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新农村垃圾处理对策研究——以益阳市为例
2015-11-10徐正刚赵运林
徐正刚,赵运林
洞庭湖区新农村垃圾处理对策研究——以益阳市为例
徐正刚1, 2,赵运林2
(1. 湖南城市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湖南益阳 413000;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 410002)
对洞庭湖区益阳市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的3个村进行垃圾处理的调研,了解到各个调查点的垃圾现状及构成、垃圾处理方式、垃圾未分类原因、基层政府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等信息,通过对数据分析研究可以证实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政策和村民环保意识在新农村垃圾处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财政基础、完善垃圾处理政策、强化舆论宣传、增强民众环保意识等途径能够改善新农村垃圾处理状况。
新农村;垃圾处理;环保;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对环境的认识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新农村建设进入国家议题。进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农村发展的战略定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村容整洁”是新农村的外在展现,是国家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的体现。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垃圾处理是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有调查指出,我国农村每天生产的生活垃圾达100多万吨,其中超过30%的垃圾露天堆放。[1]垃圾的随意堆放不仅会滋生蚊虫,传播疾病,还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垃圾开始呈现新的特点:垃圾分散、重金属和无机物污染开始增加、废弃物较少等。[2]农村垃圾处理事关新农村建设成败,为了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实现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通过农村清洁工程实现农村垃圾的变废为宝,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控制。通过一系列举措,既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意识,也切实改善了农村环境状况。
洞庭湖区包括环洞庭湖的7市(岳阳、常德、益阳、沅江等)10县(安乡、汉寿、南县等)。该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区和“鱼米之乡”,粮食产量占全省的26.7%,水产品占50.2%,棉花占78.6%。[3]在国家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该地区还同步进行了“移民建镇”、“退田还湖”等一系列针对农村地区的大型工程。近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概念形成,并正在积极申报进入国家战略,又为洞庭湖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为了深入了解洞庭湖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垃圾现状,为洞庭湖区下一步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参考,我们以益阳市为例进行了相关研究。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区概况
益阳市位于资水尾闾,南洞庭湖水系,属于洞庭湖平原。自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益阳市即通过资金支持、样本建设等手段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探索,并将环境治理作为考核指标。我们于2012年分别选取益阳市的周立波村(28.54732°,112.31699°)、槐奇岭村(28.38741°,112.4703°)、半稼洲村(28.5358°,112.1221°)3个各具代表的新农村进行调研。
周立波村紧邻益阳市区,是文化名人、著名作家周立波先生的出生地及《山乡巨变》等小说的创作背景地。该村是较早开始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建设成果也较丰硕。该村通过充分挖掘和利用本村的自然生态资源,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统一风格、保留户型、农户自主、政府奖扶的办法进行了民居改造;按照“小户集中、公司经营、村级流转、互惠共赢”的土地流转原则,调整产业结构,把传统农业活动转化为生态旅游活动,帮助村民加强庭院建设、发展田园经济。在2012年的最美社区评比中,获得“最美乡村”称号。槐奇岭村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辖31个村民小组,704户,2900人。村内有木板厂、塑麻制品厂、石料厂等乡镇企业。当地居民主要以务农和经营小本生意为主。半稼洲村隶属于桃江县桃花江镇,现有人口3502人,辖27个村民小组,辖区内有企业3家,境内有小山塘21口。
3个调查点分别各具代表性,其中周立波村配备了环保人员,已修建生活垃圾堆放池,有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垃圾进行收集处理,是以发展生态旅游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样板,全村无污染性工业。槐奇岭村与周立波村的地理状况类似,均靠近中心城区,但该村以发展乡镇企业为主。半稼洲村离中心城区较远,同样存在乡镇企业,但经济发展水平较槐奇岭村落后。槐奇岭村和半稼洲村位于益阳市沧水铺以及桃江县,因为经济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环境卫生较差,并没有专职的环保人员,非主干道还是处于“脏、乱、差”的落后面貌,路旁、田梗间、水塘边则成了天然的垃圾场。
(二)调查方法
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各村垃圾现状、垃圾组成、垃圾处理现状、民众环保意识、地方政府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等信息。在走访的过程中,尽量使问卷对象覆盖各个年龄层次、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共发放问卷调查140份,收回有效问卷97份,其中周立波村29份,槐奇岭村32份,半稼洲村29份。
二、结果与分析
(一)新农村垃圾现状及构成
研究将垃圾现状分为很多、较多、一般和较少4个水平,统计发现3个村大部分人认为自己所在村庄垃圾处理水平一般,其中半稼洲村的比例达70%,周立波村与槐奇岭村各个不同水平的比例均接近,见图2)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各村垃圾水平不一,但村民对生活环境中生活垃圾处理的观点与外界对现状的认识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村民对环境熟悉与适应所致,对垃圾的敏感性降低。同时,经济水平也会影响民众对垃圾处理的要求,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半稼洲村而言,可能没有其他两个调查点反应强烈。
