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斯密难题”探析“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
2015-10-22孙琦吴正平
孙琦++吴正平
[摘 要] “斯密难题”即亚当·斯密在其两部著作中提到的关于人性中“利己”与“利他”的不同观点而引发的经济学界的争论。斯密认为“经济人”是自私自利的,都在理性的用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道德人”则是除了自利的一面外,还有利他的一面。“经济人”在利己的同时也会增进社会福利,因此,“经济人”与“道德人”在社会层面的基本行为逻辑是相统一的,而二者的最终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且现实意义重大。
[关键词] 斯密难题;经济人;道德人;对立统一
[中图分类号] 830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斯密难题”亦称“斯密问题”,因亚当·斯密在他的两部巨著《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所提出的两个种不同观点而产生。斯密首先于1759年发表了《道德情操论》一书,17年后又发表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政治经济学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两部书中关于人性中“利己”与“利他”的不同该观点引发了经济学界激烈的争论。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不说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好处。”[1]认为人的行为均是从自利的角度而出发的。而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中则有与之相矛盾的观点:“人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中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国民总体中的一员,并且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人人应当随时地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2]认为社会群体应以同情心为行为基础,人往往需要以利他的方式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看似不的两种观点的确出于同一人之口,斯密的这两种观点也便成为后人争论的焦点,也带给人们无限的思考和启示。
“经济人”与“道德人”的争论主要是讨论人类行为的目的与原则究竟是利己还是利他,而后人关于利己与利他的争论往往把二者相互独立或者剥离,单纯的考虑经济人与道德人而引发的制度变迁也有往往区别于行为主体的真实选择,更多地则是反映人们行为的多个层次。人的需求往往具有多个层次,研究“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关系时,需要把二者放到同一角度或同一基础中考虑,从而探寻二者本质的关系。
二、关于“斯密难题”的两种观点
最先提出“斯密难题”中这一悖论的是19世纪50年代的德国历史学派,他们认为,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受以仁慈道德为基础的哈奇生思想与休谟等人的怜悯心与同情观而影响。其《国富论》则是后来受到了法国重农学派的“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影响,继而产生了前后两个时期不同思想的转变。这场关于德国历史学派与边际学派之间的激烈争论,便产生了“斯密难题”。这也就是斯密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问题。
第一类看法认为,“经济人”思想与“道德人”思想相互违背,因为斯密在前后两个时间段内,以经济人作为假设的行为主体其人性的出发点是自私的,而且任何的理性人的行为目的都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和效用最大化。而在其《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所揭示的“道德人”以利他为起点,主张以同情心与换位思考的方式建立起社会道德制度,两部著作中存在着观点的分歧。持有这种观点主要以德国历史学派的居多。
而另一类看法则是认为经济人与道德人二者共有的基础则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边际效用学派则大多持有这类观点。表面上利己与利他似乎矛盾,并且在理性人身上并不存在利他主义的身影,然后利己与利他却像一对孪生兄弟或者说一枚硬币的两面,利己是促使人类自身发展和整体进步的源动力,而利他则伴随着利己的出现而潜在地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进程。利他的行为在利己主义产生的同时业已成为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利己主义行为的同时也伴随着利他行为的出现,尽管我们的并没有刻意建立利他主义的社会道德。
三、“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矛盾
在《国富论》中,斯密第一个论述了“经济人”假设的基本思想。首先,他认为人是自私自利的。人们的经济活动,都以追求个人利益为目的,都是为了自己利益而进行活动的人。他认为:“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第二,人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就是只要付出最少的成本而获得最大的利益,从而达到最大的个人利益。第三,每一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都从侧面满足了别人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由于每个自然人都尽可能从自利角度出发,往往仅注重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却又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使自己能比在真正出于自我目的的情形下更加有效率地促进社会的发展,人类整体的福利水平也相应的提高。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则解释了“道德人”的相关概念。他表示作为经济人,人都具有以自我为中心的一面,但不总是单纯利己的,人还富有同情他人的一面。换言之,人除了自利的一面外,还有利他的一面。他认为,“无论人们会以为他人是怎样自私,这种人的本性中总是单纯地存着这样一些本性,这种本性使他能关爱别人的前途,把别人的生活看成自己的使命,即使他除了看到别人的高兴而感到庆幸外,他无所收获。”[3]-[4]进而从社会宏观的角度考虑,人的行为总是与社会群里相联系,且已经在无意之间促进了整体社会的公平进步。
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的确有利己的一面,然而却也伴随着正义感、责任心和作为一个旁观者的同情心等利他主义倾向。他认为这个主体的经济活动是否可以取得那个“公正无私的旁观者”的同情,主要看该活动是否符合公共道德安排。[5]从另一方面来看,其余的经济主体依然会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对当事人的活动与感情进行着道德评判,进而形成一种社会舆论压力来对当事人的行为和情感进行改进和调整。因此,不难看出亚当·斯密主张构建起一种自律型道德体系从而解决利己与利他这一矛盾的。
