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育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血液
2015-11-02徐田华
中国的诗歌传统由来已久,从《诗经》发轫,历经《楚辞》、汉乐府、唐诗……绵延至当代。其中,许多优秀诗作中蕴含着传统文化的基因,在民族文化的传承及熔铸健全人格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铸魂工程”,是构筑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客观要求。因此,在中小学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全可以以中国丰厚的诗歌资源为载体。
北京市大峪中学分校作为诗歌特色学校,历来重视诗歌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上,学校凭借深厚的诗歌教育积淀,以诗歌为载体,面向初中学生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以诗歌课程为依托,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
作为一所诗歌特色校,大峪中学分校每年都会招收两个诗歌特色班,配备专业的诗歌教师,每周用专门的课时对诗歌特色班的学生们进行指导。学校还设置了诗歌校本课程,聘请著名诗人长期授课。
为更好地在学校推行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学校诗歌特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学校诗歌课深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古今诗作进行学习、鉴赏。例如,屈原、曹植、杜甫、林则徐、黄遵宪、毛泽东等人的诗作,尤其是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近现代诗歌,都成为了学习资料。在诗歌课上,教师深入挖掘这些诗作的历史背景,引导学生们进行古今对比,感受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进步,引导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行思索。
学习诗歌,同时也是在学习中国的历史,有助于学生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个层次、12个价值范畴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提出的可贵性、必然性,从而让学生理解其深刻性、历史性。
以诗歌活动为契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认同
活动是最丰富、生动、有效的教育形式。学校结合清明、一二·九、七一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红色诗会,积极举办并参加门头沟区和北京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诗歌活动。通过诗歌活动,在学生心中播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让学生在诗歌活动中具体地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激发他们的价值认同感。例如,举行“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诗词朗诵会”。学生通过朗诵领袖的诗词作品,向这位历史伟人表达缅怀之情。学生对新中国的赞美溢于言表,爱国之情发自肺腑。
2014年3月31日,学校举办“春之韵”清明诗会。其中,一首学生自创诗歌《踮起脚尖接近太阳》抒发了青少年对祖国的热爱、对理想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珍惜。
2014年9月28日,学校近40名同学参加了“门头沟区少年好声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唱汇”比赛活动,并荣获原创作品一等奖。学生们朗诵了彭淑芬老师、徐田华老师创作的诗歌《为你而歌》。这样的诗歌朗诵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熟知、熟记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让学生以诗歌朗诵的形式,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对祖国的热爱,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教育。
2014年12月7日,学校参加了由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主办的北京市中学生“红色经典”诵读大赛并获得最佳团体奖。彭淑芬老师和学生同台朗诵了组诗《历史不会忘记》。这组诗歌展现了上世纪30年代,在中国满目疮痍、国运艰难的危难境况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引领国人奋勇抗争,创立新中国的伟大历程。这组诗歌展现了新时代的中学生追怀历史、热爱祖国的精神风貌。
经过一年多以诗歌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追求,已经深深融入每位大峪中学分校学子的血液。他们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和社会热点;心有正气,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做事诚信、与人友善,用自己力所能及的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着当代中学生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