在对调查点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厨房废弃物、无机废弃物、农田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在3个村垃圾中所占的比例均依次下降,其中3个村的厨房废弃物所占的比例均超过44%。以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为重点的周立波村的农田废弃物在3个新农村中所占的比例最高。而拥有乡镇企业、且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半稼洲村的无机废弃物较其他两个村高。垃圾构成也在一定意义上影响了村民对垃圾现状的看法,因为厨房废弃物更不容易引起村民对垃圾的反感,而往往认为厨房垃圾会被牲畜取食或自然降解。
表1 调查点垃圾构成
(二)新农村垃圾处理方式
调查发现焚烧处理(包括随意焚烧和送垃圾站焚烧)是各村最常用的垃圾处理方式。周立波村和槐奇岭村的垃圾分类处理所占比例接近,而半稼洲村只有8%。自然降解在半稼洲村使用较为普遍,比例达到了27%。槐奇岭村采取填埋方式的比例较其他两个村高,见表2。
调查点家庭垃圾处理方式的统计结果与调查点村级垃圾处理方式的结果一致,焚烧仍然是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周立波村和槐奇岭村将垃圾送垃圾站的比例较高。周立波村和半稼洲村对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的比例均超过15%,而槐奇岭村只有8%,但周立波村和半稼洲村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也较槐奇岭村常见,见表3。
在了解调查点村和家庭的常见垃圾处理方式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村民对废弃农药瓶的处理方式。农药瓶中残余农药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是农村环境污染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从图3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三村中超过一半的村民都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农药瓶进行科学处理,而是随意丢弃。同时,半稼洲村的比例最高,周立波村的比例最低。由此反映的民众环保意识应当引起重视。
表2 调查点垃圾常见垃圾处理方式
表3 调查点家庭常见垃圾处理方式
图3 调查点废弃农药瓶处理方式
(三)新农村垃圾未分类原因
通过调查发现,不同调查点的村民对垃圾不分类这一现象存在原因的认识各不相同。周立波村认为主要是环保意识的缺位(28%),槐奇岭村则认为环保意识缺乏和专业知识缺乏二者起到了同等重要的作用(26%),而半稼洲村则将缺乏基础设施列为主要的原因(29%)。将嫌垃圾分类麻烦和宣传不到位列为原因的比例在3个村大体一致,3个村均有超过20%的人将环保意识缺乏作为导致垃圾未分类的原因,而缺乏基础设施和专业知识的比例均超过15%,见表4。
为了进一步了解各村村民的环保意识,我们对村民知晓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研。由图4可知大部分村民都知晓垃圾会污染环境,不了解垃圾会污染环境的人均少于1%。对垃圾会污染环境了解一些的比例在3个村所占比例均最大。周立波村和槐奇岭村不同组的人数比例类似。半稼洲村知晓垃圾污染环境的比例远远低于另外两个村,而对垃圾污会染环境不了解的比例却远远高于另外两个村,见图4。
表4 调查点垃圾未分类原因
图4 调查点村民环保意识
(四)新农村基层政府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
政府是新农村建设强有力的推动者,政策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了指导。但是政策只有为村民知悉,并落地实施才具有意义。为了解民众对基层政府垃圾处理政策的知晓情况,本研究在民众中进行了广泛调研。结果表明:半稼洲村调查人口中认为政府没有垃圾处理政策的比例占到了一半,而周立波村和槐奇岭村被调查人口中认为政府有垃圾处理政策且实施效果显著的比例占到了31%,但也有将近30%的人认为政府没有垃圾处理相关政策,见表5。这一结果表明垃圾处理政策的落实及效果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在村民对政府垃圾处理政策了解情况的背后,隐藏了村民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对政府作用的期待。通过统计发现超过26%的村民认为政府部门在垃圾处理中应当起关键作用,其中周立波村和半稼洲村的这一比例甚至高达50%。对于周立波村而言,旅游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政府是主角,于是民众自然认为政府在垃圾处理中也应当承担相应职责,而对于半稼洲村,经济实力是3个村中最弱的,村民往往难以承受垃圾处理的费用,从而导致将期望寄托在政府方面。各调查点均认为宣传媒体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有限。3个村的村民都认同普通村民是垃圾处理的主体,比例均超过34%,高于对环卫工人的期待,见图5。
表5 调查点政府垃圾处理政策情况
图5 村民对不同部门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的期待
三、新农村垃圾处理对策
(一)发展经济,增强财政基础
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生产发展”是首要的目标,没有经济的发展,其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会受影响。只有通过发展经济,才能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垃圾处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新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供养垃圾处理的相关人员均需要良好的财政支持。作为经济相对落后的半稼洲村,受制于基础设施缺乏而阻碍了垃圾分类即给予了良好的实证。但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找到适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方向。研究中周立波村与槐奇岭村的地理区位、经济水平等因素类似,而对应的统计出的垃圾处理现状、垃圾处理方式、垃圾未分类原因、政府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亦类似。周立波村利用自身的文化优势选择了旅游产业作为发展方向,而槐奇岭村利用区位优势发展乡镇企业。通过经济的发展,两个村均为垃圾处理提供了财政支持。正是不同的发展方向导致了二者垃圾组成上的不同。
不管经济发展方向作何选择,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优先发展那些环保、生态的产业。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一些中心城市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淘汰,一些村镇为了眼前利益,不加选择地对这些企业进行接纳,对新农村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种现象必须明确地予以制止。洞庭湖区传统产业为农业,同时又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因此升级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和旅游业是洞庭湖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减少垃圾产生的根本出路。
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建设中垃圾处理的问题,要建立多元的资金筹集途径。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我国农村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物质资源与劳动力,可以适当考虑加大国家对污染严重产业征收环境税,通过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基金[4],加大对新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可以通过文化传媒单位的宣传,鼓励有责任心的大型企业对农村环境治理进行募捐或者赞助,既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也保护了环境。
