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力
2015-11-07靳锦编辑赵涵漠摄影尹夕远
文|靳锦 编辑|赵涵漠 摄影|尹夕远
角力
文|靳锦 编辑|赵涵漠 摄影|尹夕远
在为呼格吉勒图翻案的漫长过程中,体制内的积极力量与阻碍力量在不断角力。
遥遥无期
杲凤存晚上睡不着,起来遛弯。2005年底,这位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大要案支队队长住在位于呼和浩特市郊的一个小招待所中,招待所里关押着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赵涉嫌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他所交代的案件中包括一起发生在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公厕的命案。但事实上那起案件早就破了,案发后仅62天,当时被认为是凶手的蒙古族少年呼格吉勒图即已被仓促执行枪决。为此,赵案负责人、呼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要求所有涉及呼格案的人员回避赵案。
但凌晨两三点,当杲凤存转到赵志红房间时,却忽然发现冯志明带了两个警察正在秘密提审赵。冯志明是当年呼格案的负责人,也是彼时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杲凤存的职务比冯志明低,他只得立刻打电话叫醒上司赫峰,后者随后借调了几名武警,连夜将赵志红转移到一个偏远的警犬基地。
四批警察两两一组对赵志红进行讯问,比对各组结果,口供基本一致。专案组带着赵志红去毛纺厂指认现场。原先的厕所已经被拆除,他却能准确说出厕所的方位、被害人头和脚的朝向,甚至包括当时厕所没有灯这样的微小细节。
毛纺厂宿舍区位于呼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和锡林郭勒南路的交叉口,现在有了名字“山丹小区”。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也住在这里,距离儿子“出事”的地方只有几百米。有邻居看见警察正带着人重新指认现场,赶忙跑去告诉老两口,“是不是把咱们家的孩子冤了?”呼格的母亲尚爱云坐在沙发上,“打了个冷战”。
1996年4月9日晚,呼格吉勒图与工友闫峰报案说在女厕发现尸体。“我进去后(发现)有个女的在那担着(当地话,意为横躺着)。”供述笔录里如此记录。
当夜两人被隔离讯问,闫峰听到隔壁房间里桌椅碰撞的声音和呼格的呻吟声。第二天闫峰被获准回家,经过呼格的房间时,看到呼格手被铐在暖气上,头戴一顶摩托车头盔(防止自杀)。48小时的审讯之后,呼格“交代”了罪行。
1996年6月10日,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因流氓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李三仁、尚爱云最后一次见到儿子就是在儿子的审判日。死刑公审大会在乌兰恰特召开,平日这里被用作电影院和剧院。呼格被绳子捆绑,围观的人挤满了两层楼。“把这个手抽到这里,腿上头这勒的绳子,脖子这勒的可细的绳子,”尚爱云在自己身上比划着,像拉扯着一条看不见的绳子。呼格吉勒图听到了父母的哭喊声,他也哭了,但最后扭过头,只留给父母一个消瘦的背影。
“连话也没说上。”尚爱云说。公审大会结束后,儿子即被拉去执行死刑。
呼格家人在责骂声中过了9年。尚爱云精神一度恍惚,提早办了内退,李三仁病况不断。直到2005年,“4·09”案出现新的嫌犯,两位老人开始了艰难的上访之路。每周三去内蒙古高院,每年三次到北京,极为安静,从不闹事。最激烈的行为是在内蒙古高院门口拦下了时任院长的车,要求是“正当地见我”。高院安排了专人接待,前后历经4人。
尚爱云对曾经的副院长萨仁印象深刻。每次去“发牢骚”,萨仁沏茶,拉凳子坐对面听,从不赶人。有时候看她情绪控制不住,就告诉她,“我们也能理解你,我们把这个事情紧着往前推动了,我们加班加点去把这个工作做了,你耐心地等一等吧。”
当时尚爱云并未意识到,公检法内部的正义力量正在积极奔走。她觉得高院“有两句温暖的话说一说”,亦算慰藉。萨仁被调走的时候,她还大哭了一场。
Who is it 呼格吉勒图案中为其争得正义结果的体制内力量。
漫长的翻案过程中,积极力量与阻碍力量在不断角力。2005年11月,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高级记者汤计写了有关呼格案的第一篇内参。内参是新华社特有的通讯渠道,经分社和总社编辑审阅后,直接上报给中央领导。效果立竿见影,2006年3月,内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
