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大型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
2015-10-22林建军等
林建军等
[摘 要] 随着各国逐步开放的金融监管政策,金融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内控体制不健全、管理工具缺乏、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从金融风险定量管理技术的角度,利用VAR值对金融控股集团进行风险控制、业绩评估。为了确保金融控股集团更好的发展,可建立独立有效的金融风险监管架构、内部“防火墙”,内部控制建设,丰富管理工具,并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关键词] 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管控模式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经济全球化的逐渐兴起,使得各国逐步放开金融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对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造成巨大影响。外国先进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市场逐步完成了向混业经营的转型,在我国现有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督”金融体制下,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对实现转型尤为重要。下面从我国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其面临的风险,找出完善的对策。
一、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2009年10月,财政部公布了首个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文件《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管理。目前我国金融行业仍实行分业监督,而金融控股集团通过持有证券、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股权,逐步实现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型,同时对金融的内涵和外延产生深远影响。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为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以英大集团、光大集团和中信集团为代表;第二类为国有商业银行独资或合资成立的金融控股集团,以中银集团为代表;第三类为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第四类为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代表。
(二)存在问题
与国际大型的金融控股集团相比,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集团规模较小、业务种类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业务需求,缺乏国际竞争力。具体存在问题为: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明确的风险承担主体、合理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体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董事会代表股东权益,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并将全部资本金作为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制定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目前我国金融体制下,金融控股集团无法明确风险承担主体和边界。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实现完全的分离,商业化程度不高,政策性和行政干预明显,使得集团并未承担全部金融风险。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完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管理合理运行的保障,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企业由于内控的缺失,引发一系列问题。如对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监管不力,财务状况混乱。我国金融控股集团与国外相比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即便意识到信息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仍事倍功半。另外我国的金融控股集团一般设有专门的审计监督机构,但审计机构人员专业性不强且缺乏独立性。
3.管理工具缺乏
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风险管理工具品种全面且创新性强。相比之下,我国的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目前的金融市场已经不能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这是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相对滞后的表现。金融衍生工具是西方金融行业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目前,除本地期货交易所,并没有形成全面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二、我国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分析
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化管理可以发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的优势,同时增强经营弹性,扩大利润空间。但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和金融业务的相关性会加大风险管理的难度并导致一般风险的传递,形成一系列特殊的风险。
(一)金融控股集团的一般风险
金融控股集团由于混业经营,保留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具体来讲,信用风险是金融控股集团面临的最大风险。同时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利率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内部控制的缺失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上述风险均会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产生影响,产生流动性风险。在资金运用方面,由于市场因素带来金融产品的价格变动,会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另外在集团层面还包括以下风险: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集团资本的重复计算一般有以下情况:一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本拨付。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会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报表中同时反映,故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继续投资集团内部,同样会导致重复计算。二是两家是各子公司各自持有的股份,导致股权结构的混乱以致资本的重复计算。
2.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很难管控,而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与组织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会影响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加内部交易风险和利益冲突。由于金融集团与资本之间的复杂关系,相互联系是必然的,主要包括:交叉持股、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再保险方式形成的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第三方关系的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集中,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金融控股集团的特殊风险
金融控股集团由于规模大,结构复杂等特点,存在与一般金融控股公司相比更为特殊的风险,主要包括由于规模大对资金充足的要求较高造成的资金充足风险,高杠杆引起的双重财务杠杆风险等。
1.资本充足风险
金融行业属于高杠杆行业,存在资本充足的风险。从资本充足率可以看出,我国目前资本金存在不足的问题。尽管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金,但仍然制约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对于金融控股集团,集团的整体运营对资本金的要求很高,维持资本的最低保证,才能使得集团整体运行良好。endprint
2015年,五部委联合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规定金融资产集团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各集团公司应当在2020年完成改制。可以见得政府监管部门对于此项风险的重视。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多个金融领域,由于组织的特殊结构会导致风险集中,并传递。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可能增加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即在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客户服务中心和销售渠道同时,虽然减少了整体经营成本,但风险可能通过这一渠道向母公司继续传递,当风险过于集中时会导致该集团的陷入危机甚至破产。
三、我国金融控股集团风险模型的建立
从金融风险定量管理技术的角度,借鉴国际上应用广泛的VAR值建立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模型。
(一)VAR模型的建立
国际上多数银行和监管机构将VAR值视为衡量金融行业风险的标准。VAR值实际是把金融集团的全部资产组合风险用简单的数字来表示,其内在风险管理核心是潜在亏损,即在概率一定的情况下,投资组合价值在接下来亏损多少。
