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统筹协调
2015-11-12
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统筹协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贺明在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住建部的工作也给予很大支持。首先,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表示感谢,也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
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开展了如下几项相关工作。
第一,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进行审查。
第二,针对近几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出现的城轨交通线网规划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结合不紧密以及规划不够严肃、线网频繁修改等问题,研究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通知》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并要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线网规划,做好协调与衔接工作。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知》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期限、范围、规模、布局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住建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城轨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对轨道交通的工程验收、项目验收、竣工验收等三个阶段的工作以及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进行规定。
2015年,住建部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还将开展几方面工作。
首先,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思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核心价值就是促进城市形成以公用交通为导向的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模式,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城市发展。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中要做好三方面统筹考虑:一是与城市发展统筹考虑,将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紧密结合;二是与BRT、长途公交、步行和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统筹考虑,发挥各种交通方式的优势做好衔接配合工作;三是与土地利用综合开发统筹考虑,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空间的价值,提升城市用地开发的综合效益。
在此思路基础上,住建部准备开展几项工作。
一是指导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范国家标准”,配合线网规划编制的要求,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功能层次、关键指标、技术方法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是研究制订“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目前已经完成初稿,此《导则》从技术管理层面,对加强各阶段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规划的结合提出了指引。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要求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专题报告,在城市布局结构、建设强度、控制以及功能混合等方面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进行结合;在建设规划阶段,同期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利用调整规划,以轨道站点为核心组织城市生活,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及相关换乘设施的可行性;在工程可研阶段,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明确城市轨道交通与周边物业发展、交通换乘空间及城市空间对接关系,为相关地区用地、开发提供详细的规划控制条件。通过各层面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全面对接和相互校核,实现紧密结合,和谐发展。现在城市轨道交通不能就交通说交通,一定要与城市发展相联系,才能更好地发挥效益。
三是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研究,如城市交通导则,城市交通客运枢纽分类、分级研究,城市交通评价指标研究等,在这些研究和技术政策中注重与城市轨道交通的配合与协调。
同时,借此机会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提出几点希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自成立以来,为行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也为住建部一些政策的制定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希望协会今后继续发挥作用。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速度很快,今后十年将迎来重要的发展阶段,有些城市目前只是几条骨干线,需要建设骨干网,许多中等规模的城市也在酝酿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因此,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意义重大。在这个前提下,一是要做好技术研究,利用协会技术人才的优势,系统梳理研究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进行专题探讨,例如特大城市研究发展快速轨道交通,形成合理结构的问题;中等城市研究适当降低建设门槛,发展轻运量轨道交通等问题。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基础问题的统计分析,为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发挥作用。
第二,协会的统计工作做得很好,希望坚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充分激活各会员单位的创新能力;结合各城市实际要科学创新、管理创新,分享更多的好经验,特别是在轨道站点综合开发和交通系统规划的改善方面。
三是要加强交流,利用协会平台的优势,采用多种形式交流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普及先进理念,推广新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发展。
(根据讲话录音整理,本刊记者拟定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