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贿:贪官另类吸金法
2015-10-22
雅贿:贪官另类吸金法
雅贿又被称为“优雅式贿赂”,其历史由来已久,究其源头,至少可以追溯到汉代。相比古人,今人的雅贿操作起来手法可谓千奇百怪。其中,以文物为媒介的雅贿最为常见,其手法主要有三种。
其一为以假当真。“有时一件假古董、假字画发挥的作用比真品还大。”在北京经营古玩店的店主李洪光介绍。古玩店有自己的洗钱流程。“关系官员”把假古董假字画放在古玩店代售,送礼者再以真品价格买下,其实送礼人和收礼人早就心知肚明,都知道是赝品,送礼人也会告诉收礼人,什么时候、到哪家店去把这个东西卖出去,价格大概多少。这个流程三方都清清楚楚,在这里假古董、假字画已经变成了一种道具,是一种变相送钱的方式。不过是古玩店多赚了几次手续费而已。
其二是以真作假。行贿者将一件古玩真品或一幅名人字画真迹放在古玩店,由店主以赝品的价格低价卖给某位官员。官员再抽时机将真东西倒手卖出套现,整个过程就完成了。不少收受贵重古玩的官员,之所以敢收价值几百万元的古玩,而不敢收几百万元的现金,原因就在于古玩真假难辨,一旦东窗事发,还可狡辩“以为是赝品”。
第三种是瞒天过海。除了直接从古玩店买进卖出的方式外,雅贿另一个更为光明和公开的方式,就是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对于一些古玩店的老板们来说,如果看到一个他们感觉明显不入流的物件,结果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是品相极好,或者拍卖的起拍点明显不符合实物价值,基本上他们就会起身走人了。 因为最后绝对会有人以明显高于实物的价格把那个所谓的古董拍回去,通常都是用手机打来电话就直接买下了,谁也不知道这东西是谁卖的,又是谁买的。
采取了隐形态的雅贿比常规形态的雅贿更为隐蔽、不易被察觉,并且大多数的形态目前仍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因而危害更深,有必要引起高度警惕。
图为倪发科案部分涉案赃物
(全文详见《正刊》合订本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