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认知度调查
——调查显示:21.71%的受访消费者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和餐饮单位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认可程度较低
2015-10-27马昊楠房志雄
◆本刊记者 马昊楠 房志雄
2015年年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地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意见》的出台,引来保险公司暗地鼓掌,却在食品相关企业和学者中引起了一场争论。其实,这并不是食品安全责任险第一次出现在民众眼前。两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就提及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早在七八年前,很多保险公司就已经把食品安全责任放入了参保目录中,并为之宣传,但予以响应的食品企业却寥寥无几,很多地区参保率不足2%。作为每次“露面”都必引争论的险种,消费者对它了解多少?食品相关企业又有怎样的想法?为了解消费者和食品相关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的认知程度,本刊以问卷的方式,随机调查了129位消费者、47家食品企业和35家餐饮企业。共收回有效问卷211份。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不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企业与餐饮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认可程度较低,有参保意愿者分别占42.55%和25.71%。
仅有8.53%的受访消费者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通过对129位消费者进行的随机问卷调查,其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没有准确认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认知程度的匮乏主要体现在知晓度和理赔范围两大方面。
在129位受访消费者中,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消费者为28人,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21.71%;101位受访消费者没有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78.29%(见附图1)。在28位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受访消费者中,有16位消费者表示是通过网络途径听说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听说过人数的57.14%;7位消费者表示是通过各类政府宣传听说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听说过人数的28.00%;5人通过其他方式了解。
调查结果中,有106位受访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方是食品生产企业或餐饮经营单位,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82.17%;15位受访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方是消费者,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11.63%;另有8位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方可以是食品生产企业或餐饮经营单位,也可是消费者,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6.20%。
有76位受访消费者认为此险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58.91%;认为此险维护了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食品生产企业及餐饮经营单位的有31人,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24.03%。此外,22位受访消费者表示此险维护了食品生产企业及餐饮经营单位,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17.05%。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理赔范围的认知差异较大,消费者并不能明确出现哪些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给予消费者赔偿。在129位受访消费者中,仅有11位消费者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当食品生产企业或餐饮企业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可以通过食品安全责任险获得赔偿,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8.53%;有9位受访消费者认为因法规不完善而使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时可获赔偿,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6.98%;认为因故意违规而使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时可获赔偿的有10人,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7.75%;其他受访消费者则认为无论是否因为疏忽,只要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此险皆可赔偿,约占受访消费者总人数的76.74%。
对责任界定和保险公司的疑惑是企业暂不愿投保的原因
通过对47位食品企业业内人士的随机问卷调查,其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的食品企业相关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有较强的认知度,但对于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态度却有所不同。
在47位受访的食品企业业内人士中,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有41人,约占受访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87.23%;6人未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受访食品企业相关人士总数的12.77%(见附图2)。只有6人不清楚此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约占受访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12.77%。
与消费者的调查结果不同的是,食品企业业内人士大多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理赔范围有较清楚的认识,40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理赔范围,约占受访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85.11%。
▲附图1 129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知晓情况
▲附图2 47位食品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知晓情况
▲附图3 35位餐饮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险知晓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的食品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认可度有较为明显的区别,47位受访的食品企业业内人士中,20人表示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有购买意愿,约占受访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42.55%;27人表示暂不愿意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受访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57.45%。
通过对上述有投保意愿的20位食品企业业内人士的进一步调查发现,支持其购买意愿的理由主要为保障企业利益。他们表示,虽然对自身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信心,但在食品生产中即使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安全标准生产,也有出现问题的可能,根据对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了解,一旦产品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可以预先支付对消费者的赔偿,对转移和减少企业的风险损失有一定的帮助。此外,还有部分受访者表示,企业的发展和业务情况,使其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有一定的投保意愿。
对27位暂无投保意愿的食品企业业内人士做进一步调查,结果显示:除对自身产品有信心认为没必要购买外,他们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鉴定和保险公司存在质疑(见附表1)。他们提出,食品在生产中涉及的环节有很多,万一出现事故,该事故的具体责任和事故原因又该如何界定呢?从目前情况看,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提到的“过失”和“疏忽”的概念较为模糊。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在经济利益面前,其特殊的运作模式又如何保证界定结果的科学、客观和权威?
25.71%餐饮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有参保意愿
对35位餐饮企业业内人士的随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有27人,约占受访餐饮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77.14%;8人未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受访的餐饮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22.86%(见附图3)。29人认为此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分别是餐饮企业和消费者,约占受访餐饮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72.97%。
餐饮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理赔范围的认知程度同样高于消费者,32位接受采访的餐饮企业业内人士熟知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理赔范围是当食品生产企业或餐饮企业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可以通过食品安全责任险获得赔偿,约占受访餐饮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91.43%。
附表1食品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认可程度表
附表2 餐饮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认可程度表
在调查中,餐饮企业业内人士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认可度不高,仅有9人有意愿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受访餐饮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25.71%;26人表示暂不愿意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约占受访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总数的74.29%。
通过进一步调查,9位有购买意愿的餐饮企业业内人士的主要理由与食品企业业内人士没有明显不同,皆是出于维护企业利益、减小风险损失(见附表2)。26位表示暂不愿意购买此险的餐饮企业业内人士,其主要理由除对自身产品有信心、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鉴定和保险公司存在质疑外,餐饮企业对待食品安全问题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是另一大原因。部分受访者表示,在饭店用餐的顾客如发现一些菜品有问题,饭店一般会用撤换、打折、免单、道歉等手段和客人协商解决,而通常情况顾客也会接受。此外有部分餐饮企业人士表示,还没有听说过该保险的赔偿案例,因此不愿意购买此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