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院校应用型建筑学教学改革探讨
2015-11-05朱贵祥
文/朱贵祥
独立院校应用型建筑学教学改革探讨
文/朱贵祥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国内的建筑学教育主要以高等教育为主,真正意义的现代建筑学教育主要还是受到了西方文艺复兴之后现代建筑理论的影响。民办独立院校今后必然向着应用型技术大学的方向发展,应用型为改革路径成了专业改革的必经之路。应用型建筑学不应该简单的理解为职业教育,具体改革路径应加以探讨。这也给建筑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关键词:改革;应用型;独立院校;建筑学; 2 +2 +1
1.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1978年城市化率不足20%,到2015年城市化率预计接近60%。这其中建筑行业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高校建筑学相关专业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的同时也发生了巨大的跨越。
但是进入21世纪后,人们对建筑的认识和需求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建筑建造和设计的新观点、新要求不断影响着国内高校建筑学专业的发展,行业的冷暖变化也对建筑学教育的观念与体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对于长期从事建筑学教学工作的人们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同时引发了我们新的思考。
2.我国建筑学专业发展概况
(1)文化背景
建筑学,早在古希腊时期就被西方社会连同雕塑、绘画一起归为“美的艺术”。建筑学教育早在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第一章中就对建筑师需要掌握的知识进行了详细叙述。而中国古代的传统建筑学受农耕文明的影响,表现的更内敛、封闭,是以“营造”、“匠人”和讲究所谓的“天人合一”为思想的另一种体系。
(2)我国建筑学教育分类和特点
国内的建筑学教育主要以高等教育为主,真正意义的现代建筑学教育主要还是受到了西方文艺复兴之后现代建筑理论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经过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专业调整,国家仅在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今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建工学院(今重庆大学)、西安建筑工程学院(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今哈尔滨工业大学)等8所院校设立了建筑学专业,这就是建筑“老八校”[1]。这八所院校在建筑学教学上基本沿袭了巴黎艺术学院和包豪斯建筑学院的学院派教学模式和体系,进而发展成为了国内现代建筑学专业教育。
从这一点来说,笔者认为目前国内各类开设建筑学专业高校的教学模式大体分为两大阵营。第一阵营是以“老八校”“新四校”为代表的学院派。基本沿袭了西方现代建筑学教学方法和培养体系,以传统建筑学专业基本功教学为基础,以严谨的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为发展的教学模式。同时不断追求创新和突破。经过教学上的积累和发展,这类传统强校在建筑学专业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类就是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代表的民办独立院校及创办建筑学专业时间不长的年轻院校。这些院校的建筑学教学发展路径基本是相同的:开办之初套用和模仿学院派的教学内容和培养体系,经过几年的发展,学科日渐成熟,行业不断变化以及一些问题的暴露,这些院校便开始寻求突破和创新。所以“走什么样的路?怎么走?如何适应自身发展?”便成了我们这类院校建筑学教学改革发展的核心。
3.应用型建筑学发展新路径的思考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和“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2]这对国内一部分高校未来的发展和定位提出了新要求、新方向。尤其是民办独立院校今后必然向着应用型技术大学的方向发展,各专业也自然而然依照应用型的路径改革。从人才培养角度看,建筑学是一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十分明显的学科,人才培养方向与行业发展方向联系紧密。建筑学毕业生专业性明显,建筑设计及相关技术具有很强的超前性,知识更新速度快。所以,以应用型为改革路径好像成了专业改革的必经之路。可是具体操作起来我们很快就碰到了问题:什么是应用型?应用什么?如何实现应用型?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很好的突出应用型的特点,使应用型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4.应用型建筑学改革思路的探讨
(1)改革背景
笔者长期从事建筑学三年级的专业课教学,就目前独立院校建筑学专业发展来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主要参照“老八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研究型和精英式的培养模式与我们独立院校的办学理念、教学条件及学生特点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日常教学实践表明传统学院派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与行业需求存在偏差,培养过程缺乏针对性(主要指针对行业需要),教学过程中缺乏实践性内容。无法依据独立院校学生的特点进行引导和教学,阻碍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和发展。
(2)“应用型”的理解
笔者认为应用型建筑学不应该简单理解为职业教育,毕竟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要求有明显差异,当然和科研型院校的研究型人才也是有区别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的人才应该是理论基础扎实,懂专业,懂技术,会运用,上岗即能发挥作用的专业高级人才,是“知识应用型”复合人才。[1]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知识应用型”:首先培养出的人才与目前行业需求相一致,能较快的参与实际工作,同时当遇到问题时,能独立解决一定的实际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由此可见,诸如一些高校一味的强调应用、技术和职业,一味的增加实践课程显然是很片面的。建筑学专业的系统性和综合性是不容被忽视。
针对目前民办院校建筑学毕业生存在的“想法多,落地难,上手慢,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知”、“行”不统一等问题,势必需要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3]对实践类课程比例适当增加,尤其是一些传统理论课程应增加参观、实验等实践性内容,让学生能在理论学习的同时直观的感受和操作,有助于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对于传统的设计类课程更应该增加学时,然后分专题、分模块的进行教学,将一部分理论课程穿插在设计类课程中进行,使学生不是为设计而设计,而是带着问题,带着理论知识到设计中应用。
(3)改革思路探讨
笔者认为,应用型建筑学的改革中应针对不同学习阶段分段教学。本科阶段的建筑学一般为五年制,我们可以将一、二年级划归为建筑学学习低阶阶段,将三、四年级划归为高阶阶段,将五年级划归为职业学习阶段,形成“2 + 2 + 1”的分段式教学。一、二年级的培养还是以传统建筑学基本功教学为主,毕竟建筑学专业带有一定的专业传承性,建筑师应该具备的一系列基本素养是不能放弃的,是底线;三、四年级重点强调应用型实践教育,这个阶段是学生主要设计思维和方法形成阶段,应该适当增加设计类课程课时,完善每一个设计过程,让学生全过程参与。同时将理论课穿插其中进行,不同设计阶段由不同老师承担课程;五年级则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去实习或参与校企合作,这样可以增加学生职业教育的机会,在社会中学,到社会中去。当然这就需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定制,需要有相应的教学体系配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此次改革的路径上针对应用型建筑学人才培养体系可能有以下出发点:
a.分段教学
b.实践类课程比例增加
c.建立校企合作保障政策的建立
d.“虚拟工作室”式项目化教学方法
e.“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5.结语
应用型建筑学教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大家对于应用型的理解都还停留在表面,缺乏实践经验,很多改革路径还需要探索。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的成立说明应用型教育已经成为了中国一部分院校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这也给建筑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便引发了笔者的思考。写下以上观点仅供大家讨论。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孟利.黑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报告[R].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 (23).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Z].2010.
[3]李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学专业“知”、“行”能力的培养与实践探索——以建筑构造课教学改革为例[J].安徽建筑,2012,9 (5) :57-58.
作者简介:朱贵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助教,工学学士学位。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 (2015) 12-00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