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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军文职人员岗位编设及启示

2015-10-21何斌

新西部下半月 2015年2期
关键词:外军借鉴岗位

何斌

【摘 要】 文章阐述了美、英、俄、法等国家的军队文职人员制度,认为对我军文职人员岗位编设有如下启示:拓展文职人员岗位范围;提高文职人员岗位层次;科学划分文职人员岗位类别;合理设置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明确界定文职人员岗位职责。

【关键词】 外军;文职人员;借鉴;岗位

一、外军文职人员岗位编设情况

1、美军

美军使用文职人员的原则是凡是文职人员能做的,都尽量使用文职人员,上至国防部长、副部长,下至各类勤杂人员都可由文职人员担任,即使在作战指挥系统也有相当数量的文职人员为保障指挥和非战争条件下作战机构的管理而工作。目前,美军共有文职人员80.29万人(不含编制外雇佣的13.3万人),约占武装力量总员额的三分之一。从各部门数量比例上来看,美军文职人员占国防部长办公厅编制员额的75.59%,占陆、海、空三军军种部编制员额的百分比分别为65.59%、49.3%和34.4%。美军文职人员按照岗位类型分为专业类、行政类、文秘类和其他,主要分布在国防部、各军种部机关、后勤和基地支援部门以及军事院校、科研单位等。美军文职人员从事的工作多达1500余种,大多为专业技术工作,如科学家与工程师、高级专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师与技工等。

2、英军

英军广泛使用文职人员,目前有文职人员总数约为8.31万人,约占英军总人数的30.1%,与军事人员(约22万人)的比例约为1:2.3。主要集中在两大部门的70多个工作岗位上:一是国防机关、教育训练、行政管理部门;二是军工生产、装备维修、科研、装备采购与销售、基地与勤务保障等部门等。一般而言,科研、装备、采购与销售、维修、财务等部门的工作主要由文职人员担任;通信等部门则军人、文职人员参半;作战、军务部门和作战部队则以军人为主体,文职人员很少。

3、俄军

俄《国防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人员包括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和文职人员。凡在俄国防部所属部队、机关、军事院校、企业和组织工作、不着军装的公民都属于文职人员。”俄武装力量文职人员约80万,主要担负非作战任务,从事医疗卫生、制药、新闻、出版、文艺、美术、文秘、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在国防部各级领导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和从事专业工作的文职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在国防部所属各类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和教学领导工作的文职人员,执行联邦教育系统教职人员的选配标准;从事服务保障和生产活动的文职人员由有权录用的单位根据国防部规定的编制从劳动力市场聘用,并根据俄联邦《劳动法》签订聘用合同。

4、法军

法军现有文职人员约为7.1万,法军文职人员使用的范围很广,从本土到海外几乎遍及所有的机关和部队。但从编配情况看,文职人员主要集中在国防部机关、科研、武器装备和后勤部门等非作战部门,从事行政管理、科研、支援保障和军工生产工作,担任秘书、科员、科长、处长、局长以及技术员、工程师等职。在作战部队工作的文职人员数量较少,一般仅编配团以上部队机关,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法军的文职人员大体分为公务员、合同雇员、工人和海外雇员四类。法军文职人员是国家编制公职人员的一部分,不享受军人待遇。

二、经验启示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上述国家的文职人员规模大,占军队员额的比例高,岗位分布广泛。这为完善我军文职人员岗位设置,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拓展文职人员岗位范围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军队文职人员编配范围都比较宽广,涉及到科研院所、后勤保障、技术勤务、行政管理等岗位,凡文职人员可以胜任的岗位,均编文职人员而不编现役人员。我军文职人员目前主要编在辅助性技术岗位和个别服务保障岗位,多数主干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未编文职人员,岗位范围窄,致使文职人员制度的功能优势难以显现。因此,应按照与作战指挥关联程度大小,确定文职人员岗位编制范围。可以考虑依据与遂行作战任务关联度,区分不同类型的单位和岗位,采取以现役人员和文职人员混编为主、全编或不编文职人员为辅的方式,按照由辅助岗位向主干岗位、技术岗位向管理岗位拓展的思路,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文职人员编配范围,逐步将不直接承担作战指挥、战备训练和作战保障任务的文职干部和军官岗位改编为文职人员,作战部队原则不编文职人员,逐步将符合文职人员岗位特点的公勤人员岗位改编为文职人员公勤技能岗位。

2、提高文职人员岗位层次

文职人员岗位层次低,是影响文职人员队伍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所以,基本考虑是:在拓展文职人员岗位范围的同时,还必须提高文职人员的岗位层次,使文职人员岗位设置由一般岗位向领导岗位突破,在教学、医疗、科研院所、文艺团体等单位及内设部门都可以设置文职人员领导岗位。当然,提高文职人员岗位层次,还必须突出我军特色,坚持我军性质和宗旨,不搞西方“文官治军”那套。也就是说,我们所设置的文职人员领导岗位不涉及整个军队的领导指挥和决策。

3、科学划分文职人员岗位类别

科学分类是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文职人员的岗位管理也是如此,经过一定的标准将文职人员岗位划分类别,对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手段,以优化文职人员管理,提高效率。结合军队改革总体方案、国家干部人事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走向以及外军的有益经验做法,我们认为,按照工作职能和工作性质标准,可以将文职人员岗位划分为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和公勤技能三大类别。另外,为了吸纳社会上顶尖级高端人才服务部队,我们可以借鉴国家事业单位的做法,设置文职人员特设岗位。

4、合理设置文职人员岗位等级

文职人员岗位设置应根据岗位性质、任务、职能划分层次,这样做到有事有岗有责,合理区分和规范岗位等级,形成阶梯效能。在进行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设置时,我们需要考虑两点因素:一是文职人员的岗位类别。依据上文,我们将文职人员岗位划分为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和公勤技能三大类,因而其岗位等级的确定也必须建立在这一分类基础上,即按照不同类别设置相应等级;二是文职人员的军地人才属性。由于文职人员兼具有军事人才和社会人才的双重属性所,所以其岗位等级的设置还必须结合军地政策进行制度设计。

5、明确界定文职人员岗位职责

文职人员作为军队力量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其职责在于提高作战保障能力。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和公勤技能三类文职人员岗位的职责各有侧重,具体不同的文职人员岗位,其职责必然会呈现出差异,很难概括出一个通用的岗位职责来。在进行制度设计时,我们只能抽象出界定文职人员岗位职责的一些基本方法。这些基本方法也是我们进行不同文职人员岗位职责描述时应遵循的基本要领。(1)定性与定量的统一。一方面,通过岗位职责的定性描述能够体现出每个岗位要达到的整体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定量描述使岗位职责具体化,使岗位管理、岗位考核具有可操作性;(2)刚性与柔性的统一。岗位职责的界定既要体现出一定的刚性,使文职人员严格依據岗位职责办事,又要有一定的柔性,充分发挥文职人员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3)责任与权利的统一。文职人员岗位职责的界定应当坚持与其身份特点相适应,把责、权、利三者统一起来,既要明确岗位的职责,还要明确岗位享有的权利。

【参考文献】

[1] 卫宗沛.外军军官管理制度[M].白山出版社,1993.

[2] 刘霞.制度活力的重构——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理解[M].中国人事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

何 斌(1981-)男,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军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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