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潮绣艺术的传统传播方式
2015-10-28郑蔚珊
郑蔚珊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美术系,广东 广州 510640)
浅析潮绣艺术的传统传播方式
郑蔚珊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美术系,广东 广州 510640)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级文化遗产潮绣艺术的保护与传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潮绣艺术作为中国“四大名绣”之一,其传统的传播方式手段直观,让人身临其境、记忆深刻,但也存在一些制约着潮绣艺术自身发展与传播的缺点;文章分析传统传播方式的优缺点,为潮绣艺术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做探索。
潮绣艺术;家族;师徒式的传播;传统博物馆展览的传播;旅游开发;纪念品形式的传播
在潮州多彩的民间美术宝藏中,“潮绣”是独具特色的一株奇葩,它始于唐宋,盛于明清,有1000多年历史,是中国四大名绣“粤绣”的主流派。潮绣以它特有的艺术形式记载和阐释着潮汕人民最具特征的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从唐代永贞元年卢眉娘到清末宣统二年的“二十四刺绣状元”,从解放初期掀起到八十年代的再铸辉煌,潮绣从萌芽到发展,从繁荣到兴盛,从低谷到崛起,经历了波浪式的演变。潮绣艺术以它自己特有的艺术形式记载和阐释潮汕人民最具特征的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透过潮绣艺术,我们能感受到潮州民间美术的丰富多彩,领悟到潮州民间美术的质朴纯实和潮州文化的深厚底蕴。
有着悠久历史的潮绣艺术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主要是依靠着传统的艺术传播方式的传承。传播学者戴光元等在《传播学通论》一书中谈到:传播是人类社会关系内部的一种凝聚力,是社会成员交换信息相互作用的过程,因而,传播现象、传播过程是极其复杂的。潮绣艺术的传播也不例外。一直以来,潮绣艺术依赖其直观的展示手段,让人身临其境、记忆深刻。传统的潮绣传播方式的传播是一种线性的传播,常见的有家族、师徒式传播,博物馆展览的方式传播,旅游开发,纪念品的形式传播。
一、家族、师徒式的传播
中国有漫长的农业社会历史,思想上一直尊儒学,崇孔孟,在这样的意识形态流的影响下,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小农经济很发达,潮绣作为手工技艺一直是作为农耕的合理补充存在着。据《潮州市志》记载,在清代时,“绣品出口至南洋群岛等地。至咸丰年间,潮绣品年出口值在1000万两银以上”。可见潮绣在清代已经大规模出口。直至延续到六十年代末各地绣花厂解散为止,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潮绣在潮州地区不但几乎是家家户户通晓的传统家庭手工艺,而且是潮州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不论是家庭副业还是职业化的手工业,传统的手工技能的培养均依托于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的父传子、子传孙的家庭内部的技艺传承方式,即便是师傅带徒弟的现象,也是一样。历史上的潮绣主要的传承传播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一种家族、师徒式的传播。在以家庭为中心的技艺传播环境中,师徒、父子、母女之间是最直接的传播方式,师徒之间主要是用过语言这最原始的方式交流,手把手的将潮绣的绣法、工艺技术的规律、经验介绍给接受者,并世代流传下去。如潮绣绣制时讲究的“密密”、“满满”、“通通”,这些都是潮绣艺人民间口头传授经验的口诀,是潮绣艺人审美经验的高度概括。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潮绣通过家庭或家族式的培养方式既保证了技艺不外传,也使得人才培养可以低成本进行。血亲之间的技艺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才培养途径的短缺,但是,这种传统社会父传子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技艺传授的对象经过谨慎选定,技艺传播的范围很有限,手工技艺的传授保持着原始的口传身授的方式,缺乏一种系统科学的传播模式。
当今社会,支撑这一机制的社会大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市场经济的社会模式的负面影响,伦理意识淡薄,家庭或家族已不是一个固若金汤的小社会,而蜕变为一个松散团体。社会很多物质金钱的诱惑,很多年轻的潮绣艺人心态比较浮躁,再没有年轻人肯花上几年时间去精心绣琢一件作品,现代的年轻人难以守得住这“古老寂寞的手工艺”。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的潮州,从事潮绣的艺人仅有100人左右,其中具备精品创作水平的绣师不足30人。这些绣工平均年龄是55岁,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也已40多岁。潮绣非遗传承人年龄都偏大,手艺传承后继乏人。家族、师徒式传播受众范围太受局限,覆盖面窄,不适宜现代社会,尤其是年轻人的喜好。
二、传统博物馆展览的传播
博物馆展览方式是我们常见的艺术传播形式,展览有综合类的,也有专题类的。“一座博物馆就是一部历史,一次展览就是一本书。”博物馆虽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无法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但博物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参与者,担负着“收藏”、“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载体”的责任。
首先,传统博物馆展示手段强调的是博物馆在资料收集和保存方面的展示,多为实物的展览。实物的展览相对来说处在一个静态的环境中,观众直接的观赏到艺术品,真实又具象。可惜的是这种展览手段沿袭传统的手法千篇一律,给人以相对呆板落后的感觉,难以表现潮绣艺术丰富多彩的文化特点;而且对其展示的内容隔着一层东西,让人可望而不可及;更加遗憾的是这种展示与研究受限于传统的博物馆理论,难以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活态传承的价值追求。
其次,由于很多博物馆的性质为综合性的地志类博物馆,因此潮绣艺术收藏、展示的内容并不是占有主要地位,很多时候只是以其中的一种分类的形式出现,而且出现时的收藏量也很有限,这和潮绣艺术的深远的历史背景、丰富的文化内涵,独特的艺术特色很不相称,而且很多时候不能从潮绣这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出发的,强调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这对潮绣艺术的广泛传播非常不利。
可喜的是2007年8月24日,国际博物馆协会通过了经修改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章程对博物馆定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定义是:“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定义中,将“教育”调整到博物馆业务目的首位,取代了多年来将“研究”置于首位的认识。希望在新的章程的促动下,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都能贯彻“教育”的目的,使用更加丰富多彩的方式配合展览进行相应的“教育”推广而达到“传播”,将潮绣艺术的信息传递给社会。
三、旅游开发、纪念品形式的传播
旅游纪念品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对旅游景点在视觉感官得到“享受”而被激发引起的“购物欲”的物化体现。旅游开发、纪念品的传播形式将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起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这是受地方政府和市场欢迎的一种传播形式。特别是近些年来潮汕文化旅游的兴起,潮汕民俗文化游越来越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和关注。以旅游产业发展为契机,对“潮绣”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为潮绣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一带程度的贡献。
近年来,由潮绣艺人牵头的,以文化交流形式出现的,集研究、创作、制作、交流为一体的“潮绣工作室”如春笋般骤起,就潮州市的“牌坊街”,诸如此类的工作室、作坊间达10间之多,可见潮绣已经开发成为旅游和文化交流的产品之一。
潮绣艺术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使潮绣艺术本身的传承和弘扬具有积极的作用,传统手工艺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经营可以提升一定的地方经济水平、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潮绣艺术的商品化意味着批量的产业化生产,在一定利益目的的趋使下,为了满足“蜻蜓点水式”欣赏者的需要,大批粗糙的潮绣复制品投入旅游市场,这种作为旅游纪念品出售的简单商品化,对潮绣艺术的发展利多还是弊多?会不会甚至起到“误导艺术”的作用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
[1]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2]杨坚平.潮州民间美术全集.潮绣抽纱[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 2002.
[3]贾磊磊.数字化时代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现[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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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5)11-01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