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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附桂骨痛胶囊临床应用情况分析

2015-10-30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02401张晓红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5年12期
关键词:川乌骨痛乌头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02401)张晓红

附桂骨痛胶囊由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白芍(炒)、淫羊藿、乳香(制)组成,是临床治疗痹病的常用药物,附桂骨痛片是已上市多年的中成药,具有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的功能,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局部关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方中含乌头属附子(制)、川乌(制),传统中药理论认为附子性大热,有毒[1]。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附子含有多种生物碱,其中以乌头碱、次乌头碱、中乌头碱等为主[2],故既是生理活性物质,也是引起中毒的主要毒性物质[3],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使用不当会出现中毒及不良反应。笔者抽取2014年我院门诊含附桂骨痛胶囊处方进行审核,并对不合理处方进行了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抽取本院2014年1~4月门诊含附桂骨痛胶囊的处方共856张,处方分布科室为中医科、外科、急诊外科。评价依据中医药理论知识、药品说明书以及《处方管理办法》中对中药师审核处方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记录不合理处方,包括适应症不适宜、重复用药、配伍禁忌、违禁用药、用法用量不合理进行分类统计,分析附桂骨痛胶囊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附表 856张含附桂骨痛胶囊不合理处方情况

2 结果

含附桂骨痛胶囊不合理处方有432张,占总处方数50.46%,表现为:适应症不适宜处方有257张,占30.02%;重复用药98张,占11.44%;配伍禁忌84张,占9.81%;违禁用药54张,占6.30%;用法用量不合理28张,占3.27%。未发现不规范处方,不合理处方情况见附表。

3 分析与讨论

3.1 适应症不适宜 856张附桂骨痛胶囊处方中,适应症不适宜处方有257张,占(30.02%),其主要表现为处方诊断和适应症与用药不符,寒热虚实不分,缺乏中医辨证。颈椎及膝骨性关节炎属祖国医学“痹症”范畴,《素问·痹论》云:“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认为是由于正气虚弱,营卫失调,奏理空虚,风、寒、湿、热等外邪侵袭人体,痹阻经络,导致气血运行不畅,引起以肌肉、 筋骨、关节酸痛、麻木、重着、屈伸不利,甚或关节局部肿大灼热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病症,因痹证总由感受风、寒、湿、热所致, 故临床一般分为风寒湿痹、风湿热痹及痰瘀痹阻和肝肾两虚证4种证型。附桂骨痛胶囊以大辛大热之附子(制)、川乌(制)为君药, 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的功能, 相当于现代医学的骨关节病和部分结缔组织病,如风湿热、风湿性关节炎、脊柱炎、肩周炎等。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适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风寒湿痹,局部关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其他证型则不适宜。

3.2 重复用药 在所查阅的附桂骨痛胶囊的处方中,属于重复用药的处方有98张(11.44%)。如附桂骨痛胶囊与复方小活络丸合用,二者都含有川乌。复方小活络丸还含有草乌两药同服,毒性成分乌头碱的用量增加,将导致乌头类药物中毒和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增加。另外,盘龙七、虎力散胶囊、大活络丸、小金胶囊等中成药组方中均含有川乌、草乌,不宜与附桂骨痛胶囊并用。

3.3 配伍禁忌 在所查阅的附桂骨痛胶囊的处方中,属于配伍禁忌的有84张,占9.81%。因附桂骨痛胶囊组方中含有附子(制)、川乌(炙)。按中药“十八反”配伍原则,不宜与含半夏、瓜蒌、天花粉、川贝母、浙贝母、白蔹、白及成分的中成药合用。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所涉及的“十八反”药物在其使用注意中明确规定相反药物不宜同用。如附桂骨痛胶囊与藿香正气胶囊(含半夏)、黄氏响声丸(含贝母)、十味龙胆花胶囊(含川贝母)、十味玉泉片(含天花粉)、香砂六君子丸(含半夏)等合用均不适宜。

3.4 违禁用药 856张附桂骨痛胶囊处方中,违禁用药不适宜的处方有54张,占6.30%。医生在给患者开具处方时,没有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使用。《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项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处方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如诊断为关节炎,处方开具附桂骨痛胶囊与如意珍宝丸或四妙丸并用,但如意珍宝丸由具有清热解毒、醒脑开窍、舒筋通络功效,适用于痹证属风湿热痹者;四妙丸由苍术、牛膝、黄柏、薏苡仁组成,具有清热利湿,通筋利痹功效。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风湿热痹者,症见足膝红肿、筋骨疼痛。而附桂骨痛胶囊为热性药,用于风寒湿痹。服用如意珍宝丸、四妙丸者应为风湿热痹病例,与附桂骨痛胶囊依上所述之风寒湿痹症不适宜。其次,高血压患者慎用含乌头碱类的中成药,附桂骨痛胶囊含有附子(制)、制川乌,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增加。

3.5 用法用量不适宜 在所查阅的附桂骨痛胶囊的处方中,用法用量不适宜处方有28张,占3.27%。附桂骨痛胶囊中重用附子(制)、川乌(炙)、为君药。乌头碱中毒症状主要为神经和心血管系统,口服0.2mg即使人中毒,3~5mg即可致死。《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其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附桂骨痛胶囊常用量为4~6粒/次,2~3次/日,即每日用量为8~18粒。上述不适宜处方中,最多每次12粒,每日3次。超出规定用量的2~4倍,而医师又没有再次签字,属不适宜处方。

4 小结

综上所述, 附桂骨痛胶囊在本院目前临床应用中尚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在辨证用药、联合用药、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方面应加强管理,促进对附桂骨痛胶囊的合理应用。第一,医务人员应加强对中成药的认识,掌握其药物组成、功能与主治、临床应用,并了解其配伍禁忌、辩证和用药的匹配等;西医师也要加强对中医药理论知识学习,对中成药使用应辩证论治,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第二,药师对不合理处方要严格把关,医院中药房应加强中成药合理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药剂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审方能力,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及时与医师进行沟通。第三,建立门诊处方点评制度、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临床用药;建立公开通报或公示制度,对配伍用药的合理性、用药的适应证、用药的时间及用量等不合理用药情况通过在医疗质量反馈会上或通过发布药讯等形式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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