有次与复查组成员聊天时,汤计戴着特制的手表,拨动表盘左侧的3个旋钮,将对话录音:“调查结论以法律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冤。”
“心里有数了。”汤计说,他绝不是盲目地坚持了此后9年,而是“真理在手”。
真理的胜利却遥遥无期。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完成一审,由于此案涉及到的强奸受害人仍在世,案件不能公开审理。但10起命案只审了9起,独独漏掉“4·09”女尸案。庭审刚结束,至少3位公安系统的官员给汤计打了电话,要求他出手相助,“这要杀人灭口啊。”
他不愿意称之为“线人”,而是“朋友”
线人,朋友
汤计在2014年12月15日下午4点半接到了李三仁的电话,这一天是呼格案重审的宣判日。一个月前,呼格案在赵志红出现的漫长9年后才启动重审,李三仁处于等待结果的焦虑中,告诉汤计自己“心里挺忧郁的”。汤计反复安慰李三仁要相信他的判断,“到你家宣读《判决书》那绝对是送喜来了,这就是中国人的文化,到家一定是送喜。”
他那时已经知道了判决结果,呼格无罪。在整个翻案过程中,广泛的人脉为汤计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信息。2005年底,汤计第一次见到李三仁夫妇,“老实”、没有任何哭闹偏执的“上访性格”让他印象良好。呼格案有两点引起了他的注意,一是此案是经自己的一位律师朋友介绍而来,“有一个信号就是律师过滤(过)的,他要是认为有问题他不敢推荐到我这儿”;二是一案两凶。汤计当即给赫峰打了个电话,赫峰证实“4·09”女尸案确已出现新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
汤计身高1米83,是性格豪爽的北方大汉,在内蒙古做政法报道20多年,常以“哥们”称呼政法系统的高官。在漏掉“4·09”案的赵志红一审过后,汤计赶忙着手写第二份内参,12月8日发出《呼市系列杀人案10起命案只审了9起》。
几天后,一位陌生的看守所警察走进汤计在新华社的办公室。根据媒体此后的报道,警察出示了证件,又要求汤计出示自己的工作证。双方核实身份后,警察交给了汤计一份文件—来自“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的申请书复印件。在密集的感叹号和潦草的字迹中,一直被警察视为“表达欲充沛”的赵志红质疑一审未提及“4·09”案,要求“还冤者以清白”。
警察说,“我怕寄丢了或者他们不重视这个就上不去。”说完后迅速离开,此后汤计再未见到过他。
“他这是违纪你知道吗?这个立刻就能处分他,而且甚至连工作都丢掉了。”汤计至今没有透露警察的身份,“我对他很敬重。”
第三份内参《“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于12月20日发出,附上了“偿命书”的全文。稿件在新华社内部非常顺畅,汤计从内部网络上看到这份“敏感内参”被迅速送出。随即,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被暂时休庭,起到了枪下留人的作用。那位看守所警察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内蒙古司法系统内确有绊脚石,待中央批示内参之后,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才见到“偿命书”。
通过查看笔录,汤计观察到呼格案的重重疑点。呼格说死者是长发,身高1米65左右;而实际被害人是短发、烫发,身高1米55,与赵志红的口供一致。呼格指甲中检测出O型血和组织,死者也是O型血,但血型证据不具备排他性。最重要的物证—从被害人体内提取的精斑—却在二审的时候无缘无故“灭失”了。
这些口供笔录仍然是政法系统内部的人提供给汤计的。他不愿意称之为“线人”,而是“朋友”。
呼格案的负责人冯志明也是汤计多年的朋友。9年来,他们的关系十分“微妙”。冯志明知道汤计在写内参翻案,但从未和他提起过。汤计也从未向冯志明打听过呼格案的状况。汤计认为国社威严,“我谅你也不敢问”。公共场合见面,二人照样寒暄。现在回想起来,他认为冯志明的9年应该是“心惊胆战”。
冯志明于2014年12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与冯的交往中,汤计始终保持警惕。为呼格案奔走期间,他没有去呼格家一次,担心被拍照诬陷。“冯志明表面上我们是朋友,见了面也挺好。但你还是要防范嘛,你在后面翻人家,人家不能翻腾你吗?”
