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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及机制建构
——以天津市三个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区县为例

2015-11-15张洪霞吴宝华

职教论坛 2015年16期
关键词:天津市培育经营

□张洪霞 吴宝华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及机制建构
——以天津市三个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区县为例

□张洪霞 吴宝华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天津市三个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区县就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现状、培训过程以及扶持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堪忧、培训体系不健全、扶持激励体系不完善,于是,试图基于观念体系、教育培训体系、扶持激励体系和认定管理体系尝试构建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培育机制;天津市;试点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1]。随着城镇化的逐步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但同时也使农村呈现出空心化、兼业化、女性化的发展趋势,农村关于“谁来种地、谁来喂猪”等问题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为应对这一严峻形势,2012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其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继而提升城镇化质量的中坚力量。天津市武清区、宝坻区和滨海新区作为国家认定的试点区县,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也展开了初步尝试。本研究通过对天津市三个试点区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其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构建合理的培育体系有所裨益。

一、调查对象

为了解当前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解决途径,本研究于2014年6月-8月在天津市三个试点区县对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等新型职业农民实施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问卷549份,回收率达到91.5%,剔除不合格问卷21份,有效问卷528份,问卷有效率为88%。

在本次调查的528位新型职业农民中,男性348人,占65.9%,女性180人,占34.1%。从年龄上看,受访者中以40-49岁年龄段居多,占37.3%,50-59岁年龄段占23.7%,60岁以上占9.8%,40岁以上者占总体的70.8%,31-39岁占21.2%,30岁以下者占8%,这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呈现出老龄化趋势,农业后继乏人;从文化程度上看,受访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文化素质偏低,其中以初中或中职学历者居多,约占总体的47.0%,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较少,共计占总体的22.4%。从身份(来源)上看,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身份来源单一,受访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中以长期务农农民居多,约占78.2%,他们大多是长期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技术研究等方面工作的种养能人、农技员等,而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大学生、复员军人加入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比率较低。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状况

1.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状况。由表1可见,在接受调查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中,2013年平均每户家庭总收入达10.6万元,农业收入在其家庭总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约为73.2%。从人均农业纯收入上看,受访新型职业农民平均人均农业纯收入达24373.52元,这一收入水平是天津市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8倍,但却只占天津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4.6%。(注:2013年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0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58元)。

表1 新型职业农民收入现状

2.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模式。关于经营模式的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受访的528位新型职业农民中,82.0%的受访者并未参加合作社,系一家一户独立经营,合作社带头人偏少,仅占4.6%。由此可见,天津市农业产业发展的规模效应不明显,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仍是农业主要的经营模式,这将不利于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并未充分发挥作用。农业产业化发展亟需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和组织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实现农业产业化要求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培育合作组织带头人、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在产前、产中、产后的作用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具有现实必要性。

表2 新型职业农民经营模式调查统计(n=528)

3.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使用现状。通过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中对机器、设备及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如表3所示,受访的新型职业农民经常使用农业机械、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频率并不高,分别占27.1%、19.9%、21.4%、19.2%,而从未使用农业机械、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概率则分别为30.3%、29.8%、35.8%,42.4%。这表明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素质不高,这将束缚天津市农村农业知识的应用、先进农机设备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表3 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实用现状调查统计(n=528)

4.新型职业农民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主要困难。由表4可见,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排在首位的归结于个人的素质不高,技术能力不足,占46.8%,这也体现了当前着力通过培训提升农民技能素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其次为资金不足,占21.8%;处于第三位的是土地规模过小,难以实现流转,限制了农民规模化生产经营。

表4 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调查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调查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仅仅包括通过培训的手段提高其职业技能,而且还应包涵政府如何通过相应的扶持激励政策以促进新生代职业农民的成长。本研究着重从培训和扶持这两方面调查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现状。

