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重者为何容易被赦免
2015-11-07杰弗瑞菲佛JeffreyPfeffer王玉洁
文/杰弗瑞·菲佛(Jeffrey Pfeffer)译/王玉洁
权重者为何容易被赦免
文/杰弗瑞·菲佛(Jeffrey Pfeffer)译/王玉洁
我们更有可能为权势人物找借口,而无视他们的坏行为。
贾斯汀·萨科(Justine Sacco), 林德赛·斯特(Lindsey Stone)和艾丽西娅·安·林奇(Alicia Ann Lynch)这三个普通人丢了工作,并因来自社交媒体的语言攻击而遭受着精神折磨,他们的“罪行”是:在推特或脸谱网上发了低俗而难以让人接受的帖子。然而就在同一天,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一位金融企业高管,在被控性侵纽约一家酒店的女服务员后,却堂而皇之地在法国国会发表讲话,并被任命为银行董事会成员。他涉嫌参与嫖妓的指控也被撤销。
很多人因为在社交媒体上发不恰当的帖子而受到严厉的谴责。影响力甚大的高管和公众人物却很少因其行为使成千上万员工失业、给公司造成数以亿计美元的损失而承担相应的后果。一项主管相关研究发现,在金融危机期间要求政府救助的银行董事会成员面临被解雇的可能性,仅比那些较好地应对了金融风暴的银行同仁高出一点点,几近可以忽略。《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安德鲁·罗斯·索肯(Andrew Ross Sorkin)对许多经历了金融灾难之后仍然在职的主管进行了详细报道。如美林证券前CEO奥尼尔(Stan O’Neal)加入了美国铝业公司董事会;花旗银行前CEO查尔斯·普林斯(Charles Prince)加入了施乐和强生董事会;抵押贷款巨头房利美前董事长仍在塔吉特公司(Target)和高盛董事会。
我们该如何平衡民众受罚的严重程度,如何惩罚那些造成重大损失的高管?至少,我们该如何对这些高管进行监管?
人们爱相似者,也爱权贵
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人们倾向于喜欢那些能够使他们想到自己的人和事。对于模仿自己语言、语调和行为的陌生人,人们会更加迅速地建立起亲近关系,“在两人之间营造一种善意”。我们更愿意帮助和自己哪怕只有一丁点共同点的陌生人,如生日、指纹、个性评分或名字相同,都会形成一种“联结式关系”,一种共同的社会认同感。
这些事实表明,组织自律本身就存在问题。譬如,斯坦福大学通过由教员、职员和学生组成的15人司法委员会执行其标准,这是各个大学典型的做法。因此在斯坦福大学,自1997年以来,仅25件性侵或性骚扰事件走了学校纪律程序,10名学生被认为应受到惩罚,其中仅开除了1名学生。公司董事会也是如此,成员们有着共同的社会关系和经历,很可能会觉得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与自己组织的董事会成员存在某些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很难期望这些有着共同社会认同和联结的人,对其同类做出严厉的惩罚和制裁。
我们也知道,人们喜欢与成功者、权势人物、富有的人或机构搭关系,“借重他人的荣耀”。
所以,我们更有可能为权势人物找借口,或至少会为我们继续与他们保持交际找借口,而无视他们的坏行为。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出现在法国国会前,一位议员为他辩解:“他的智力素质并没有出现危机,我们很缺银行和国际偷税漏税方面的优秀专家。”可见,对被控告的权势人物采取不同的标准并做出不同的处罚,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杰弗瑞·菲佛(Jeffrey Pfeffer)
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组织行为学Thomas D. Dee II教席教授;循证管理(Evidencebased Management)的创始人,管理思想家与演说家。维基百科的民间自由投票曾选出50名杰出商业人士,杰弗瑞·菲佛教授排第20名。他的主要著作有:《管理的真相》、《你所知道的管理都是胡扯》、《人力资源方程式》、《潜在价值》、《管理权力》、《知行差距》等。其最新著作Leadership B.S.: Fixing Workplaces and Careers One Truth at a Time将于2015年9月出版。
怎样消除不公正
那么,应该制定怎样的流程才能确保造成危害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呢?
首先,我们要尝试一些近来很少有人做的事情,即确定一下某种行为到底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如果该行为只是低俗得难以让人接受,很大程度上是无害的,那么社交媒体就应该放过当事人,而不是毫无节制地对其进行攻击。盲目而误导性的发泄怒气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第二,因为人们不大可能对与自己类同的人采取严厉处罚,所以我们应该让与被控告人员没有社会关系和相似点的局外人来处理问题。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司法委员会是由与受控告人员有着相同地位的人组成,而不是由受控告人员的朋友或有着共同社会认同感的其他人(如雇主)组成的。大学和公司董事会却缺乏独立的准司法法官使相应的惩罚更加难以执行。
第三,因为存在偏向权势人物的现象,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纠正这种趋势。一方面,要认识到这种偏向权势人物的心理因素,预防并避免这种现象。另一方面,要以更加正式的规程限制权势人物炫耀权力,避免他人借重其权势。
第四种解决方案源自著名的盖吉斯效应(Gyges effect),即可使人们匿名评判他人的“互联网沟通抑制解除效应”。 当人们需要对自己的判断和言行负责时,更有可能会采取恰当的行为。出于相同的原因,我曾主张学术期刊的匿名评审员变为实名可辨认的,因为我们需要而且有权知道是谁在做出审判。
这些解决方法均不是灵丹妙药。但是对不同程度侵害的惩罚太过严厉或太轻,表明我们需要对这类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