在分析金融控股集团风险时,首先定义初始金融资产投资额ω以及持有期内回报率R,则投资组合的期末价值为ω=ω0(1+R)。可将R视为随机变量,年度均值和方差为μ和δ2,持有期为Δt。若各期收益均不相关,则在内的均值和方差为μΔt和δ2Δt。
设定ω在置信水平C下的最低回报率为R*,则最低期末价值为:ω*=ω0(1+R*),该金融单位投资组合的潜在最大亏损就是ω0期末价值与最低期末价值的差额。故
VAR=E(ω)-ω* (1)
E(ω)=E[ω0(1+R)]=Eω0+Eω0R=ω0+ω0μ
又ω*=ω0(1+R*)
故VAR=ω0+ω0μ-ω0(1+R*)=ω0(μ-R*) (2)
引入Δt,则VAR=ω0(μ-R*) (3)
(二)VAR模型系数的选取
1.持有期Δt
持有期Δt是指持有资产的期限。Δt应依据金融控股集团持有资产的特点来确定,比如对于一些流动性很强的交易头寸需以每日为周期计算风险收益和VaR值,巴塞尔委员会根据银行总体的风险管理水平建议银行以每月为持有期。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持有期以每月为宜。
2.置信水平C
置信水平的选取反映金融集团对不同风险的偏好,置信水平越大则对风险越厌恶。如J.P.Morgan为95%,花旗银行为95.4%,大通曼哈顿为97.5%,巴塞尔委员会则要求采用99%的置信区间。为稳健保险起见,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置信水平选取99%为宜。
3.观察期
观察期是金融数据选取的整体时间范围,考察金融控股集团在观察期内的整体波动性和关联性。一般来说,历史数据选取的时间越长越能降低周期性变化的影响,但市场结构性变化的影响会随之加大,巴塞尔委员会要求的观察期为1年,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观察期最少为1年。
(三)VAR模型在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VAR值可以用来表示金融控股集团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大小,同时能衡量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在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的具体应用有:
第一,风险控制。目前有超过1000家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基金公司采用VAR值进行风险控制。利用VAR值可以对各级金融单位设置资金投资限制额度,从而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的发生。
第二,业绩评估。引入VAR值进行业绩评估可以有效的衡量真实的经营业绩水平。由于金融投资的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利用VAR值可以计算潜在发生的亏损,保证金融控股集团平稳运行,同时计算风险调整后的投资项目,可以在较小的风险下实现收益。
四、我国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控模式的选择
管控模式,即集团公司与成员单位基于集权与分权程度而形成的管理机制和方式。集团管控模式可分为操作型管控、财务型管控、战略型管控三类,三者按母公司的集权程度渐次降低。
就国内几家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平安集团、中信集团和英大集团等大都采取战略型管控模式。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应当基于战略型管控,以“风险分层、分类、集中管理”为原则,并建立矩阵式的风险管控方式,不断提升集团公司在风险并表管理、风险监控、服务支持等方面的职能。
(一)采用战略监控型风险管理模式
战略监控型风险管理模式下,集团和子公司呈现矩阵式管理机制,便于子公司获得风险管理的支持,同时有利于集团对整体把控。集团与子公司共同制定业务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子公司对其自身面临的风险进行度量,集团公司进行整个集团的并表管理,并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子公司决定如何平衡风险与回报的关系,并接受集团监督并及时反馈。
(二)按照“分层、分类、集中”管理原则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分层、分类、集中”是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思想和规范性原则。分层,即在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层面,分别明确风险管理工作的分工和管理重点,明晰工作界面和管理职责,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分类,就是根据集团公司及各单位风险状况及特点,根据行业惯例和监管要求,科学划分风险类别,针对不同类别的风险,实施相应的专业化风险度量方法。集中,就是集团公司通过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和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强对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整个集团风险管控的效果。
(三)实行矩阵式风险管控方式
基于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现状,逐步建立矩阵式风险管控方式。集团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风险管理水平较弱的成员单位进行全面直接的监控评估和监督检查。子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接受集团直接管理,同时向本公司经营层汇报。随着法人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各成员单位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的严格管理可以转向由成员单位自行实施风险管理,集团对其工作提供辅助的服务支持,实现集团风险管控方式的平稳过渡。endprint
五、我国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督”的管理体制,形成以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成的金融监管“三驾马车”。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理建设尤为复杂,下面给出相应对策:
(一)建立独立有效的金融风险监管架构
金融控股集团不直接从事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业务,但其大部分资金投资于金融企业,使得其经营决策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直接影响,所以必须将其纳入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中。在现有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基础上,统一合并为综合金融业务监管机构,在统一的机构下设各个层面的分别监督,从而建立独立有效的监管架构。
(二)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防火墙”
建立集团内部的“防火墙”旨在阻止各个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防火墙”可以阻止在多元化金融集团内部某部门人员所掌握的信息被集团其他部门利用。由于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会出现风险传递,为减少风险的发生,由不同的子公司经营有利益冲突的金融业务,同时对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信息传递,按照相应的原则规定,保证其不会因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其他部门的利益。
(三)加强金融控股集团的内部控制建设
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时间短,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金融体系,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提高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业务监督、财务管理和风险预测等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个严格的业务流程,必须相互监督,以避免经营风险。
(四)丰富金融风险管理工具
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导致风险管理工具的匮乏,应当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完善金融体系。同时风险是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因此数据是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的基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可以依托云计算、大数据技术,通过海量数据收集,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构建网络经营风险的评价,提高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理能力。
(五)完善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使得人员权责分明、分工明确,提高工作效率。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明确各相关部门风险管理的职责,建立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应当建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其领导下指挥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第二层级:各级子公司委派相应风险管理委员和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全面集中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风险体系设计监督、风险管理和业务经营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机制。第三层级:各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主管是集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对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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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玉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