正义之士
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内部,呼格案出了问题绝非秘密,从呼格的第一份审讯笔录开始,到赵志红落网,一直有内部人士发出质疑。
这样的质疑被不断发送给试图接触案件的记者。2006年初,《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王健接到好友电话,对方刚和内蒙古公安厅的人喝酒,“说到正在办的一起公安部督办的大案,其中有个案子可能弄错了。”
王健随即去呼市。但最初的调查几乎无路可寻,汤计的内参是绝密级,外人不得而知。王健到处分发名片,某天接到电话,听到上了年纪的内蒙古口音,对方提供了呼格吉勒图口供中的一大疑点:呼格详细描述了被害人穿牛仔裤,系的皮带是向左插,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但作案时间是4月9日晚上7点50,呼市已经全黑,厕所里也没有灯。
“怎么越看越像是诱供呢?”那位老警官说。
王健把这位匿名者称为体制内的“正义之士”,“这种事情你把盖子一旦揭开以后它就捂不上了。”果然,他不断得到其他“正义之士”的帮助,赵志红专案组的一位警察给他看了赵志红的4份口供。通过内蒙古公安厅、检察院,他甚至见到了赵志红,谈了一个多小时。
《法律与生活》杂志2006年9月刊登了王健的报道,该刊主编将标题拟为《又一个聂树斌?》,聂案同样一案两凶。这是媒体第一次公开报道呼格案。《法律与生活》是司法部主管的中央级法律新闻刊物,尽管“执法机关每一期几乎人手一册”,但报道并未在公众舆论层面引起反响。
同样是2006年,时任《大河报》法制记者的朱顺忠找一位厅级领导办事时,在他的办公桌上偶然看到了汤计的第一篇内参。凭着新闻敏感性,朱顺忠也开始了对呼格案的独立调查。
多年法制报道的经验让朱顺忠有不一样的视角。在他看来,呼格案超越了一般新闻的价值,而上升为法律事件。他频繁前往呼市搜集资料,但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他并未写出任何报道,只是调查、培养人脉,“我做记者这么多年,是比较讲究时机的一个人……我觉得当时我所掌握的东西不足以发。”
2007年,汤计把第四篇内参改写成新闻报道发表在《暸望》杂志。呼格案开始进入大众视野。年底,汤计从检方得到建议,跨省审理可避免呼格案再审的失败。汤计又发出了第五篇内参,《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
这篇内参引起了最高法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予以直接关注。
2009年,朱顺忠也终于等到第一个“时机”:他长久培养人脉的方法起到了作用,有一位打电话来自称“良知尚存”的内蒙古检察官与其联系,给他传真了一份呼格吉勒图1996年5月7日的笔录。笔录显示,呼格有明确的翻供行为,他否认见到被害人时对方有生命迹象,看守所回应“你胡说”。按照法律规定翻供必须往下查,事实上却并没有。这份笔录甚至没有被收进案卷里。
核实信源之后,朱顺忠在2009年8月的《南风窗》发表了《呼格吉勒图波澜再起》。
尽管体制内种种“正义之士”与媒体通力合作,呼格案仍然进展缓慢,相关官员甚至得到升迁。2011年,冯志明由赛罕区(原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升至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这个消息对呼格家人无疑是当头棒喝,他们的精神状态几乎跌到谷底。更雪上加霜的是,李三仁查出了肺癌。
朱顺忠工作辗转多家媒体,一直没有放弃追踪呼格案。已经很难明确调查呼格案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的坚守,他每年至少去呼和浩特3次,与内蒙古政法系统保持联系,并看望呼格的父母。
呼格父母每年来北京上访,但很快被执法人员盯上,无法用身份证登记住店。朱顺忠便用自己家人的身份证登记好,让他们去住。“有时候人家还问这是谁啊,(我说)这是我爸,那是我妈,那时候可能就是为了应付小旅馆跟他们说。后来时间长了叫得多了,这老爸老妈就叫开了。”朱顺忠并不擅长抒情,他更愿意回忆尚爱云做的羊肉烧麦,好吃。