四、“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对立统一
(一)对“单纯经济人”思想的思考
《国富论》中对“经济人”的思想其立足点就是自利,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行为的活动中产生了社会分工。“经济人”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会增进社会福利,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经济社会中的利己行为都可以增加社会效益,我们应该增加对“经济人”的利己思想重视,而且需要通过“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增进社会的有序合作,并为“经济人”的固有活动创造条件,唯独不可以脱离社会道德,一味追求利益、唯利是图,而与宏观经济活动、社会和谐稳定无关紧要的孤立活动才是值得我们追根溯源的。
(二)“经济人”需要“道德人”做补充
从人与人的交互行为来说,人类往往出于自身的需求同他人进行沟通、交流、交换,每一位成员都是出于自身的需求来同他人建立精神与物质上的联系,因此在庞大的社会群体中,依靠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或寻求他人的帮助来完成自身的需要便产生了,由此便形成了复杂的社会交往。因此,人们希望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协助,满足自身的需求。也就是说要完成自己自利的目标,必须为其他个体带来必须的条件,并需要在交换中满足别人所供应的能使自身获得利益的东西,即要完成自利的目标就不得不估计别人的自利的目的,也就是必须实现利他行为,利他的行为本质是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
其次,从社会分工的层面分析,“经济人”本质之所以要实现利己,之所以能造成社会大分工,以至于每个个体只专注于一项分工,其目的就在于在这中情况下每个个体都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分工的过程中不仅仅使自身目的得到满足,还使得他人的利己得以实现。
(三)“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同一性
当个体中某个合乎逻辑、合乎社会认可的行为得以成功,就可以看做是该个体的自我实现向社会实现的飞跃,这取决于该行为在本质上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经济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与“道德人”在社会层面的基本行为逻辑是相统一的。“经济人”为“道德人”提供动力基础,“经济人”的最终归宿是“道德人”,二者互相统一、不可分割,且都蕴含于人类相互影响的过程之中,是个人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的统一。
一方面,“经济人”是“道德人”进行发展的起点。从伦理进化的规律来说,道德以经济为基础,经济的发展推动者道德的进步与完善。从社会层面来分析,经济社会的个体是“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体,但其最初表现确实是“经济人”。这就像马克思表达的“每个社会主体都是以自我为总新”并且“每个人的过去和未来始终以自身为出发点”这样一种观点了。[6]
另一方面,“经济人”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需要以“道德人”为基础。“经济人”攫取利益的最大化,须在行之有效的社会体制中进行。不遵守道德规范的“经济人”会得到不必要的损失,行为没有原则的“经济人”可能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道德的缺失,会使社会的秩序和经济的运行陷入瘫痪。在我们所面临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纯粹的经济人”应当被否定。单纯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和对不遵守道德体系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偏。当然,“纯粹道德人”的引导可能不太实际。在宏观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名纯粹的道德人不顾及经济效益,对社会和经济都会缺乏效率。所以说,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不需要纯粹的‘经济人,但我们也不可能是纯粹的‘道德人',即便是一般地‘守财奴或很高尚的圣人都不会为之。”[7]
五、“经济人”与“道德人”统一的现实意义
“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相悖是当今存在的现实性问题,而“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则是其必然性的归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著名学者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人类存在两种不容小觑的动力:“最强大的动力来追求利润。最优秀的动力去追求完美的道德人格。”每个个体的经济活动与道德道德很难分开,“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协作一致,是经济的内在属性与道德的内在属性的现实表现。
斯密所提出的“利己”与“利他”并不矛盾,就像一对孪生兄弟一样,互相离不开也放不下,只有相互促进才能得到双赢。“利己”与“利他”似乎不会在同一条件下满足,这恰恰也是亚当·斯密把《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分开的原因之一。必须有这样一种制度或者约束力量,使得个人的经济行为或者利己目的得以实现,同时顾及他人的利益从而实现整个经济总体或者社会的帕累托最优情形,这也就是政府采取行动的目的所在和行为归宿。而我们把政府的行为抽象化,即建立这样一种道德机制,需要建立使得利己的目的更好的实现,只不过斯密在理想化的自由经济中要求每个人以“自律”为导向。这样,利己为目的的个人行为和利他为手段道德行为就使得“一枚硬币”的两面完美融合,实现了理性经济人划时代地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英]亚当·斯密(Adam Smith)/蒋自强,等.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沈跃春.经济学悖论及其方法论意义[J].天津商业大学报,2008(4):35-40
[4]郝身永,赵雷.“斯密问题”的解读与启示——基于斯密人性观的再考察[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2(6):5-10
[5]刘美平.解读“亚当·斯密问题”[J].商业研究,2005(14)10-13
[6]徐涛,黄娇.利己·同情·利他——论述《道德情操论》中“三元”人性思想[J].青年文学家,2009(16)232
[7]程晨.论“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D].浙江大学,2013
[责任编辑: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