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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坑事故实例

2015-11-04叶爱丽

建材与装饰 2015年34期
关键词:坡顶淤泥灌注桩

叶爱丽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350025)

某基坑事故实例

叶爱丽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350025)

结合工程实例对基坑工程事故进行分析,并找出原因。

基坑工程;基坑事故

1 前言

近年来在基坑支护设计中往往面临挖深大、面积广、土质差等困难,工程事故也时有发生。如何确保基坑安全,使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合理结合,是值得研究的。现以一基坑工程事故为例。

2 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本项目A位于宁德市东侨区。该基坑项目平面呈十字形,周边环境复杂。场地东北侧、东南侧、西北侧、西南侧为同时在建的其它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紧邻道路,交通便捷。拟建建筑与周边建筑均采用PHC管桩基础,周边建筑均设置一层地下室。本项目设置一层地下室,局部为两层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4.25~9.35m,基坑周长约2000m。该项目采用围护桩(灌注桩、钢板桩)+预应力扩孔锚索、土钉墙、放坡等多种支护型式进行支护。

2.2工程地质概况

基坑开挖范围内的主要土层为:杂填土,呈松散状,层厚1.85~5.80m;淤泥,呈流塑状,含水量为56.7~74.0%,层厚11.70~17.80m;含泥卵石,含量分布不均,均匀性较差,层厚7.30~14.60m。土层指标如下:杂填土γ=16.5kN/m3,C=5.0kPa,φ=13.0°;淤泥γ=16.0kN/m3,C=8.3kPa,φ=4.6°;含泥卵石γ=21.0kN/m3,C= 0kPa,φ=35°。

3 工程事故

3.1事故剖面

发生事故的剖面位于地下室北侧,长度约为70m,A项目与在建B项目相邻处。A项目该位置剖面设计开挖深度约7.15m,采用φ1000@1500灌注桩+2道预应力扩孔锚索支护方式,上部2m放坡。灌注桩桩长15m,第一道锚索长度为25m,第二道锚索长度为18m,锚索扩孔直径为500mm,端部1m扩孔至600mm。根据勘察报告揭示:该剖面淤泥层厚度约为16m,扩孔锚索锚固段均设置在淤泥层中;灌注桩桩端有0.50~1.0m进入含泥卵石层。项目B设置一层地下室,工程桩为PHC管桩,开挖深度约为3m,即基坑底标高约在A项目冠梁底标高。项目B采用土钉墙支护型式。A项目与B项目地下室外墙间距离约30m。支护剖面详见图1。

3.2事故发生现场施工情况

该事故时,项目B的地下室已施工完成,地下室外墙均已回填完毕,主体结构已施工至地上5层,地面正在进行路面施工。路面需土方回填,回填高度为1m。土方回填时采用大型机械进行碾压。项目A此时的开挖深度约为5.5m,第二道锚索已施工完成。原设计第二道锚索采用钢筋混凝土腰梁,实际施工时采用双拼槽钢。

3.3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时,坡顶2m放坡均崩塌,围护桩向场地内倾覆,冠梁断裂,第一道锚索与冠梁断开,钢绞线直接暴露。为避免该处变形的继续加大,影响项目B的施工,现场采用应急措施:①在坑内采用堆土(砂袋)进行反压。②将项目B路面已回填土方再卸载至原标高。经现场测量,该处的最大变形为3143mm。图2为现场照片,图3该处的围护桩变形曲线。

图1 支护剖面图

图2 现场照片

图3 围护桩变形曲线

4 事故分析

4.1理论计算

根据理论计算,在坡顶堆载为20kPa标准值的作用下,该处开挖至基坑底时的最大变形为46.02mm,整体稳定安全系数为2.176。第二道锚索施工完成后,基坑抗倾覆稳定性系数为1.41,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图4为计算包络图。

图4 计算包络图

4.2事故起因

该工程事故的起因有以下几点:①坡顶受力与原设计不符。项目B地下室先于该侧地下室完成施工,且完成后开始回填土方。与原设计受力情况不符。②雨季施工,连将暴雨。③现场未进行监测及巡察,未能及时发现异常。

4.3具体分析

灌注桩:

该段灌注桩设计桩长为15m,桩端以嵌入基坑底10m为准。地勘揭示,桩端大部分进入含泥卵石层不少于0.5m,但由于该层分布不均,均匀性较差,围护桩有可能有局部未穿透淤泥层。对坍塌段围护桩进行了低应变监测,共检测30根桩。检测结果显示:Ⅰ类桩(完整桩)22根占73.4%;Ⅱ类桩(轻微缺陷)1根占3.3%;Ⅲ类桩(桩明显缺陷)4根占13.3%;Ⅳ类桩(断桩)3根占10.0%。灌注桩断桩处主要位于2.5~5.0m,为第二道锚索的位置。

该工程锚索失效主要原因分析如下:①坡顶堆载加大,锚索受力增大;②锚索的锚固段在淤泥层中,未锚固端穿透淤泥层,且该层含水量大,不易产生锚固力,锚固段易失效;③锚索为扩孔锚索,若锚固段搅拌时间短,搅拌不均匀,则锚固力降低,不满足设计要求;④锚索钢绞线有可能不合格等;⑤锚索龄期未到,就开始开挖。

因此,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锚索失效,导致原灌注桩+二道锚索支护方式,变成悬臂灌注桩支护。同时灌注桩桩端局部未穿透淤泥层,坡顶超载,各种外因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

5 结论

(1)锚索及灌注桩均为隐蔽性工程,其施工质量与现场安全关系密切。锚索施工时,应先确定土层粘结强度;锚索施工过程中,要确定锚索长度及各种参数均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锚索施工完成后要按期监测锚索的拉力,才能确保锚索发挥应有效用。

(2)灌注桩施工完成后要先对桩身进行检测,若发现其有施工质量问题则应及时补救。确定后才可进行土方开挖。

(3)现场监测及巡察也要重视。在事故发生前,对现场进行监测,及早发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1]刘建航,侯学渊.基坑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TU753

A

1673-0038(2015)34-0099-02

2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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