再往后,用家人身份证都很难帮助呼格父母住店了,朱顺忠干脆让两位老人住到了自己家里。
朱顺忠每年都陪老人去给呼格扫墓。蒙语里,呼格吉勒图意为“幸福之地”。几年的时间,朱顺忠眼见呼格的坟头越来越小,内蒙古风沙大,“图”字都被挡住了一半。
对呼格案的质疑不断被内蒙古政法系统内部人士发送给记者
公权力
熟悉呼格案情况的政法界内部人士刘琛记不清究竟有多少个“呼格案复查组”的存在。从2006年内蒙古政法委成立第一个“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以来,公检法各个部门,都成立过不同的复查组。复查组在系统内部也是保密的,同事之间并不知情。
刘琛介绍,呼格案的每一个细节都被反复核查。嫌疑人到案发地的测速、口供比对、物证检验,“大量的工作”及“内部工作流程”是耗时过长的主要原因。某次核查时正好是4月9日,复查组成员还专门在呼格案案发时间晚上7点50分去观察夜里的能见度。
各个复查组的倾向比较统一,认为呼格案的确存在纰漏。但翻案却并非易事。在刘琛看来,“怎么看现在的证据标准和当时的刑事政策关系的要求?你任何事物都有发展国策,司法也是这样。现在的办案水平和司法人员的素质,和现在对办案的要求能不能我们强加到过去?”
呼格案的主要证据—从呼格指甲缝中提取的血迹,在当年没有进行DNA检测。一个原因是1996年DNA检测并没有在全国大范围应用。而且,呼格案正值继1983年“严打”之后的全国第二次“严打”期,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条件下,案件被从重从快处理。刘琛称之为“运动式司法”。
原本公检法三方相互制约的关系,在“严打”期“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特别是以侦查为中心的这点观点,法检两院实际上就是说支持公安的打击工作。”
呼格的最后一重保障—律师的辩护—也遭到极大影响。律师本应在开庭前一星期介入案件,“严打”期被压缩到3天,具体到呼格案,律师只有一天的时间,连案卷都来不及看完。当时律师并未做无罪辩护,只说,“考虑他刚刚年满18岁,年轻人,少数民族,给他一个做人的机会。”
“从侦查、起诉、审判到律师辩护,就是说这个事件的出现至少在四大环节上失实,终于出来这么一个不合格产品。”刘琛说。
呼格案牵一发而动全身。内蒙古司法界内部对完全翻案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按照现在的标准去翻之前的案子未必合适,而且还有多少案子要翻?直到2014年7月,这种意见仍然存在。
除了对抗大环境,惧怕翻案的也有许多具体的个人。在朱顺忠的报道刊发后,他曾接到一些未显示号码的威胁电话,“一口地道的北京话”,告诉他这样做“不仅仅是给你找麻烦,恐怕是给你们单位找麻烦。你这么年轻,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在汤计看来,案件的转折来自2011年胡毅峰当选内蒙古高院院长。“人大通过那天,跟哥们一拍手,真的高兴,”汤计说,“我觉得法院终于迎来了一个好的领导。”
2012年,高院再次成立复查组。夏天,汤计在一次会议上遇到胡毅峰,对方悄悄地拍他的手:“那个呼格吉勒图案彻底平反了。”采访中,汤计起身模拟二人相遇时互通信息的兴奋,他猛拍手,“我很高兴,他特别高兴。”
立案再审还要等到两年后。呼格案辩护律师苗立认为,此案的转折来自大的司法环境的转变,2014年10月份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如果没有这个十八届四中全会,这个案子真的说心里话,我觉得遥遥无期。”
苗立2006年开始代理呼格案,她第一次看到卷宗是在2014年11月21日。呼格父母曾和她说过,如果他们此生伸冤无望,就让另外两个儿子继续伸冤,儿子不行就让孙子继续。
苗立说,“不是说谁写了几篇内参,也不是说当事人怎么去上访,真的也不是说律师的法律意见再对,他(就)不给你启动。这是公权力呀,公权力不启动你有用吗?”
