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须与时转
2015-10-21田参军
田参军
法律不仅具有稳定性,还具有变动性。稳定性表现为法律的历史性,变动性表现为法律的时代性。在西方,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孟德斯鸠都对此进行了深入思考,获得了颇多建树。在我国,从战国时代确立成文法开始,古典法律思想家们也都进行了自己的思考和探索。而且,与西方法律思想家兼顾稳定性和变动性不同,我国的古典法律思想家们关注更多的是法律的变动性,从而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不循旧法
【原文节选】
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商君书·更法》
【原文释义】
法度,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办事的。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如果能够使百姓得到益处,就不必去遵循旧的礼制。
【原文节选】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商君书·更法》
【原文释义】
以前的朝代政教各不相同,应该去效法哪个朝代的古法呢?古代帝王的法度不相互因袭,又有什么礼制可以遵循呢?伏羲、神农教化不施行诛杀,黄帝、尧、舜虽然实行诛杀但却不过分,等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时代,他们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制定礼制。礼制和法度都要根据时势来制定,法制、命令都要顺应当时的社会事宜,兵器、铠甲、器具、装备的制造都要方便使用。所以臣说:治理国家不一定用一种方式,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于天下,并不是因为他们遵循古代法度才兴旺,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也不是因为他们更改旧的礼制才覆亡的。既然如此,违反旧的法度的人,不一定就应当遭责难;遵循旧的礼制的人,不一定值得肯定。
【原文节选】
知学之人,能与闻1迁2;达礼之变,能与时化。故为己者不待人,制今者不法古。——《战国策·赵策二》
【原文释义】
懂得学问的人,能与知识一起提高;一般礼义制度的变更,能与时代一起进化。所以应该自己做的事不要等待别人,治理现时国家的人,不一定非得效法古代的制度。
【原文节选】
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五蠹》
【原文释义】
如果有人在夏朝还在树上架木筑巢,还钻木取火,一定会被鲧、禹耻笑了;如果有人在商朝还尽全力去疏导河流,一定会被商汤、周武王耻笑了。这样说来,那么如果有人在今天还赞美尧、舜、汤、武、禹的政治措施,一定会被新的圣人耻笑了。因此圣人不要求效法古代,不取法所谓永久适用的制度,而应研究当前的社会情况,并根据它制定符合实际的措施。
【原文节选】
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淮南子·汜论训》
【原文释义】
所以圣人制定礼乐,而不被自己制定的礼乐制度所控制。治理国家有通行的策略,要以便利民众为根本;国家的政治教化有所依据,要以政令畅通为最佳效果。只要有利于民众,就不必效法古人;只要能做事周全,就不必遵循旧制。
【原文节选】
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司马温公集》第七十五卷
【原文釋义】
祖宗订立的法律,不一定都是好的,里面有需要变革的就应当变革,不值得因循守旧。
【原文节选】
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龚自珍全集·上大学士书》
【原文释义】
从古代到今天,法律没有不发生改变的,形势没有不累积的,事情没有不发生变化的,社会风气没有不转移、改变的。
【古今联读】
法律是时代的产物。古人制定的法律,是为了规范和约束当时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原来的法律就会落后于时代,甚至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这时候,就应当根据变化了的社会形势,对原来的法律制度进行修改,或者直接制定新的法律。 如果不思变更,或者不敢变革,而是一味地迷信古人,因循守旧,抱残守缺,那就会成为古人的奴隶,就难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社会形势,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正是在这种不循旧法的思想指导之下,商朝对夏朝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取舍,发展出自己的法律制度。周朝又对商朝的制度进行损益,形成周朝的法律。同样,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又对周朝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变革。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李悝变法、商鞅变法等,最值得称道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商鞅在秦国推行新法近20年,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等,大大地促进了秦国经济的发展,秦国从贫穷落后的国家一跃而为战国七雄中最强盛的国家,相反,如果没有商鞅变法,那秦国恐怕还在旧制度的约束下步履艰难,不要说能迅速崛起,并最终扫平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国家,甚至就连其自身都有可能被别的国家所吞没。
中华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新的问题、面临新的形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可采取封闭的、守旧的、教条的态度,而要勇于否定和抛弃在新的形势下已经僵化的东西,要抱着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态度,采取新的方针政策,只有这样,我们的民族才能够发展,才能再次崛起,走向复兴。
顺时变法
【原文节选】
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韩非子·心度》
【原文释义】
所以治理民众没有一成不变的常规,只有法度才是治世的法宝。法度顺应时代变化就能治理国家,统治方式适合社会情况就能收到成效。所以,民众质朴的话,只要用褒贬进行控制就可以治理好;社会开化的话,只有用刑罚加以束缚才能使人驯服。时代有了发展而统治方式一成不变的,社会必然危乱;智能普遍提高而禁令规定一成不变的,国家必被削弱。所以圣人治理民众,法制和历史时期同步发展,禁令和智能水平同步变更。
【原文节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吕氏春秋·察今》
【原文释义】
所以说治理国家没有法令制度就会混乱,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变就会行不通,混乱和不合时宜都不能治理好国家。社会不同了,时代改变了,改变法令制度是应该的。
【原文节选】
世异则事变,时移1则俗易。故圣人论2世而立法,随时而举3事。——《淮南子·齐俗训》
【原文释义】
世道不同了,事物就发生了变化;时代发展了,风俗也随之变易。所以圣明君主总是研究当世的情况来订立法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成事立业。
【原文节选】
“凡法立久则弊生,令行久则奸起。”“奸吏弊窦丛生,至于今日,不稍变通,无以尽利也。”——《康有为政论集》
【原文释义】
大凡法律制定的久了就容易产生弊端,政令推行的时间长了就容易出现奸人。奸吏和弊端纷纷出现,以至于到了今天,再不进行变法,就没有办法实现当初制定法律、颁布政令的好处了。