1.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现状调查

(1)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训的了解认知。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依托“阳光工程”展开。该工程从2004年就已开始进行宣传和实施,但通过本次调查发现,仍然有绝大多数受访者对这一培训工程不甚了解,约73.5%的被调查者没有听说过“阳光工程培训”,在受调查的528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中,接受过阳光工程资助的受访者仅占11.2%,这表明当前天津市农民培训宣传不到位,培训力度不够,农民对培训没有足够的重视和了解,致使很多培训机会浪费。

(2)累计参与农民培训的时间。被调查对象累计参与培训的次数如表5所示,共计409位受访者表示并未参加过相关的农民培训,约占总体的77.5%,参与过培训的个体约占22.5%,可见当前天津市农民培训工作实际的参训率较低,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就农民参加培训的时间而言(如表6),在接受过培训的119位受访者中,68.1%的职业农民参训时间为7天以内,这表明当前农民培训主要以短期培训为主。

表5 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培训的次数(n=528)

表6 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培训的时长(n=119)

(3)参与培训的目的。表7揭示了受调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对参与培训目的的认知,从中可见,增加收入、提高职业技能、获取政策扶持是农民参与培训的最主要目的,分别占51.3%、25.2%、12.6%,这反映出农民希望通过培训提升职业能力,实现增收致富的迫切心理。

表7 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培训的目的调查(n=119)

(4)培训的供给主体。在对调查对象参与培训的供给主体进行调查时发现,如表8所示,119位参与过培训的调查对象中,58.8%的个体参与过的培训多由政府部门提供,由农广校或大中专院校组织的培训占23.5%,而民间培训机构、龙头企业、专业协会或合作社提供培训的比率较低,分别占2.5%、6.7%、8.5%。这表明政府在天津市职业农民培训中的主导地位明显,但其他培训供给主体如民间培训机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多元化培训主体供给趋势不甚明显。

表8 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的供给主体调查(n=119)

(5)培训的类型。对接受培训的类型调查结果由表9可见,专项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仍然是农民培训的主要类型,分别占68.9%和17.6%,其中尤以专项技术培训参与比率最高。但是其他类型的培训如创业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学历培训参与比率较低,分别占4.2%、1.7%、4.9%。针对创业培训,各区县农委也在积极组织开展,但是由于该种培训仅限于理论讲授学习,缺乏实践跟踪指导服务,致使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表9 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的类型调查(n=119)

(6)参与培训的内容调查。由表10可见,调查对象接受的培训中,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和农机操作技术等常规培训开展的频率较高,分别占50.4%、56.3%、40.3%,而关乎农产品加工和贮存、经营管理技能以及就业创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开展比率不高,分别占6.7%、8.4%、3.4%。

表10 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的内容调查(n=119)(多项选择)

(7)参与培训的教学方式。关于调查对象参与培训的教学方式如表11所示,课堂讲授是农民培训中主要采用的教学形式,约占66.4%;现场指导、外出参观考察以及远程教育(或播录像)这样的培训形式所占比重较小,分别为13.4%、1.7%、3.4%。

表11 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的教学方式调查(n=119)(多项选择)

(8)参与培训的地点。从培训的地点看(如表12所示),调查对象接受培训的地点以乡或村学校居多,占40.3%,这说明当前农民培训本着不折腾农民、方便农户参与为原则来设置培训地点。当然农广校作为农民培训的供给主体,也是农民参与培训的主要地点,约占26.1%。

表12 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的地点调查(n=119)

(9)培训的师资来源。关于农民培训的师资来源如表13所示,调查对象所接受的农民培训中,培训师资大多来自于农技站的技术人员,约占54.6%,其次为相关学校的教师,约占16.0%,还有一部分培训师资来自于各地的拥有丰富实践操作经验的 “土专家、土秀才”,约占15.1%。表明当前天津市农民培训的师资来源渠道较为广阔。

表13 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的师资来源(n=119)

(10)参与培训的教材。参与过农民培训的被调查者表示,在接受培训时,培训机构提供正规出版教材的占30.3%,自编教材或提供讲义的占26.9%,培训机构不提供教材的占42.8%。调查表明,多数培训机构在对农民进行培训时不提供书面资料,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如在进行培训时不提供相应的资料,农民可能对培训内容理解不深刻,从而影响培训的质量。

