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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贼不作兴

2015-11-07本刊编辑部

人物 2015年2期
关键词:外宾巅峰外公

鸡贼不作兴

这期封面的主人公古永锵先生是个聪明而执着的商人,对我而言,他故事中最迷人的部分是他作为一位外宾(香港出生,移民澳洲又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如何与本土接轨,在帝都成就一方霸业,做成中国式生意的。

他当时面临的是何种中国特色的市场环境?封面文章中写得清楚:那时视频网站的内容极其同质化,当一家网站出现独家内容获得流量增长时,另一家网站就会立刻借“用户上传”的名义把内容放在自家地盘。

外宾也见怪不怪了,不是吗?

我小时候,80年代的上海,国营企业已风光不再,工程师们偷偷卷走工厂的图纸和技术,利用星期天的时间到江浙的乡镇企业赚外快,赚得盆满钵满的不乏其人。我外公是行内人人敬重的高工,却没赶这趟时兴,因为“这事体是不作兴的”。直到他退休,为了仍然能给我们几个孩子发压岁钱,他才下海去给私人老板的工厂打工做技术改造。上海人应是国人中最重规则的,但当时这种公器私用赚外快的行为却被视作“活络、实惠”的范畴,全民皆以为荣。“不作兴”在沪语中意为不行,不应该,不道德,并隐含会有报应的意思。外公一生多舛,一贯以沉默示人,不善言辞,但那句“这事体是不作兴的”大概是我关于正当、自律和尊严最早的启蒙教育。

10多年后,外公已经去世,我看《追风筝的人》,主人公的父亲说“世界上唯一的罪就是偷,各种罪都是偷的变种”,我仿佛一下看到外公当年自绝于市场经济大潮,自感内疚但又不可妥协的焦灼内心。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偷是世上最“不作兴”的一件事,但小人窃钩,诸侯窃国,其来有自,从华强北到微信的抄袭号,2000年后的现实翻版仍俯拾皆是。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众媒体间流转的“道歉点名”潮。界面、《中国企业家》、《罗辑思维》等相继因抄袭和侵权行为而道歉,到了1月底,新华社也对微信公号的抄袭现象大加挞伐:“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只要对1月媒体的几大争议事件略加检索,就不难发现我们身处一个道德感爆棚但道德底线阙如的时代。比方说,即便是道歉,有的同行仍不忘标榜其未征得原创媒体授权但标明出处的道德水准已是“行业巅峰”。这种优越感不禁让人兴叹,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观念在这个新媒体时代已经迭代到2.0版了。

《人物》杂志肯定是中国被侵权最严重的杂志之一,包括门户网站在内的侵权每天都层出不穷,但《人物》仍会行应然之事,保持自律。见贤思齐,见不贤思改之,那是知耻。见不贤思齐,进而将其树为巅峰,那叫鸡贼。鸡贼也是贼,偷走了行业的尊严和体面,是对自己和行业的自我矮化。

在古永锵的故事中,曾经以“低版权优势”低端竞争的视频行业因其充分的市场竞争、上市公司规则和国际版权的倒逼而完成了行业升级和救赎。而媒体这个行业的生态依旧脆弱,脆弱到再继续以行业潜规则不知廉耻地偷下去,那这批媒体人“作兴”就会变成自己的掘墓人。从这一点来说,我希望道歉点名可以流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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