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及完善对策
2015-10-21王细珍
王细珍
【摘要】建筑施工的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施工的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也日趋凸显。然而由于人员流动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等多方面原因,建筑业长期以来一直是职业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因此,剖析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完善其健康发展对策十分重要。
一、内容和意义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点进行管理,其管理的重点内容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分类,施工现场发生的主要安全事故为: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车辆伤害、火灾、中毒和窒息与爆炸。1990 年以来,我国每年所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的死亡人数依然超过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愈百亿元。尤其是从2000 年开始,随着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的兴起,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人数均有上升趋势,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仅是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也是建筑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只有正确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根本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才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机构不够健全,执法不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但许多施工企业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或者安全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指令执行不力,不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2、违反操作规程,素质低下
目前从事各种建筑施工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安全操作知识缺乏,施工中经常因贪图方便和快捷等而违反操作规程。再加上自身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等的缺陷,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时也很难得到合理赔偿和公正对待。
3、硬件投入不足,效益至上
由于投资主体经济性质的多元化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很多建设项目都是施工企业在垫资施工,一些地区的建筑市场出现了过度竞争现象,其中把安全生产投入作为竞争压价空间,造成部分工程安全投入先天不足。有些项目的管理人员减少安全经费的投入来增加项目经营效益,导致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投入不足。
4、检查交底马虎,流于形式
一些施工项目存在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 人员组织不健全,检查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尤其严重的是对事故易发点和危险部位的检查不到位,达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要求。
安全交底制度让施工管理、技术人员从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上就将安全放到第一的位置,同时也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该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当中, 存在交底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等问题。甚至一些施工人员不重视安全交底工作, 而且主要凭借个人经验进行施工操作,没有起到安全交底的实际作用。
三、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
1、重视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此外,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交底程序,要规范交底内容,结合工程施工特点,针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关键施工问题、当天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详细的有针对性的交底工作, 使交底切实起到指导施工人员作业的效果。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全面加强安全过程检查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全面、准确地辨识各种危险源,并对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其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实制度建设、目标管理、过程控制三方面内容,加强领导,监督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停工整顿。要认真履行复查程序,待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尤其要将事故易发点作为重点的检查环节, 做好日常巡视工作。在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特别是随着安全监理概念的提出, 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三控制”改为“四控制”,即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安全控制要求。安全监理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道重要保障。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能够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 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安全生产行为的发生, 及时发现并处理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理制度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新的有效方法, 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新模式。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建筑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安全投资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施工企业的自有资金来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已成为安全投资最直接、最主要的投资者。施工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应该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安全投资筹措,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益。另一个来源是工程预算中的建筑施工安全费用。工程预算中的建筑施工安全费用根本来源是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程预算中的安全投入,建设部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中规定,单独报价时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国家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189 号)文件中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計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就与建设单位明确安全施工措施费拨付的相关事宜, 保证安全经费的及时到位。此外,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安全经费的筹备、使用要有统一的安排,建立专门账目,并纳入到项目目标管理方案当中去。在生产过程中做到看长远顾大局,舍得投入,消除侥幸心理,保证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到位,改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
四、综述
建筑安全事故原因是多样的,但只要参与的各方主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按照各种法规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预防,就能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才能得以顺利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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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吉欣,孟淼.国际建筑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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