【原文节选】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变法通议》
【原文释义】
法律是治理天下的公共工具,变化是通行天下的大道理,——自己主动变法是变,被形势所迫变法也得变;主动变法的,变法的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可以保全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文化。被迫变法的,变法的主动权就会受制于人,就会受别人的束缚和驱使,呜呼,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古今联读】
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社会,也没有一劳永逸的制度设计。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人们的社会生活也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就必然要求对原有的社会制度进行调整。改革或者变法,几乎是历史的必然,而且每隔若干年就会出现一次。而要进行变法或者改革,一方面需突破前人的藩篱,不为原来的法律制度所束缚,另一方面,在对原来法律制度进行变革,或者制定新的法律制度的时候,还要结合当时的社会形势,顺应时代呼唤,解决时代提出的问题,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动荡、大变革年代。那时候,以周王朝为代表的奴隶制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以地主为代表的封建势力逐渐兴起和壮大,于是有远见的政治家如前文提到的商鞅、李悝等,就率先变革奴隶制生产关系,建立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关系。秦汉之后,不同时代都遇到不同的社会问题,当时的政治家大都根据形势进行了相应的变革,比较著名的有“孝文帝改革”、“王安石变法”等。进入近代,面临列强的入侵,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又发起了“戊戌变法”,试图在中国进行君主立宪式的资本主义改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先是废除了旧政府制定的“五權宪法”,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随后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法制。“文革”结束之后,邓小平又带领中国人民改革开放。从1978年开始到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已经持续了30多年。在这场举世瞩目的改革浪潮之中,我们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几乎各个领域里,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释放出强大的社会活力。现在,中国已经因这场改革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经济连续30多年保持高速增长,GDP已经进入世界前列,而且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长期闭关锁国和沉闷僵化的状况,打破了束缚人们的思想和体制桎梏,推动了我们的法律制定和制度改良。现在,崛起的中国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中国模式”成为世界性的话题。我国改革不只是改变了中国的航向,还将影响世界历史的进程。
兼采西法
【原文节选】
外国有禁卖子为奴之例——,故准富者请人雇工,不得买奴,贻笑外邦。——《太平天国》
【原文释义】
在国外有禁止将自己孩子出卖为奴隶的规定,所以,我们可以准许富有的人家雇佣别人,但是不得购买奴隶,以免让外国人嘲笑。
【原文节选】
凡司法独立、责任政府之例、议院选举之法,各国通例具存。但命议官遍采而慎择之。——《康有为政论集》
【原文释义】
大凡司法独立,政府负责的规定,通过议院选举政府的办法,已经是世界各国的普遍情况。(皇上)只需命令我国的负责改良的官员全面考察,慎重选择、借鉴就可以了。
【原文节选】
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西政丛书序》
【原文释义】
借鉴西方的法律思想,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借鉴西方的法律制度,推行中国自己的思想和主张。
【原文节选】
宪法者,何物也,立万世不易之宪,而一国之人,无论为君主为官吏为人民皆守之也。——《立宪浅议》
【原文释义】
宪法是什么呢,就是订立永远不改变的宪法,这个国家里的所有人,无论是皇帝、官僚,还是平民百姓,都应当遵守它。
【原文节选】
当此法治时代,若但征之今而不考之古,但推崇西法而不探讨中法,则法学不全,又安能会而通之以推行于世?——《历代刑法考》
【原文释义】
在当今的法治时代,如果只结合社会现状而不考察古代的相关制度,只推崇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不研究我们自己的相关法律制度,那样的话,我们的法学就会残缺不全,又怎么能做到融会贯通,很好地在社会中推行呢?
【古今联读】
在长达两三千年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发展出了世界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我们的中华法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都能适应社会发展,为周边国家,比如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学习和模仿。进入近代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发展出新的更适合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法律制度,包括君主立宪、三权分立、民主共和等。中国要进入近代化和现代化,就不能不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不能不学习西方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也正因为此,清末民初的思想家们,比如魏源、洪仁轩、康有为、梁启超等,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要向西方学习,借鉴和引进西方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变法图强。
现在,随着交通和通讯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信息革命的深入开展,世界上不同地域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多,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地球村。在这样的时代里,中国要发展,实现复兴,就应当在吸取古人的智慧的同时,吸取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借鉴它们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设计,推动我们的现代化事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而系统的社会改革蓝图,大力倡导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
反对守旧,与时俱进,力求创新,这是历代变法思想家们留给我们的最为珍贵的精神遗产。要使中华民族保持蓬勃的生气、赶上甚至引领世界潮流,那就应该锐意进取,不断创新,让与时俱进的变法创新精神渗入中华民族每个成员的每个细胞之中。
(作者单位: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高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