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感知
2015-10-21于瑞
于瑞
美学既是研究现实中的美的事物,人对世界的审美认识的特点和按照美的规则进行创作的一般原则。美的标准就是各个部分的匀称、比例和谐,就是多样性中的统一。即整体性,这是古典美学观,即传统美学。
美学就是艺术的哲学思考和评价。哲学的任务在于探究世界最根本、最普遍的规律,最后的归宿是要探明世界的本源,即思维和存在。
探讨美的本质要从文化本身去寻找,各民族的文化模式都是人类实践所创造的珍物,这里没有贵贱之分,都有其存在的理由。由于各个地域的政治、文化、经济和风俗等各方面的原因便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由此便有各种不同的文化模式应运而生,与此同时思想家便像春笋一般而生。在美的研究上,由于地域性,文化之美便表现的各具特色。在美和条件审美欣赏中表现出来的民族性是由参与美的创造的主体所属的人种,民族特色以及所处地域的自然社会所决定的,以及由处在一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的一定民族所进行的实践造成的。因此美在形式上也表现了不同的模式。
世界上主要有四大美的模式,即西方模式、中国模式、印度模式和伊斯兰模式。其中,中国模式、印度模式和伊斯兰模式可以统称为东方模式。东西方模式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以和谐为核心。然而,它们通向和谐的途径却不尽相同。西方美学模式中的和谐是通过矛盾的斗争而达到的,东方模式中的和谐则是经由矛盾的互补、调和而实现的。西方对和谐美的理解源自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美学思想,同时也是他的哲学思想的延伸。和谐说在毕达哥拉斯派的理论中具有核心意义,认为和谐不但无处不在,而且还是绝对的,是“宇宙秩序”。毕达哥拉括最美的和谐在内的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的。之后,笛卡尔的主客二分的理念,使西方人认为,所有的事物、现象,乃至艺术、历史和社会等,都可分为内容和形式,诸如此类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对这种和谐观又起了强化作用,因而形成了西方式的和谐:形式和美的比例,以及经由对立面的斗争而达到和谐。而东方的和谐则是通过个人与自我、他者以及自然界彼此的融合而达到的。和谐没有绝对的比例和斗争形式,而是建立在事物的同一性基础上的。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第十卷中谈到模仿自然时是这样论述的:我们所理解的客观现实世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只有理式(Idea概念)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而客观现实世界只是理式世界的摹本。以床为例,床有三种,第一是床之所以为床的那个床的“理式”是神创造的;其次是木匠依造神之床(理式之床)制造出的个别之床;第三是画家模仿木匠之床所画的那个床。
这三种床之中只有床的理式,即床之所以为床的道理和规律,是永恒不变的,所以理式的床是真实的。木匠制造的个别的床虽根据床的理式制造,却在模仿中受到时间、空间、材料、用途的种种限制。床与床不同,适合于某一张床的不一定适合其他的床。这种床既没有永恒性也没有普遍性,所以是不真实的。至于画家所画的床乃是对木匠所做的床的一种模仿,是从某一个角度看到的床的外形,不是床的实体,所以更不真实。只能算是“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层”。亚里士多德同样也持着相似的理解。在他的《诗学》中,对模仿论有着另一番理论,他认为,美是对自然的模仿,主要是指美的艺术在创作过程中,对自然的模仿。
东方美的艺术中,更倾向于队自然的美的认知。中国古代道家倾心于自然的理想化,冯友兰认为:“农民时时跟自然打交道,所以他们赞美自然,热爱自然。这种赞美和热爱都被道家的人发挥到极致……道家的人主张,圣人的精神修养,最高的成就在于将他自己跟整个自然即宇宙同一起来……”在古希腊,虽然柏拉图认为人类感官所接触的自然只是“理式世界”的摹本,但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却能够看到这世界的现象不是幻影,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在当代,李泽厚认为自然美的本质是“自然的人化”。柏林特认为,人类只是环境的一部分,人类应和外部环境融为一体,环境美学就是要在这一整体中去考虑问题,我们要与周围环境相互容纳、接受并和谐共处。卡尔松持“自然全美”说。陈望衡认为“自然至美”。彭锋认为,“美是不可定义的,只有我们透过概念理解的硬壳,才能发现事物的美。这种美是如此的丰富多彩,以至于我们不可能给它一个有确定内涵的概念。自然就呈现出这种无言大美,这是一种众美,一种多元之美,一种天籁之美”。这即《庄子·知北游》所谓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天地之美”,这种美即美在道的自然美。
自然美又显现为山水。“山因水而媚,水因山而姣”,“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说明了山水相依以及山水与人的性情同形同构。中国古代哲人认为天地自然与人格建设之间可以相通,就是认为天人之间异质而同构,可以互相感应,这也是阿恩海姆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从人的审美心理过程来说,当人们面对秀丽的山水进行观赏时,主客体就会融为一体,从而也就超越了生活中的许多欲念与功名的束缚,而得到了一种畅心悦神的美感,这种美感不是康德所说的依存美,而是一种无功利的纯粹美。自然美对人格美的陶冶,在这一点上较诸“比德说”更富于美学与人文含义。山水对人的美感作用,不仅具有一般的情性修养意义,而且在礼法社会中,还具有反抗世俗、坚持独立人格的意义。魏晋时期,政治黑暗,许多文人不满于当时的执政者,他们从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成长道路中获得了独立,追求更为自由的生活方式,这便是在饮酒、服食、养生与诗歌、山水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有许多人士游放于山水之中,形成了山水文学创作的高潮,如谢灵运开创了山水诗,山水诗后经王维的继承和发扬而达到了高峰。
美在在东西方文化中也就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模式的美,都突顯了人类最精华的文明成果。尽管的地域和民族的划分,让美具有不同的地域民族风情,但是美的本质的和谐确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