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极探索缉毒犬在监管场所查毒的工作模式
2015-11-13董继霖
董继霖 陈 磊 张 杰
缉毒犬以它特有的快速、高效、准确的工作,被各级公安机关、海关、边防武警部队等部门列为查毒、禁毒的有力武器,在被广泛使用的同时,已收到了显著效果。目前,我市缉毒犬归口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主要应用于涉毒案件的毒品搜查、机场、车站等场所的定点查缉、娱乐场所的清查、治安检查站(卡口)的随机抽查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涉毒人员范围的扩大,藏毒、运毒方式的不断更新,我们感到缉毒犬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使用的空间。
近期,我局刑侦部门联合监管支队、戒毒所等单位,使用缉毒犬在监管场所开展了多次毒品清查行动,收到较好效果。与以往针对公开场所和嫌疑人员使用缉毒犬不同,我们在拓展缉毒犬使用范围的同时,探索、创新了一条确保公安机关内部场所及人员安全的新模式。
一、模式建立的背景原因
随着全国禁毒会战的不断深入,公安监所羁押涉毒人员的数量剧增。2014年10月份以来,青岛市第一看守所月均羁押量、第三看守所(女子监区)月均羁押量、拘留所日均羁押量均创历史新高。2015年1月15日夜间,值班民警在为一名涉嫌贩卖毒品的嫌疑人孙某办理收押手续时,发现其行态可疑,刻意回避民警的目光,对其进行体检时该嫌疑人神色慌张,立即引起民警警觉,遂对嫌疑人的衣服里外进行认真检查,最终发现一包白色的晶状固体,后经辨认和询问嫌疑人,确定为冰毒(约0.3 克)。2015年1月17日10 时许,拘留所民警在对即墨市公安局送押的涉毒被拘留人员何某某(女,53 岁)进行人身及物品检查时,从其上衣袖内查获两小包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状物品。
监所安全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针对个别不法分子想方设法通过随身藏毒、会见送物等各种方式,企图将毒品带入监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敏锐洞察这一监管与反监管斗争的新形势,要求全市公安监所加大安检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严禁毒品等一切违禁品流入监区,全力确保监所安全。
二、模式的探索及运用
面对现状,监管支队经过调研后决定与刑警支队开展紧密合作,使用缉毒犬在监所单位进行毒品清查工作。该想法也得到了刑警支队的赞同和大力支持。经过对监管场所收押、看押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对监所环境进行实地勘查,发现在收押人员随身物品、在押人员监室、会见送物人员及所送物品、在押人员身体等环节和部位容易存在藏毒、运毒的可能。对此,刑警支队使用缉毒犬开展了多次针对性训练,并总结出“三必检,一抽检”的工作方法。
(一)在押人员附属物品及会见送入物品必检。此种情况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在押人员在收押前可能在其随身物品中携带、藏匿毒品。由于毒品量小或藏匿得较为隐秘,工作人员通过手工检查无法发现。二是在押人员亲友在送入的物品内可能夹带或藏匿毒品,工作人员检查未能发现的情况。三是在押人员得到毒品后可能将毒品藏匿在其它物品内。针对此种情况,相关单位定期使用缉毒犬对在押人员附属品仓库、送入物品及个人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二)在押人员监室、活动场所必检。在押人员得到毒品后可能将其藏匿在监室床铺、放风场运动器械等设施内。相关单位应不定期使用缉毒犬对各场所内的设施进行检查。
(三)在押人员人身必检。在押人员得到毒品后可能将毒品随身携带。因此需要使用缉毒犬对在押人员进行人体藏毒的检查。
(四)外来会见人员抽检。在进入监管场所与在押人员进行会见的人员中,可能存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吸、贩毒等涉毒人员,同时还有为在押人员捎带毒品人员。相关单位应使用缉毒犬不定期地对进入会见大厅的会见人员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随机抽检。
三、模式的意义和作用
该项工作模式的创新和运用,不仅拓宽了缉毒犬的使用范围,而且为公安机关内部场所及人员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对提高安检效率、打击毒品流通、实现多警种合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是极为有效地弥补了人工检查的不足。目前,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出现,使其体积越来越小,十分易于藏匿在人体内和衣物及食品中,不仅便于携带而且难以发现,单靠民警人工手检,在每日大工作量收拘、收物和会见管理中,很难保证万无一失。一旦发生疏漏,势必造成严重后果,而缉毒犬的加入,则有效杜绝了这类隐患。二是极为有力地震慑了不良企图。缉毒犬参与对全体被在押人、会见人员面对面地进行人身检查、物品检查,其灵敏、准确的嗅查各类毒品的独特作用,结合民警认真细致地安全检查,极大震慑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种种不良企图,使其轻易不敢向监所捎带毒品。三是极具前景地开辟了警种合作、共保监所安全新模式。监管支队将在直属看守所全面推行缉毒犬清查安检新模式;警犬基地也将参与监所安保作为警犬实战训练的一种新模式,在嗅毒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警犬嗅查手机、香烟等的科目训练,帮助监所严防各类违禁品流入监区,共保安全文明监管,以维护全市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