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账户往来真实性审核需要破解
2015-10-22文/虞瑾
文/虞 瑾
自由贸易账户往来真实性审核需要破解
文/虞 瑾
上海自贸区为金融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土壤,但我们仍然要把住风险防范的关,守住盈利的底线,守住政策法律的底线,做正确的事,这是金融从业人员的核心价值观。
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年来,在金融创新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风险。为了加强研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方面的经验,以及在金融创新方面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分析自贸区金融创新方面遇到的问题、挑战,总结经验,提出有效监管的对策建议,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关注。
开户最主要的原则之一是实名制原则,实名制和我们自贸区展业三原则中的“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是互相补充相辅相成的。实名制不是简单按照真实名称开户,对银行而言,就是客户要提交开户证明文件的原件。原件资料对国内账户都能很好地落实,但是我们看到自由贸易账户中有很多是境外机构直接开立的FTN账户。
“公证+认证”方式
由于境外机构合法注册地及日常生产经营场所不在中国大陆,公司CEO或有权签字人也多为境外人士,面对各种文字形式、各种版本的账户资料,我们无法直观地识别,直接到境外去实地调查的可能性较小,成本也太高,但自由贸易账户的风险又必须控制好,怎么办?我们根据民事诉讼法对于境外证据的认定规定,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判断标准,就是“公证+认证”的方式:所谓公证就是要求境外机构把它的开户资料交给境外公证机关,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说明,公证解决账户资料的合法性问题,帮助我们了解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的差异性问题;所谓认证,是境外机构要把它公证后的资料交给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认证,认证解决外文资料的识别问题以及对境外公证机关的认定问题,这样最后提供给我们商业银行的就变成我们既能看得懂又合规的账户资料,应该说“公证+认证”的方式非常严格,有利于我们在开展业务的第一时间把好风险控制关。
我们知道客户身份识别不仅是账户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反洗钱领域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的成本高、时间长,我们只有在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把关,才能将“对”的客户引进来,为我所用,将“错”的客户关在门外,确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资金安全和金融秩序。
重视账户管理协议
另外,要重视账户管理协议的约定。账户管理协议是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就资金存放达成的正式合同。我们看到这次自由贸易账户非常重视账户管理协议,很多商业银行直接把账户内部的管理规定搬到了协议里,比如自由贸易账户中的本外币可以自由兑换,资金划付进行真实性审核等等,我认为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商业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账户实施的管理措施属于法定的义务,无需在合同中多余地强调,反而应该在合同中对一些特殊的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比如考虑到境外机构的特殊性,就应该明确账户资料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不一致时以哪个版本为准,境外机构提供的外文资料通过何种方式确定真实性,账户使用发生争议时以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这些条款的约束有利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提供国际化服务时建立自己的标准和威信,也有利于我们通过和国外机构合作提升自己国际化服务水平。
平衡资金划转的风险
自由贸易账户使用规则有很多的亮点,我这里不再一一重复,只强调一点,这是我们这次自由贸易账户使用规定中的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对区内资金和区外资金划转要进行真实性审核。如果区内资金和区外资金划转时要求银行人员像审核放贷款一样去审核交易的真实情况,恐怕划一笔资金得等上一个礼拜,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区内外资金划转的风险又现实存在,我们怎样平衡?怎样找出一种资金汇划领域的真实性审核标准?这是放在大家面前的一道难题。或者我们是否可以比照账户管理一样,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而不是笼统地提出对交易进行真实性审核。这样既能防止真实性审核流于形式,又能防止真实性审核过于繁琐,这是我们未来要重点研究的内容。综上所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金融创新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土壤,金融机构可以在这里一展宏图,但我们仍然要把住风险防范的关。总的来说“守住两条底线,坚持一个核心”——要守住盈利的底线,又要守住政策法律的底线,同时要坚持一个核心,就是“做正确的事”的金融从业人员的核心价值观。
(作者系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会员,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运管理部业务经理、高级经济师)
编辑:施杨 shiyang09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