(11)调查者对培训效果的自我评估。当问及调查者参与过的农民培训对自身的帮助时,认为培训对其自身从事相关农业生产经营具有很大帮助的占21.8%,认为有较大帮助的占22.7%,50.4%的受调查者认为培训效果一般,有5.1%的个体认为培训对自身没有任何帮助。

2.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现状调查

在农民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政府已经提供的支持策略见下表14。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政府当前最主要的扶持农民生产经营的手段为税收优惠,占61.0%;其次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占29.7%;再次为组织人才培训并实施监督,占27.1%。而对农业保险服务、规范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通过鼓励土地流转扩大农户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分别占11.7%、11.7%、17.0%。

表4 新型职业农民所接受的扶持调查(n=528)

三、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堪忧

首先,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从调查来看,近77.7%的受调查者仅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知识结构较为单一,高学历的人才逐渐流向城市,这与发达国家农业从业人口中45%-65%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相比差距甚远,当前大多数新型职业农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依靠传统经验,经过专门知识技能培训的比较少,缺乏市场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偏弱,很难适应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其次,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素质不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主要体现在对先进的农业技能和现代化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和掌握上。本研究通过调查发现,试点区县的新型职业农民使用农业机械、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频率并不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必将给我市农业农村知识的应用,先进的设备和生产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带来新的挑战,也势必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掣肘[2]。

再次,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的市场意识不足,经营模式落后。通过调查发现,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的市场观念不足,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呈现随大流的从众心态,见别人种什么赚钱,便一窝蜂跟上,忽略了对市场信息的捕捉,导致盲目生产。在经营模式上,大部分的农民仍然采用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形式,这表明当今天津市农民组织化程度还是比较低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业规模效应的缺失,严重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影响了他们示范带头作用的发挥。

(二)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不健全

第一,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天津市一部分农民培训内容与农业技术相关,但其理论性过强,与生产实践联系不够紧密,加之缺乏“田间演示”,农民自觉实用性不够,导致其参训率不高。此外,当前的农民培训主要涉及文化知识和农业技术类,忽略了农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和心理健康的疏导,思想政治教育和健康常识方面的培训内容较为贫乏。

第二,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当前大多数农民培训仍采用传统的培训模式,通过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以举办培训班、课堂讲授的形式进行,无法深入到农民的实际生产和意识层面,不能反映新型职业农民的不同需求,尤其难以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层次差别进行差异化的培训,致使培训流于形式,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

第三,培训对象缺乏甄别。当前一些农民培训为了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的对象上不加选择,不管男女老少,亦不论文化程度的高低,一律参加教育培训,从而导致所教授的农业知识和技术难以实现有效传递。

第四,培训时间短,后续培训少。当前天津市农民培训在培训时间上以短期培训为主,且培训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由于时间的限制导致农民培训只能以理论讲解为主,即使有实践操作,也只能是“蜻蜓点水”,没有达到传递农业科研成果的实际效用。一次培训完成后,后续培训跟不上,使得农民对所学的知识和技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难以形成体系。

第五,培训师资匮乏。对农村一线农民的培训,既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要有很强的实践经验,还要有良好的授课技巧,这对培训的师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对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调研情况来看,多数培训都是临到培训的时候才从当地的职业院校或农业部门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来讲课,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理论和实践结合较好的师资队伍,尚未形成有计划、有分工、有步骤的师资培训机制。

第六,培训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农民培训日益重视,农民培训的经费投入增长较快,但是相对于参训人员的增加,培训经费可谓“杯水车薪”,特别是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经费来源单一,培训主要以“政府买单”的形式开展,但是由于财政拨款到位时间较慢,农民培训组织和机构需要预先垫付培训资金,这对于部分经济实力较为薄弱的培训单位或农村基层机构而言则较难负担,致使培训任务较难有效落实。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激励扶持配套不完善

