他又是犹太教的创始人。这看似矛盾的观点却使得弗氏可以大胆的作出进一步的推论:摩西一神宗教是受到了埃及宗教的影响的。其实,毋庸置疑的是,在犹太民族那段长达七个世纪的周游过程中,犹太宗教也是无法避免的受到来自于其他国家、民族信仰的影响。尽管如此,这样一些补充条件只具有启示或辅助的意义,而并不对一神宗教的产生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
一神宗教或犹太宗教的起源是:由一个特殊的民族,在一个特殊的地域和一个特殊的时间,由于极其特殊的经历和特殊的条件承担起了人类所赋予的特殊使命。总之,正是以上因素的集合,最终却使得原来特殊的东西具有了普遍性,原来偶然的东西具有了必然性。
[1] 史习江:《原罪、救赎及其他》,读书与评论。
[2] 薛华:《弗洛伊德的摩西》,信阳师范学院学报第三十卷第四期,2010年7月。
[3] 弗洛伊德:《摩西与一神教》,李展开译,现代西方学术文库。
[4] 吾敬东:《再论一神教的起源》,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
余希田(1994-),女,江西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4级在读研究生。
C951
A
1672-5832(2015)12-01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