赫峰说,那你哭吧,我陪你。
胜利
朱顺忠在2014年9月底,已经嗅到了第二次翻案的“时机”。当时内蒙古政法委召开了一个协调会,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他看到了这次会议的纪要复印件:“其中有人提到了呼格,有领导就表示这案子应该尽快地启动程序,该重审就重审,干嘛非要拖拖拖,拖这么多年。然后有人就说,那到底什么时候重审?(有人问)现在是几月份?(有人回答快)10月份。(有人说)那就11月份重审。”
这次会议纪要中甚至提到了呼格案的国家赔偿数额,与最终结果205万相差无几。
10月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让已经调任《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的朱顺忠看到了转折的希望,但他仍然觉得缺点什么。10月30日,最高检召开了一个“平反冤假错案”的会议,他终于感到,时机到了。
10月30日12点15分,《法制晚报》网站登发《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并联合各大门户网站推送文章,引发了极广泛的关注。这篇简短的报道写于9月25日,朱顺忠等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机才决定出手。
“其实说起来挺悲哀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是吧,偏偏在中国就要讲究时机,领导重视了就怎么怎么样,政治环境怎么怎么样。我是学法律的,对我来说也挺遗憾的。”朱顺忠在总结呼格案时,未免感慨。
呼格案立案再审的程序十分迅速。11月20日程序启动,12月15日书面审理结束作出无罪判决,一共25天。王健之前同样获悉再审的信息,如此迅速是因为内部“早就做这个事情了”。其间,汤计从他的人脉处也得知赔偿数额“可以略高一些”,并告诉呼格父母“不要按以前那种计算方法,时代在变”。
12月15日,朱顺忠没出门,前方的记者正在呼格父母家采访。宣判的时候,记者手机的听筒打开,朱顺忠听到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他趴到床上痛哭了一场。赫峰给他打电话,说你这个声音不对,是不是哭了?他说是,我们成功了。赫峰说,那你哭吧,我陪你。
赫峰是呼格案重要的推动力量,到真正翻案时已经退休。汤计也已经59岁。重审宣判那天,汤计同样接到许多公检法内部人士的电话。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间隙,过去曾是复查组组长、现呼市110指挥中心的一位政委给汤计打来电话,政委情绪非常激动,在通话的最后说,“这是法治精神的胜利!”汤计听到,一下就哭了出来。
呼格的父亲李三仁文化程度不高,在儿子出事后,他养成了读报学习法律知识的习惯。他还给记者拿出一本满是划线的《刑事错案与七种证据》,表示“这个书挺好的”。2005年3月,他在《大家文摘报》上看到了聂树斌案的消息,聂树斌因强奸、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但2005年出现了另一位认罪的“凶手”王书金。
“你看人家这个逮住真凶了,多会儿咱们这个真凶要逮住的话能给儿子洗清白。”他当时对老伴儿说。这张报纸至今保留着。但他并不知道一场与命运、时势的角力要进行多久,只凭一口气坚持,直到2014年3月份,他还来到北京上访。
“相信我就对了。”翻案后,朱顺忠对李三仁说。那时李三仁精神好了许多,说快10年前你就这么说,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你骗我。
(应采访者要求,刘琛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