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R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与思考

2015-11-14李鹏程佟岩

学理论·下 2015年9期
关键词:实施现状解决对策

李鹏程 佟岩

摘 要:本文以R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为切入点,通过对其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改善的措施,充分实现新农合的惠民功能,促使R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加完善,提高村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7-0041-0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重建工作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机制已经慢慢地走向成熟。它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国农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对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农合在取得卓越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影响了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发展。

一、R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现状

近年来,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截至2015年,R村共有村民106户,共计637人。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624人,参保率高达98%。随着新农合工作的不断开展,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有所提高,参保积极性也在不断提高,真切的从新农合制度中得到了好处,也让农民对新农合有了高度的信任感,更加认可新农合制度,对于新农合的工作也更加配合。但是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对制度一知半解,对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不满意、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政府对医疗机构和医药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只有不断地完善才能实现新农合的惠民意义,促使R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加完善,村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二、R村新农合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R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影响了新农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村委会宣传工作不到位

农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载体,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因此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知与认可程度对新农合制度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时至今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已经实行十几年,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了一些了解。但是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的宣传存在着盲点和薄弱点,因此无论是从农民自身还是基层管理干部或者基层医务人员来说,都对新农合的认识都存在着不足之处[1]。

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村民参保数据可以看出,R村的参保率高达98%。但是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高参保率并不等于高认知度。在参与调查的200人中,几乎全部都参加了新农合,但是高达80%的人对新农合是基本不了解的,参合的原因是“随大流”,17%的人是了解一些,只有3%的人很清楚。这些都是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才导致的。

(二)资金利用不合理,沉积现象严重

新农合基金到账以后,如何最大限度地把新农合基金利用起来为农民办实事,减轻经济负担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资金能否充分利用对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有着巨大的影响,也会直接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R村的新农合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共用一个账户,家庭成员不得不缴、漏缴,不得共享。即假设一个参合家庭有6口人,每位家庭成员2015年均需缴纳110元医保费,即660元,但是如果只有一个人生病,那么最多只能报销100元,其他的资金则划入家庭账户,成为家庭账户“沉积资金”。而沉积的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很有可能演变成“资金沉积”。基金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这样很容易给农民造成一种错觉,自己缴纳的钱最终并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从而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会使农民对新农合失去信心。

(三)对医药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足

医药市场的健康运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多方经济主体都有重大影响,关系到新农合的根本。如果对医药市场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导致药品市场的混乱,最终影响新农合制度的正常运转。虽然近几年政府加强了对医药领域的市场监管,但是仍然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现象。经调查笔者得知,R村可以报销的药品均需从“河北医药网络采购平台”上采购,不是从该采购平台上采购的药品是不可以报销的。但是,在该平台上采购药品却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该平台上的药品均来自于药厂投标,很多药品标价过高,有同等药效的可替代药品相比却要便宜很多,但是很多可替代药品采购平台上却并不提供。农民对那些高昂的药品并不认可,因为即便报销以后的价格还是要比可替代药品贵很多,因此,这些药品并没有市场,给新农合的顺利实施带来困难。第二,该平台上存在虚假投标现象。有一些常用药品,厂商为了中标,虚假报低价格,但是中标以后如果真的按照投标价格出售药品就会造成亏损,因此,厂商一般会拒绝出售药品,使得常用药品无法采购。这些都是对市场监管不力造成的,都会对新农合有重大影响。

(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资金供给短缺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起步比较晚,发展也是长期滞后,虽然近几年国家对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由于起步晚,农村的基础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是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而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建设的投资,加强对农民的医疗资金投入。而在我国范围内,大部分的医疗资金都投入到了城市,使得乡村地区资金短缺,农民很难得到充足的医疗补偿。

