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的中草药翻译策略
2015-11-14张松左宝霞
张松 左宝霞
摘 要:中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中草药作为中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样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内涵。目的论把翻译定义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主要原则有“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诚原则”,可以很好地指导中草药的英译,促进中医学的对外交流。
关键词:中草药;目的论;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7-0097-02
引言
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日益密切,中医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瑰宝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理念越来越为西方人所接受和认可。探索中医学的英译策略对中医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传播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中医学的用语具有高度的语义概括特征,并且在表述结构方面极为简洁,加之中西文化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得中医学术语的翻译并非易事。中草药作为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同样承载了深刻的文化内涵,翻译人员在将其英译时应选取适当的翻译方法和策略,只有恰当的翻译才能达到宣传传统文化、促进中医学对外交流的目的。
一、目的论概述
目的论起源于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是该理论学派最重要的理论。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翻译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要求都明显增加,其中科技翻译变得尤为普遍,德国的功能派应运而生。随后,其代表人物之一的维米尔(Vermeer,HansJ.)提出了功能主义翻译学派的核心——目的论。
目的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关注的是“译作的目的”,其主要观点如下:1)翻译是一种基于原语文本的有意图的、人际间的、部分通过语言媒介实施的跨文化互动行为。作为一种有目的的互动行为,翻译有意图性。翻译的意图性体现翻译活动的参与者所要达到的意图。2)翻译的基本原则是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在这三个原则中,目的原则是第一位的,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从属于目的原则,忠实原则从属于连贯原则。3)翻译行为的发起者确定翻译目的,规定翻译要求。译者应根据翻译要求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制作出目标文化的文本,以表达原语文化文本接受者的交际意图。4)翻译的标准应当是合适,而不是等值。
二、中草药名称的特点
中草药主要以植物药材为主,其历史悠久,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同疾病做斗争的实践中认识的,并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所使用的独特药物。中草药的命名方式多样,有以入药部位命名的:如橘核,橘红,芦根,首乌藤等;有根据其形态特征命名的:如水牛角,土鳖虫,怀牛膝,狗脊等;有依其气味命名的,如苦参,苦杏仁,酸枣仁,鱼腥草等;有根据颜色命名的:如赤小豆,白芍,红花,金银花等。由于中草药多以天然植物为主,所以一般情况下,其药名常直接取用于原产物名,这也是中草药名称大都短小凝练,但在内容上却承载了浓厚的中国本土文化的原因。
三、目的论与中草药翻译策略
与传统的“等值观”不同,目的论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完美对等”,而是强调译文应在分析原文的基础上,以译文的预期功能为目的,选择最佳的处理方法,也就是说译者必须能够针对特定翻译目的选择特定的翻译技巧与策略。中草药名称的翻译是为了传播中国医药文化,使其能够被国外医务工作者和相关人士所了解,并促进领域内的学术交流,因此原文语言意义的“准确表述”与原文文化内涵的“忠实传达”以及译文形式与风格的“整齐划一”是中草药的翻译要义,而这正与目的论视角下的“目的原则”“忠实原则”及“连贯原则”不谋而合。
(一)以“目的原则”为指导
以直译为主的翻译策略能够较准确地传达原文的语言意义。如前所述,中草药名常直接取用于原产物名,因此这种译法适用于该草药所属物种在中西文化中均存在的情况。比如将“生姜”翻译为FreshGinger;将“鳖甲”翻译为TurtleShell;将“羚羊角”翻译为Antelope'sHorn等。在上述译例中,“生姜”“鳖甲”和“羚羊角”均为中西方共有之物,因此原文的意义能够在译文中得到准确地再现,进而达到翻译的目的。换言之,如果某物种只存在中方文化而在西方文化中并不存在,则不能采取这种策略。这种意义上的准确传达确保了在译文中提及此物或是在译文读者阅读之后并不会出现不知所云的现象,使译文读者能在结合自己的日常经验的基础上较为合理而准确地理解原文所指的对象。可以说,这种翻译策略在中草药的翻译中是较为常见的。例如:
