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享的伦理规制研究
2015-10-22任望芊
任望芊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知识的特殊性,其使用频率并不会造成本身的折耗,因此,在知识取代传统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资源成为更具生产率的经济资源时,知识共享的作用也随之显现。知识共享能够使知识快速传播,创造更高的价值,同时,在共享的过程中,知识本身也会更趋完善。然而,由于知识更新换代速度快,获取成本比较高,知识的创造者往往不愿共享知识,这也是知识共享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矛盾。知识产权从市场的角度明确了这一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矛盾,但在某种意义上,知识产权制度的推行也加剧了为了保持竞争优势而进行的知识垄断行为。在这个情况下,从维持社会生活秩序的伦理角度出发,解决知识共享面临的问题,不失为一个好的思路。
一,文献回顾
“规制”一词源于日本学者对经济学术语“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的翻译。日本学者植草益(1992年)将规制定义为依据一定规则对个人和经济活动主体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我国著名学者战颖认为,伦理规制是伦理理念和精神的外化形式,是伦理规范及其特定的社会运行保障机制的统一。这表明规制对内表现为伦理理念和精神,外表现为社会保障的约束,二者相互统一,从而达到实现对行为主体的规制。
知识共享作为知识管理研究中的一个重点,已受到了国内外学者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内学者多从知识共享的经济性、主体、对象三方面进行概念和理论上的研究,国外学者则已经进入到了技术层面。我国学者樊治平认为,知识是过程与实体的矛盾统一体,作为过程的知识共享要求加大和完善知识交流,以支持知识创新;作为实体的知识共享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应注意在知识共享者和知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之间保持均衡。
我国学者姜文提出,知识共享过程由主体、对象、手段和环境4个方面组成。基于此,知识共享的伦理规制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从伦理层面上对知识共享的主体、对象、手段和环境进行规制。本文主要从主体、对象和环境三方面分析知识共享过程中所面临的矛盾与障碍,进而从伦理层面提出知识共享的规制手段。
二、知识共享的主要障碍
知识共享的技术因素,主要依托于科学的进步与手段的完善。在知识共享的过程中,主体和对象作为主客体,对知识共享的实现有着决定性作用,环境作为外部因素,对知识共享的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一)知识共享的主体障碍
作为知识共享的主体,个人或组织是知识共享过程的发起者和执行者。然而,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知识私有观念深入人心。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出于对个人利益的保护,知识的创造者并不愿意参与知识共享。另外,知识的创造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知识创造者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投入才能够获得知识,然而,在知识共享的过程中,知识创造者创造知识所付出的成本跟其所能获得的收益严重不对等,这与知识使用者的低投入高回报形成了鲜明对比,严重挫伤了知识共享主体的积极性。
(二)知识共享的对象障碍
作为知识共享的对象,知识是知识共享过程的基础。知识分为显性与隐性两种存在形态,显性知识指格式化、文本化了的知识,它的传播比较容易,而隐性知识存在于个人的脑子里,它可以表现为一种智慧、经验甚至感觉,传播难度大。20世纪60年代,波兰伊(Michael Polanyi)从认知科学的角度提出和研究了隐性知识的概念,指出:“在一个人所知道的、所意识到的东西与他所表达的东西之间存在着隐含的未编码的知识。”他认为,隐性知识来源于个体对外部世界的判断和感知,是源于经验的。显性知识能够精确表达出来,而隐性知识多为感受、经验,难于直接表达。隐性知识作为知识共享的重要对象之一,由于物以稀为贵,知识创造者倾向于拒绝知识共享来保持优势,再加上传授和学习难度大,极易形成知识垄断,导致知识共享过程中共享对象的缺失。
(三)知识共享的环境障碍
客观环境是影响知识共享过程的重要因素,环境的适宜性对知识共享的效果有着很大的作用。从社会环境上看,由于文明发展程度不均,人们对知识共享的看法存在很大差异,知识共享缺乏成长的沃土。除了知识共享易遭拒绝,经济环境下激烈的竞争与对利益的追逐也影响了人际关系,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知识共享。另外,由于还未形成完善的制度环境,在知识共享的过程中,也易出现失控局面,网络环境下的“人肉搜索”即为一个典型实例。
三、知识共享的伦理规制
知识共享的伦理规制对内主要表现为主客体的伦理理念和精神,对外则是环境的约束和保障,二者相互统一,从而规制知识共享行为。
㈠建立知识共享伦理价值观的引导机制
知识共享的伦理价值观是形成积极知识共享氛围的基础。在知识共享的过程中,只有树立追求长期利益的知识共享价值取向,建立创新为上、积极共享的伦理文化导向,充分保证知识共享者的利益,才能真正促进知识共享的实现。一方面,应在全社会提倡积极共享文化,打破旧有知识私有观念,大力鼓励创新,促进知识共享的内化,培养社会及公众进行知识共享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调动知识创造者的积极性,平衡知识创造者的投入与回报。
(二)建立知识共享外在伦理约束体系
外在的伦理约束体系能够促进知识共享价值观的内化,为知识共享伦理意识的形成提供保障。在伦理价值观之外,制度伦理的强制性也是伦理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知识共享的评价体系,细化知识共享的操作过程,规范知识共享行为。另一方面,一些可以变成硬性规则的内容,也需要形成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保证知识创造者的收益。
四、结语
总之,促进知识共享的方法很多,但严格的制度规定和简单的道德倡导都存在着一定问题。只有从伦理层面上规制知识共享,才能够促进知识共享的内化,从而营造出一种积极知识共享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创新精神,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