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2015-10-21黄健
黄健
【摘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不同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将加强政府监管和调动农民积极性有机结合,在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和农民双方作用。政府要加大投入、组织发动、强化监管,要出台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建设; 水利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建设前期、建设实施、建后管护等各环节的工作,对项目建设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前言
要引导、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让农民真正投入到建设全过程。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部门实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共同强化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1 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现存的问题
1.1 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
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 20 世纪 60、70 年代,大多过了工程的设计年限,设备老化,功能减退,漏水、渗水现象严重,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随着城市建设及工业区的快速发展,农田渠道损毁及断头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灌溉难的现象。
1.2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薄弱
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上,产权不明,水利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没有得到细化与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起来困难重重。在一些地区,虽然已建立起农民用水户协会,但绝大多数没有注册,人员多为兼职,无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田水利的进一步发展。
1.3 农民积极性不高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工进城打工,导致农业人口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骤减。加之,农民打工的收入远比在家务农收入要高很多,农业生产失去了原有的吸引力,导致农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2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有效路径
2.1 深化农田水利制度改革,加强水利建设宣传力度
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制度改革,做好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到位,即农户自建自用的水利工程,产权与管理归个人所有;受益户较多的水利工程,可组建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管理,产权归合作组织所有;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可组建企业法人,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来管理或者拍卖给个人经营管理。要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正确划分不同性质的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加强宣传水利建设力度,提高对农田水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2 健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经过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我国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健全, 这些规定都是从以前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施工单位按照规章制度施工能够很好地控制工程质量。 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 3 个方面:①招标;②合同管理;③监督制度。 通过招标能够让优秀的施工单位来承建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能够确保施工单位各项建设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监督制度主要是对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行为进行规范,以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在可控的情况下进行, 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发现处理,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2.3 加强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农田水利服务建设
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灵活运用“国家为主,农民为辅”的农田水利发展机制。应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量要有明显提高,区分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投资的比例;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使财力、物力等更多地流向农业;做好各项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农田水利服务站建设,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尽可能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发挥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优势作用。
2.4 落实设计单位责职
工程建设围绕设计图纸展开, 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时候必须全面考虑实际问题,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守程序体系,落实审核、会签、审批文件的制度。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理》《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等。 确保工作细致准确, 强化设计者的责任, 准时提交准确详尽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2.5 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引导农民自主投资投劳
农田水利涉及广大农户,必须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参与。要大力支持发展民营水利,吸收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对农村供水工程、荒山、荒坡、水库等进行经营性开发;要积极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鼓励通过“谁投资、谁受益”、拍卖工程冠名权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兴办农田水利建设。其次,完善“一事一議”政策,引导农民自主投资投劳。村内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解决,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将“一事一议”的范围扩大到跨村的斗渠、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
2.6 提升农田水利管理水平,加强农田水利科研管理
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升农田水利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体制,严格保护农业灌溉水源和排放工程设施,明确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责任,使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针对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农村水利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强农田水利科研工作,多学习、借鉴国外较成熟的生态农业、节水农业等科研成果,多推广如喷(滴)灌法、覆膜法及循环水培法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加大科研资金的投入,加强新的科研成果的开发和推广.
2.7 政府和农民共同进行质量监督
目前,国家规定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政府质量监督,并且一般来说,应当“谁验收,谁监督”。对于重点县建设来说,三年建设方案的审批和建设任务的整体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如果所有项目的质量监督全部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显然是不现实的,甚至会流于形式。笔者认为,对于重点县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可明确由市县级水利部门及建设、农业、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政府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实行现场监督,省级水利质量监督机构予以指导、抽检,并对各县进行巡回监督。在加强政府质量监督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可在当地聘请一些德高望重、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民群众担任质量监督员,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给予一定的报酬。此外,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及时告示工程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进度、质量控制等各项事宜,接受群众义务监督和社会监督。
2.8 注重建管结合,强化建后管护
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特点,要深化改革,分类实施不同的建后管护机制。一是对集中联片的渠系可由灌区国有水管单位延伸管理; 二是对村里的配套渠系,可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 三是一家一户的小型设施,由农户自己管理。各类工程在建设立项时就应明确建后管护机制,这样既能保证发挥工程效益,又能使建后管护单位或农民群众提前介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提升工程质量。
结语
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以及基本情况决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必要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于当地的农业生产有促进作用。只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才能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用的发挥,促进内当地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芳.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探析 [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17):105.
[2]夏曦 ,祁爱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初探 [J].江苏水利,2010(1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