2015年,河北省出台《河北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该框架规定,一般门诊统筹基金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每参合农村居民不低于50元提取;一般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乡、村两级5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300元[2]。在调查过程中笔者了解到,2015年,R村的一般门诊补偿比例是45%,封顶线为100元,实际提取金额为40元,而可用金额才20元。因为在40元的提取金中,市卫生局要压10个点以备有不时之需,乡一级也要压10个点用以报销使用,导致参合农民真正可以报销的一般门诊统筹基金人均才20元。据了解,2014年一年时间,R村所有参合农民624人一般门诊报销总额才不到7  000元。这个数字其实是远远不够的。资金供给短缺,补偿数额不足,给新农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也让农民无法得到真正的实惠,会打压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三、完善R村新农合制度实施效果的相关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开展好新农合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把新农合制度落实到实处十分重要。当发现问题后,要认真思考,及时解决,为新农合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对于R村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解决办法。

(一)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农村设计的,农民是新农合的直接参与者,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直接影响了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对新农合制度有了解的人群主要是因为自己或者家人有过报销经历,知道一些相关的报销比例和报销程序。而没有相关经历的农民则对此一知半解。再者就是负责相关工作的干部和医务人员对此比较熟悉,但是因为缺少文字性的文件,导致干部和医务人员也对新农合的一些问题不甚清楚。这些都是因为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

现阶段R村的宣传工作只停留在强调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而对新农合的具体内容、细节方面则宣传不足。因此笔者认为,想要做好宣传工作,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对干部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将新农合相关具体信息形成文字性的文件,便于研究,加深其对新农合在R的具体政策的认识。第二,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采用画报、实用性宣传册比如夏天用扇形的宣传单等方式,详尽的讲解关于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报销流程、基金分配等知识。使农民对新农合制度有一个系统的了解。

(二)合理利用资金,建立家庭账户共享机制

资金是新农合制度的血液,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持。资金的合理利用关系着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合理的利用资金不仅能提升农民对新农合的信赖度与支持度,也能减轻新农合筹资压力,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具有重大现实作用。

R村的新农合资金因为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家庭成员只能使用自己的报销金额而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这不仅造成资金的沉积,也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家庭账户共享机制解决这一问题。即参合时以家庭为单位缴纳费用,报销时也以家庭为单位报销,按照家庭人口总数计算可使用的报销费用上限。如果一个家庭有3口人,则根据每人可报销100元的封顶线可以计算出该家庭的报销封顶上限是300元。无论哪个家庭成员生病均从这300元费用中报销,家庭成员个人没有报销上限,只要满足所有家庭成员报销费用总数小于或等于300元即可。由此,可以解决资金利用不充分,资金沉积的问题,同时也使资金用到了实处,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医药市场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根基,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医疗体系得以正常运转的保障。如果新农合制度下的药品采购发生问题,导致采购的药品不实用价格高,常用药品因采购不到而短缺,使农民无法真正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就会导致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不信任,降低参合的积极性,而药品市场的混乱,虚假报价,甚至很可能使新农合制度成为摆设。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第一,政府介入,对药品实行定价管理。根据不同的药品类型,制定不同的药品价格监管制度。对于一些常用药品或者需求量大具有特定治疗方向的药品可以制定价格上限,同时也可以给予制药厂商一定的补助,实现病人和厂商的双赢,以保证药品供应充足,医药市场的健康运转。第二,加强对医药厂商的监管力度,一旦中标,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严禁虚假投标、虚报价格。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必须严惩以正视听,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以确保医疗机构药品充足,药源可靠,农民有药可医。

(四)合理规划基金,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资金的投入

资金在新农合制度的运行中至关重要,它是农民参合最具吸引力的筹码,也是新农合作为惠民制度的重要体现。合理规划资金,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笔者建议,可以适当根据具体情况提高一般门诊统筹基金的提取额,从而提高农村实际可用金额,使得这些基金可以真正用到实处,为农民带来实际的好处,加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信任和依赖,提升农村的医疗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秦美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责任的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3.

[2]张淑会.河北省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提至最高12万元[EB/OL].(2015-02-06)[2015-06-04].www.yzdsb.com.cn.

猜你喜欢

实施现状解决对策
试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在吉林省的实施现状
助学金使用情况现状及对策研究
余额宝的理财方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中小型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及分析研究
对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原因及对策的研究
参与式教学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实施现状及提高策略
小学数学教师新课程实施现状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