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双创”的深层内涵
2015-11-12宋清辉
创新创业需要人人参与,但并非人人都能够参与到创新创业。
当前,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和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下,人们看见的都是一个个成功的案例,在自称“创客之都”的深圳也涌入了大量的创业者,希望在政策和创业环境“天时地利人和”的深圳能够大展拳脚。
领导层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希望将其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从而来实现藏富于民。一方面,鼓励创新创业也是寄希望培养出高新科技企业,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另一方面,创新创业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此外,创新创业能够使得我国人才资源在市场经济中主动配置到优势领域,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
“双创”之下,国家也颁布了大量优惠政策,如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等给予税收支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自由组合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为创业创新创造条件;大力发展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
但需要注意的是,创新创业的出发点是好的,参与的人们则需要谨慎对待。在市场“双创”情绪的烘托下,再加上某些成功学“领袖”的鼓励,各种文化水平、知识能力、品德素质参差不齐的群体中,都有走上创业道路的人。
创新创业需要人人参与,但并非人人都能够参与到创新创业。创新的关键在于人,这也意味着人才的培养是创新创业的根基。政府要做的不仅是简政放权,而且还需要对这些初创型企业“嘘寒问暖”。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强调优胜劣汰,但在创新创业潮中需要特殊事情特殊对待,需要政府对这些初创型企业进行公益性质的培训、引入项目资源、推荐大学生储备人才等,帮助初创型企业注入动力。
对创业者而言,其经过的社会磨练实际上并不多,在团队人员、公司组织架构还不清晰的情况下,存在很多不足。如很多企业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保护还不到位,容易被大型公司或竞争对手所复制,从而过早被市场扼杀。
当前创业市场出现了过多的伪创新企业,他们打着创新的旗号享受着一时荣耀。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开放,和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在关税减免以及“中国制造2025”的进程中,一些扮演着“搬运工”角色的创新企业,将面临无业务可做的局面。
也正是因为如此,和很多企业大喊“缺钱”相反的是,不少创投机构手中持有的资金不知道往哪里投资。希望获得高额回报的投资方,他们能够对未来的行业发展进行研判,那些现在看起来火爆的行业未来或许会一片寂静,而真正具备高新科技能力的企业当前还少之又少。连机构都不敢投资,更别提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初创型企业无法做信用担保也没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银行不愿意冒着坏账风险来“解救”这些小微企业。
解决融资难问题需要两方合作解决,政府和企业。政府可以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吸引投资资金参与创业创新投资,设立场地并定期举办投资方和企业的沟通活动,以便让企业接触到更多的投资机会;企业需要稳定发展、坚守诚信,有正常的运营体系和盈利模式,有可靠的创业团队以及极低的人员流失率,有短、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并符合投资方的投资条件。
(媒体据宋清辉在2015年10月23日“文津圆桌”论坛上的发言整理而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