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学生裁判工作能力的调查与分析
2015-10-21雷蕾
雷蕾
摘要:我院每年都会举办或组织很多级别不等、规模不等的乒乓球比赛,而这些比赛的组织者、参与者对于乒乓球的专业竞赛规程、裁判法都缺乏了解。我院专项学生不仅掌握乒乓球技术,更要熟练掌握乒乓球裁判工作,由此我采用多种方法对我院乒乓球专项学生乒乓球裁判能力、培养方式环节和方法进行调查分析研究,为我院乒乓球裁判能力的培养提供帮助。
关键词:乒乓球裁判;工作能力;调查;分析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西安体育学院2009级、2010级乒乓球专修学生55名同学作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本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總结归纳法,数理统计法。
2.结果与分析
2.1我院乒乓球专项学生裁判员实际情况
裁判员是运动竞赛不可缺少的组成人员,他们是一场正规比赛的公正人,是规则的执判者,是各项比赛成绩、名次的判定者。所以裁判工作具有崇高的权威和地位,裁判工作能力对顺利完成竞赛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裁判能力就是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裁判法,悉知裁判规则,能组织竞赛和裁判工作。并且在临场实践工作中进行判断和处理在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和维护比赛秩序等综合能力的体现。根据调查发现我院乒乓球裁判有以下几个特点:
2.1.1年龄构成及训练年限。我院本科乒乓球专项学生年龄主要集中在22-24之间,是体育学院及所在地区各种乒乓球比赛重要的裁判组成成员,根据调查22-24年龄段的学生裁判员占了总人数的96.4%,在校期间利用这段黄金学习期他们在老师的大力培养下,不断进取,抓紧学习以提高和充实自己,丰富课余时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各种规模乒乓球比赛中担当裁判,以提高执裁能力。这个年龄阶段执裁次数多、裁判能力较高,同时体院专项学生是我国裁判的主要来源,他们水平提高从而优化、年轻化我国裁判员年龄结构。根据调查他们都不低于2-3年的专业训练年限。乒乓球球场上运动员打法千变万化,所以裁判员对乒乓球越是熟悉越容易做出准确的判断,专业训练是必不可少的,技能的掌握程度越高对裁判执裁呈良性影响。训练和学习中乒乓球专项学生裁判员还获得了大都2级以上的裁判等级证书,更保证了学生裁判员的执裁水平。
2.1.2业务培训。乒乓球裁判员工作能力是通过一点一滴的实践积累起来的,但是学校对学生的裁判工作能力重视不足,开设乒乓球裁判的课程主要以讲解为主不能良好的结合实践执裁操作,老师和学生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专业训练上,而对裁判的学习不够深入,52%学生都没有经过国家三级裁判培训,都是直接进行二级裁判培训,二级裁判到一级裁判培训间隔时间短,学生裁判员对裁判规则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对规则精神把握不够,导致临场情绪控制能力相对不足,在临场执裁中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也应进一步加强。
2.1.3临场实践能力。裁判工作本是在实践中实现的,学生裁判大都能严肃对待比赛,认真履行裁判员的职责,但执裁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据调查统计有13人,约23.6%的同学缺少执裁自信心,在场上容易受干扰,情绪不稳定,明明看到有犯规动作,例如,发球抛球高度不够,用不执拍手扶台面等犯规动作却视而不见,不敢判罚,容易出现纰漏。其中有3人出现过有意偏袒某一方的情况,约占5.4%,例如,在确认擦边球是否擦边时有意偏袒一方使其获利。临场情绪控制能力相对不足在临场执裁中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也应进一步加强。这就暴露出当前我院乒乓球专项学生参加裁判实践机会较少这一现象,没有足够丰富的裁判实践经验,是不利于裁判工作能力提高的,学校或教师应该多与社会联系,为学生创造尽可能多的裁判实践机会,增加他们的裁判实践经验。
2.1.4组织能力。主裁学生的执裁水平、组织水平、协调能力决定了每场比赛的顺利进行、是否规范,时间进度是否合适。我院专项学生裁判员在竞赛组织与编排方面,大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实践次数少,抽签编排工作能力整体较弱。调查显示有8人单独参加过裁判工作,即只有14.5%的同学独立参加过裁判工作。
2.2影响学生裁判能力的主要问题
2.2.1业务培训时间短。专项班学生大多都没有通三级裁判,而是直接从二级开始,在通了二级裁判之后,90%的学生在一年以后都通过了国家一级裁判,从国家二级到国家一级这个过程用时较短,所以参加裁判实践的次数较少。这就暴露出当前西安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学生参加裁判实践机会较少这一现象。
2.2.2训练中竞赛和裁判安排少,临场裁判机会少。经过调查在日常训练课中竞赛及有关组织比赛、规则和裁判能力培养的课程不超过8个课时,要在这么少的课时中熟练裁判技能是不容易的。
2.3提高学生裁判能力的建议
2.3.1定期举办培训裁判班。为了优化裁判员连续性和竞争性,学生每人每次交10元培训费,由教研室老师定期进行考核从而淘汰一些裁判能力不足的学生裁判员,使其从新系统学习规则,裁判法,对竞赛规则有较深的理解和认识,能较熟练的掌握赛场上检场操作裁判和组织比赛,以优秀自身裁判能力。
2.3.2改变培训过程传授。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提高锻炼学生临场裁判的能力,是培养场上裁判意识的有效途径。培训过程中可以用教学比赛来提高学生裁判员的执裁能力,通过正式比赛来提高和检验学生裁判技术技巧的熟练性。
2.3.3组织赛前学习。每次参加裁判工作前,集中学生裁判进行针对性培训,熟悉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统一执行规则尺度,以对付可能出现的情况提高裁判能力。学习和掌握裁判知识是前提,赛前学习能使实践执裁进展更加顺利。
3.结论
3.1年龄结构及专业训练优势
我院乒乓球专项一、二级裁判员班裁判员队伍年龄集中在22-24之间,这个年龄阶段执裁次数多、裁判能力较高。加强他们的培养也有利于国家裁判员年龄的优化配置,整体优化裁判员年龄结构。他们都有2-3年以上的专项训练经历,并获得了一定运动等级,这对裁判执裁呈良性影响。
3.2裁判实际水平和裁判等级不平衡
我院从培养高级别裁判员角度来讲乒乓球专项学生都考过了不低的等级裁判证其中有90%为一、二级裁判员。但是学生实际参与的临场裁判机会不多、理论和实践还不能统一联系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学生裁判技能的培养,导致了大多数专项学生裁判实际水平和裁判等级不平衡。
3.3学生裁判员的培训是薄弱环节
大都参加过学校组织的专业裁判培训,但学校对学生的裁判工作能力重视不足,开设的乒乓球裁判理论课程次数较少,平均每学期不到两次。此外,乒乓球专项学生参加其它形式的裁判培训和裁判实践也较少,不利于裁判工作能力的提高。
3.4影响学生裁判能力的主要问题
教学中组织竞赛和裁判法课时少、业务培训时间短、学生对规则和裁判法的理解不够深入,临场裁判机会少,训练中竞赛和裁判安排少等。
参考文献:
[1]杨艳.乒乓球裁判员的基本职责与临场执裁[j].体育教育成人教育学刊.2006
[2]王京亮.西安体育学院乒乓球专项学生裁判工作能力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西安体育学院.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