(二)完善垃圾处理政策,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没有政府的主导作用,新农村的各项发展就会失去方向,各种目标的实现必然受影响。只有在政府的引导下,新农村的垃圾问题才能得到科学、系统的解决。在国家层面,需要在顶层进行制度设计,使新农村的垃圾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基层政府而言,落实各项政策才是其工作的重点。研究中三个村的村委会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垃圾进行治理。但是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必须注意规章制度的实施力度,半稼洲村由于实施力度不够到位,垃圾的治理受到了一定的阻碍,甚至部分村民并不知道已经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周立波村由于选择旅游业的发展,规章制度的实施程度在三个村庄中是最落实到位的,但是其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大部分资源集中在旅游路线和景点集中的地区,其它地区的资源占有率很低。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各个村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适合该村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地监督实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处,对完成较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要求领导以身作则起到示范性作用。政府还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垃圾处理的科技创新和科技应用。除应用堆肥法、卫生填埋法和综合利用等常规处理技术外,基层政府也应当积极推广蚯蚓堆肥法、太阳能-生物集成技术、高温高压湿解法、垃圾衍生燃料和气化熔融技术。[5]调查发现,在3个村的垃圾构成中,厨房垃圾都占最大的比例,而厨房垃圾相对容易分解处理。因此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根本上减少厨房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广沼气发酵、有机堆肥等方法处理厨房垃圾。
(三)强化舆论宣传,增强民众环保意识
在新农村的建设中,舆论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可以配合相关的规章、制度,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村民对垃圾危害的认识和村民对环保的认识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中的垃圾问题,民众的环保意识无疑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研究中三个村庄对媒体宣传的作用都没有深刻的认识,这正好反应了在新农村垃圾处理过程中宣传媒体的缺位。因此,加强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和垃圾分类等专业知识的宣传显得十分重要。调查中,村民均比较赞同村民是垃圾处理的主体这一理念,这一方面是主人翁姿态的体现,另一方面再次提示增强民众环保意识的重要性。环保意识较好的周立波村和槐奇岭村对本村垃圾处理状况不满意,对这种不满进行良好的引导,可以成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不竭动力。
在新农村垃圾的治理过程中,必须加强村民的环保意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对村民进行一定的教育,对农村垃圾的危害进行系统的讲解。不定期地对垃圾的治理进行讲解,普及环保小知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对环保进行适当的宣传。
参考文献:
[1] 陈润羊, 花明. 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初探[J]. 环境保护, 2008(22): 31-33 .
[2] 管冬兴, 邱诚. 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现状及对策探讨[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08(8): 29-31 .
[3] 熊鹰, 王克林, 汪朝辉. 洞庭湖区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J].农村生态环境, 2003(4): 10-13 .
[4] 万军, 张惠远, 王金南, 等. 中国生态补偿政策评估与框架初探[J]. 环境科学研究, 2005(2): 1-8 .
[5] 管冬兴, 彭剑飞, 邱诚, 等.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探讨[J].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09(1): 19-22 .
(责任编校:贺常颖)
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 Treatment of Rural Rubbish in Dongting Lake Area:Taking Yiyang as an Example
XU Zhenggang,ZHAO Yunlin
(1. Hunan City University Yiyang, Hunan 413000, China; 2.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 Changsha, Hunan 410000, China)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on the rural rubbish treatment have been conducted in the three typical villages in the course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the Dongting Lake Area Yiyang. It is understood that how to form rubbish and the types of treatment,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rural rubbishes; It is also understood the basic government how to treat the rubbish. By means of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treatment of rubbish it can be proved that the economic progress level and the relative policies and the sense of the environment level of the farmers. It is to play the government main role, to strengthen financial foundation, to complete the rubbish treatment policy and to strengthen their environment sense of the farmers
new rural area; treatment of rubbish; environment
C 911
A
10.3969/j. issn. 2096-059X.2015.04.004
2096-059X (2015)04–0017–05
2015-04-03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助(2015DFA90450)
徐正刚(1986-),男,湖北黄冈人,助教,博士生,主要从事生态规划相关研究;赵运林(1959-),男,湖南衡阳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生态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