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探讨
2015-10-21琚恭泽
琚恭泽
【摘要】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不应该只重视工程建筑的质量,还应做好工程建筑在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确保工程建筑招投标双方的经济利益。所以在进行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应该及时发现现有控制策略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各方的努力下,积极寻找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在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本文探讨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在招投标阶段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工程经济管理人员必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建设单位必须优化投资方案,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1、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的开发过程中,面临着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左右着工程造价的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促进和刺激了建筑市场的需求量增加,承包商在成本中加上较大幅度的利润之后,仍然会有可能获得竞标的取胜全,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导致建筑市场萎缩,此时竞争加剧,承包商为了获得竞标机会,将利润降低到最小、乃至为零。市场经济规律所产生的结果是很明显的。当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减少时,市场经济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小的;当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增加时,或者说建筑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下时,其对于工程建筑的造价影响是恨直接、敏感的,建筑市场任何一个微小的变化都会折射到工程造价方面。
2、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的开发过程中,面临着评标方式不统一的问题
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法律文本方面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行为,对于招投标阶段评标专家的地位做了具体的界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业主对于竞标项目的直接干预和影响,从理论层面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民主化和公开透明化。然而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评委会只能按照评标规则评标,加之评标时间过短,对于竞标企业的文件不能够做充分的、系统性的分析和评估,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够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的价格。
3、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面临着工程造价控制的各个阶段衔接不紧密,相脱节的问题
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中,会面临着由于工程造价控制各阶段的评估预算不一致,而产生的诸多造价问题。例如我国现在通行的造价控制大多处于分散性的、多阶段的管理模式之中,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款、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的造价预算是分散于各个部门分布计算,而非统一计算的,它们具体是由可行性研究咨询公司、设计部门、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各自管理,没有建立起相互衔接、前后相互控制补充的统一模式,因此对于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由于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意识不强,导致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造价控制工作的沟通和管理。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即使做了工程造价的估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于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约束和控制,使得工程设计预算较为保守,投资偏高;工程的施工监管单位往往负责对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很少设计到工程造价的投资分析决策中;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价和标底估算不准确,导致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管理失败。这些问题都会造成企业在工程造价控制阶段的定位、把握不准,从而严重的影响到工程的总投资预算。
二、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控制造价方法
2.1 科学合理地编制标底
建设单位拟建工程投资的底数是标底。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尽量自行编制标底,没有条件的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咨询单位代编。标底的编制要相吻合于市场的实际变化,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确保标底编制质量可靠,把工程标底控制在合理的造价的下限。
2.2 确定合适的发包方式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确定适合的发包方式来控制工程造价。当然,不论选择哪种发包方式都应该进行招标,引进竞争机制,使各施工单位在获得企业利润最低的情况下,报出相对适当的价格,杜绝议标或变相议标。时间表明,凡是工程项目先开工后定价往往造成造价偏高。
2.3 制定严密的招标文件
实行合理公平的招投标,首先要制定严密的招标文件,使招投标工作规范。这样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可使承担的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思想明确,要有明确的透明度,真正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使招投标工作放心。
2.4 慎重选择施工单位
评标时建设单位必须要根据工程技术要求和规模特点,认真谨慎地挑选施工单位。对于一些工程技术复杂且工程量较大的重要工程,应选择在资金、技术、施工力量上有优势的企业施工,对一些中小型建设项目则了选择资质相当的施工单位,这样可避免大公司报价过高、做小型项目不太重视工程质量的情况。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对于建筑工程的开发与投资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预算基础之上的。只有以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开发经营,企业才能够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建筑产品的经营开发者在经过招标活动之后,确定了建筑产品的生产者,进而签订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在这一整个的过程中,企业需要确立多方面的内容与事项,如招标文件、承发包模式、评标原则、合同条文、合同价格、合同计价方式等。因而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显得较为复杂。企业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阶段,实行造价控制可以采用以下合理的措施来加以实现:
1、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
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可以选择较为合理的招标形式,从而减少工程造价投入,实现对于工程在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建筑工程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公开力度可以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其中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限制竞标对象,缩小工程招标范围,所具有的选择性较小,并且可能会丧失报价和技术上的有力竞争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可能有以下原因:由于采购规模较小,为减少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于国务院或者法律规定而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严格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而采用邀请少数具有竞标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竞标。而公开招标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可以再众多的竞标者中比较选出价格合理、施工工期较短、工程质量较好的承包商。公开招标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公平自由竞争。因此,企业可以结合具体的地产投资开发项目确定较为合适的工程招标方式。
2、选择最优化的合同价格形势
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投资开发过程中,必须注重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利于最大限度的降低和转移工程造价的风险责任。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主要发挥着调节承发包双方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的功能,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人可以通过适当的合同类型和具体的合同条款的设定,将风险最大程度的转移给承包商,因此将自身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3、将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结合
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开发与投资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结合,才能够保障对于该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结合,要依靠建筑工程开发与实施各单位之间的密切配合。加强对于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的样品监督力度,及时了解设计部门的工程设计进展状况,将工程量清单计价结果反映到工程造价设计之中;依照建设部门所指定的工程量清单规范,监督和落实执行相应的工程施工过程。
结束语: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工程施工以及竣工结算造价管理的保障,为了提高此阶段造价控制的有效性,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最为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以求能够不断提高造价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周和生,尹贻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m}.天津大學出版社;2008
[2]沈为贫.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j}.建材科技与应用;2003,(3)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