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可持续发展思路
2015-10-21龙学良
龙学良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山区的资源概况、开发小水电的积极意义、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小水电的可持续发展思路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小水电开发、遇到的问题、可持续发展
一、资源概况
该县地处偏远山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但水力资源比较丰富;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陆续开发利用小水电,经过60~80年代和03年到现在两个阶段的迅速发展,目前已经开发资源部分已占可利用开发的52.53%以上。小水电的开发,促进了山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有很多问题还值得我们探讨和反思。
1)水头集中落差高低不一。水头落差是天然的地形条件决定的,从已经开发的电站看,一般在2.8m以上,有的甚至达400m以上。
2)水力资源蕴藏量主要取决于水量及落差两因素。河流在平坦地区流量大,但集中落差小,不适宜建高水头的电站。山区水力资源丰富,但交通设施不便利,原始积累不够,单靠当地集体经济和农民自身力量难以开发和运行管理。
二、开发小水电的积极意义
2.1 缓解电力供需紧张
由于工农业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下半年,很多乡镇都出现拉闸限电的情况,因此开发利用山区独有丰富的小水电资源,有利于缓和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小水电的开发利用,不但能解决当地农村本身的用电问题,还能给地方的城镇居民用电和工业用电提供一定比例的洁净能源。
2.2 保护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农村实现电气化以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保证率逐年提高,部分村民实行以电代柴,砍伐森林现象大大减少,植被和生活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据估算,每户1a可以约少烧4~6t的薪柴。这样既减少了水土流失,又涵养了水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保林”的良性循环,促进了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截至2010年,我县农村以电代燃料户率达到2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6%。
三、小水电的开发方式
水力资源的开发方式是按照集中落差而选定,大致有3种基本方式:坝后式、引水式和混合式。适合于我县的开发方式就是坝后式、引水式和混合式三种,引水式电站土建工程量比较小,在引水渠渠道用浆砌石挡墙拦截河水,通过压力水管引至水轮机,这种方式投资相对较小,但雨季弃水较多。混合式则是利用高山上空旷的且便于建中低坝的地形,建浆砌石坝或其他坝后引水发电。混合式开发工程量比较大,淹没相对较多,资金投入也比较大,但是可以拦蓄夏季的山洪,对增加发电量很有好处。因此,采取哪种开发方式,应根据地形和经济比较而定。
四、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小水电开发牵涉到各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当地居民、投资主体等多方面的利益,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需要协调解决。常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1)征地问题。小水电的开发利用,往往需要占用一定量的耕地、山地或农田水利设施,因此应该合理征用。例如,使用灌溉用的水渠,因其是属于集体所有,应该对该集体给予一定的补偿。山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有的已经分到农户承包使用,有的还归村集体使用,也应分别给予补偿。
2)春耕用水问题。春耕用水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雨量充足的时候,雨水可以满足耕作需要,遇到干旱年份,必须使用有地下水汇集而成的河水,为保证春耕用水,需牺牲部分发电利益,在保证耕作用水的前提下再发电,作为电站投资方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必须充分考虑。
3)利益共享问题。山区的水资源属于集体所有,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自行开发,外来投资者在开发的时候,理应给他们一定的股份或适当的经济补偿。目前个别电站自然条件非常好(如界河等的开发),但无法尽早尽快开发,原因就是双方无法就利益分成问题达成共识,造成水力资源的浪费。
4)安全问题。因小水电开发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电获取经济效益,而水坝的安全又关系到水库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水工建筑的施工质量一定要保证,蓄水位也必须严格控制,杜绝因要多发电而冒险蓄水的情况。
5)加强小水电市场管理。一些开发商不同程度的存在急功近利、急于求成、项目不按规范和程序进行管理的状况。有的在报批项目时,躲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前期工作管理职能;有的未办理开工报告报批手续即擅自动工;有的不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等。这些都导致近年来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事故不断发生。希望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四无电站”进行严厉查处。
五、小水电的可持续发展思路
5.1依法规范小水电前期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把好小水电建设项目审批关。获得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项目审批或核准前,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流域水能规划批复及水能资源论证意见、取水预审申请批文、防洪规范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文件等。
1)加强水能流域规划管理,把好流域规划审批关。以前进行的水能开发利用,规模较大的区段,规划较完整,资料齐全,较小的区段则没有设计和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批资料,主管部门要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做好小流域的规划,并申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加强水资源论证管理,把好取水许可审批关。根据流域规划批复意见,做好水资源的论证,区段流域供水总量与工农业和人畜饮用水应进行平衡;对严重影响现有工农业用水,特别是居民生活用水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限制项目规模,防止超计划用水。符合要求才给予发放取水许可预审批文。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把好生态环境关。项目前期工作,应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报审,确保今后水土保持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遵循以上各项目的审批程序,逐步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市场,切实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5.2整体规范,充分利用水能资源
小水电站开发虽然淹没损失小,但如果过于集中,会对当地的水能资源造成掠夺性的破坏。水电开发应该有整体规划,要充分利用水能,也就是要充分利用原来天然河道的流量和落差,合理选址,尽量使上游水电站建在下游水电站回水曲线水平段稍前位置,避免下级水电站矛盾和资源浪费。
5.3统筹好水电开发与环保、生态农业和水土流失的关系
小水电开发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解决贫困、改善生态与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也会对生态和农业灌溉产生不利影响,如大量移民、河流形态变化、生物多样性退化等,新的生态系统可能引起物种资源生态环境范围的缩小、资源配置的调节及新的生态系统的平衡,主體工程的开挖给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必须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水资源论证和环境评估、水土保持审查,科学合理开发,强化生态保护。
5.4依规建设,确保安全
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多、规范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方多、影响质量形成的因素多等特点,不论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造成重大事故。特别是对建设有调节蓄水的水库大坝工程,一旦失事不仅工程本身蒙受损失,还会给下游人民群众带来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站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许可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并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
六、结语
文章根据农村水力资源的特点,水力资源开发的积极意义,水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等内容,并提出小水电开发利用过程中应解决的一些问题,就实现小水电可持续发展思路,提出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