桑叶 Mulberry Leaf
金银花 Honeysuckle Flower
菊花 Chrysanthemum Flower
槐花 Pagodatree Flower
海藻 Seaweed
干姜 Dried Ginger
浮小麦 Light Wheat
大青叶 Woad Leaf
葛根 Kudzuvine Root
艾叶 Argyi Leaf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直译都够达成中草药的翻译目的。由于有些中草药在命名上与其所指的实际含义本身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如果将其语言意义进行直译必然会导致译文与原文基本内涵的偏差。以“龙骨”的翻译为例,“龙骨”为古代哺乳动物如象类、犀牛类、三趾马等的骨骼的化石,如将其翻译为DragonsBone,则虽然在形式上与原文达成一致,却于无形中缩小了原文所指的内涵范围,而这必然会导致原文读者与译文读者在理解方面的偏颇。在这种情况下,以直译为主的翻译策略显然不能实现翻译的目的,因此要另辟蹊径。
(二)以“忠实原则”为指导
中草药的名称带有浓厚的中国本土文化特色,因此其翻译只有做到对原语文化的忠实才能达到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对于译语文化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中草药名称,在翻译时应采用以意译为主的策略,使原文所指的具体文化内涵在译语中得以重现,同时要注意使译语的结构与原语结构保持一致,以兼顾形式上的“准确传达”。比如:将“半边莲”译为ChineseLobelia;“半边莲”主产于中国以及印度以东的亚洲一些国家,在西方文化中并无与其完全对应的事物,因此翻译时使用了描述性的语言将其产地与其在译语文化中的近似物相结合,在文化内涵上做到了忠实于原文。又如将“丹参”译为RedSageRoot;“丹参”是我国传统常用中药材,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其根细长,呈圆柱形,外皮为朱红色。在将其英译时,译者充分考虑到了它的上述特征,将它的颜色和外形特征等体现在译文中,最大限度地将原语文化保留在译语中,实现了对于原语文化内涵的“忠实”,达到了传播文化的目的。这样的译法通常适用于某药材在国外少有甚至没有的情况,并且在翻译时应将其主产地保留在译文中。如下所示。
大枣 ChineseDate
当归 Chinese Angelica Root
冬虫夏草 Chinese Caterpillar Fungus
桂枝 Chinese Cinnamon
鸡内金 Chicken's Gizzard-skin
肉桂 Chinese Cinnamon Bark
山药 Chinese Yam
五倍子 Chinese Gall
(三)以“连贯原则”为指导
连贯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语内连贯和语际连贯。语内连贯是指构成语篇的句子之间的深层语义关系;而语际连贯则是指译文和原文在某种程度上的联系。在中草药的翻译过程中,由于原语在形式上多为由两到三个汉字组成的词组或短语结构,彼此孤立、前后文之间没有体现出明显的语义联系,显然,语内连贯的原则在此并不适用。然而,译文和原文始终存在某种程度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是语言形式上的也可能是语言风格方面的。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要通过语言形式或文体风格的契合来实现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语际连贯。就形式而言,中草药名称一般为两字或三字表达,在英译时也应保留这种形式特征,将其译文控制在三词以内。就风格而论,中草药的名称简短而朴素,在翻译时同样要将这样的风格特征重现于译文中,在保证语义传达准确且不打折扣的前提下避免使用过多的修饰性语言。译例可参见上文所列。
四、结语
中草药名称的翻译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不是文学作品的翻译,同时也有别于其他医学类文本的翻译。在选取翻译策略时应充分考虑到翻译的目的以及目标文本的目的,也就是目的论学派所提出的“目的”问题。将目的论的“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诚原则”应用于中草药名称的翻译可以很好地解决所谓的“目的”问题,是目的论理论研究与应用翻译实践相结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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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ion Strategies of Chinese Herbs in the Light of Skopos Theory
ZHANG Song, ZUO Baoxia
(Tianjin Tianshi College,Tianjin 301700,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