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警犬技术在侦破6.8持枪杀人案中的使用成效
2015-11-13张润国
张润国
一、案件基本情况
某年6月8日22 时53 分许,阿木尔林业公安分局接到报案,阿木尔镇居民于某(男)、马某某(女),夫妇被人枪杀在家中。经侦查,被害人的女婿秦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去向不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侦破,经案情分析认为:大兴安岭多为林区,犯罪嫌疑人如果携带枪支进入茂密的森林,不仅会给抓捕增加困难,而且会造成更大的潜在威胁。经领导研究决定立即派带犬民警张润国、张志刚携带警犬“大帅”和“卡奴”乘直升飞机赶赴现场。
二、警犬使用的具体情况
(一)利用警犬追踪能力寻找突破口
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中心现场留有大量血迹,四处围观群众很多,现场条件异常复杂,最终也没能发现有效的使用嗅源。经分析商议,张润国从犯罪嫌疑人家里找来了犯罪嫌疑人常穿的一双鞋子,以鞋子做嗅源对案发现场周边展开地毯式的搜索,终于在受害人家院门外东侧路边发现一枚不太完整的足迹,经技术人员现场分析鉴定确认是嫌疑人所留。于是立即以此足迹为嗅源进行警犬追踪,警犬 “大帅”被付予嗅源后显得很兴奋,起点突破的很顺利,上线明显,作业状态也非常稳定。向北追踪约100 米左右(期间共穿过两条胡同口)后拐上向东的一条林区防火通道,继续向东追出2500 多米后进入一处松树苗圃内,在一块树苗地边“大帅”卧下示警,遂发现示警处有猎枪子弹1枚。经技术人员检验认定和案发现场弹壳是同一型号猎枪子弹,藉此判断犯罪嫌疑人在此地滞留过,猎枪子弹是犯罪嫌疑人遗弃的。指挥部以此为依据,决定从发现子弹处为中心点,以方圆10 公里为半径进行布控,最终在布控范围内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成功抓获。
(二)利用警犬搜索能力寻找作案枪弹
抓获嫌疑人后却未发现枪支和子弹,经突击审讯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逃跑时高度紧张,随手把猎枪和子弹扔掉,具体位置早已忘记了。现场指挥员指示使用警犬进行搜索,于是带犬民警将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地点确定为搜索起点,以现场的弹壳为嗅源,对犯罪嫌疑人走过的路线及周边进行仔细地搜索,在搜索约4公里左右时,警犬“大帅”、“卡奴”均出现体力透支的现象,无法继续作业,于是在原地休息进行调整。待体力稍加恢复后,就再次投入到搜索当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搜索到一处小河边时,“大帅”有了示警反应,最终在河边的草丛中成功地把枪支和子弹找到,为6.8大案的破获和诉讼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分析讨论
(一)在该案中,警犬能够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给破案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及时有效地发现犯罪线索,发挥了人力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体现了警犬使用的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对节约了办案的成本。
(二)在使用警犬时,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嗅源,确保追踪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体现了有效嗅源的重要性。避免了在追踪时误导警犬的正确方向,延误了破案的有利时机。
(三)带犬民警在使用警犬前要及时地与侦查员、现场勘查人员进行沟通,对受害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讯问,及时了解案情,熟知现场方位及周边环境,这有利于追踪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了警犬技术工作的全面性。
(四)警犬的日常训练要力求贴近实战,理论与实践也要相互验证,而模拟化训练更要贯穿始终。警犬只有具备了实战能力,才能更好地为破案服务,这也是警犬使用的基础和前提,体现了警犬工作的务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