目前一旦提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多数地方政府就是谈农民培训,简单地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同于农民培训。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缺乏统筹考虑,更缺少明确的政策支持。这与国家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要求相去甚远,2014年国家农业部在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要转变观念,变培训为培育,除了通过教育培训这一环节外,还需要通过政策扶持、认定管理等环节来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但是我们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依序开展,但是政策配套支持、激励措施却跟不上,极大地伤害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例如我们在调研中听到最多的反映就是新型职业农民都有扩大生产规模的意愿,希望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评价鉴定后,在土地流转、信贷等方面能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但接受调查的各地均没有此类政策安排,即便有的地方有类似的政策,也很难落到实处。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的建构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基于四个体系尝试构建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即观念体系、教育培训体系、扶持激励体系和认定管理体系。

(一)转变观念体系

作为农民自身,转变思想观念、明确主体地位是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也就是说,新型职业农民要积极摆脱传统、封闭的思想观念束缚,提升现代观念,以开放、包容的心态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抓住农村发展机遇。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更强的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创新意识以及抵御市场风险和驾驭市场的能力,那么新型职业农民要实现自身的发展,首先亟需增强市场意识,搜集市场信息,提高市场决策的敏锐度[3];其次要学会经营,掌握一定的现代营销策略和技术;最后还需要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学会从国家政策中汲取农村新产业信息,从而实现创业致富。

(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第一,完善培训课程,丰富培训内容。新型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农民,他们需要具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有组织、守法纪等基本素质。针对这些要求,培育主体需要进一步完善培训课程,建立体系完整、针对性强、内容丰富的课程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现代农业技术教育、农业信息化教育、农业经营管理教育、农村创业技能教育、农业环保教育、农业政策和法律教育、农业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培训内容,以综合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促进其全面成长。

第二,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性。在培训方式上,各地需突破当前传统的培训方式,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农民的需求,积极创新多元化的培训形式,如推行“田间学校”,在田间地头,农业劳动第一线为农民进行先进技术的指导和现场教学;采用参观考察的形式,让部分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有机会“走出去”,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的生产经营经验,将新的观念、新的知识、新的技术“引进来”;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的培育方式,利用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积极打造智慧农民云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网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在线认定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

第三,拓展培训师资来源,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在现有的以农广校、农职校、农技部门、大专院校、龙头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师资来源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专业咨询培训机构、涉农中介机构等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师作为培训师资,形成多元化的师资来源。

第四,加大投入,形成多元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投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个人为补充的多元化培训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纳入到财政支出的范围,设立培训专项资金。

(三)完善激励扶持体系

要充分发挥好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建立起一个有足够吸引力的激励扶持政策体系,让农民朋友看到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之后的实际利益。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激励和政策扶持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类推进、优先支持、持续发展”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针对农民的需求,制定政策,捆绑项目,集中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4]。

(四)构建认定管理体系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工作对落实相关扶持和激励政策、激发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各地需要及时出台相应的认定管理办法,按照严格认定、分级管理的要求,体现精准化认定的原则,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和条件、认定的组织实施机构以及认定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5],被确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先享受各级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接受各级政府的跟踪管理服务。

[1]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EB/OL].http://forum.home. news.cn/thread/130283373/1.html.

[2]韩娜.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3.

[3]张亮.我国新型农民培育模式研究[D].石家庄:河北农业大学,2010.

[4]山西晋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EB/OL].http:// www.chinesefarmer.cn/.

[5]刘曙光.湖南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09.

责任编辑 肖称萍

张洪霞(1981-),女,四川射洪人,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及人事测评工作研究;吴宝华(1959-),男,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农村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产城融合视阈下稳步城镇化与新生代农民就业转型协同机制研究”(编号:13AJY008),主持人:刘洪银;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项目“新型城镇化道路模式研究”(编号:TJYY13-025),主持人:吴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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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7518(2015)16-0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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