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谣言治理中的刑责引入
2015-10-21李之楷
李之楷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臻完善以及网络虚拟社区在现实生活中的不断延伸,网络空间作为一片全新活动领域不断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与网络快速发展相伴而生的则是各种违法网络行为的出现,尤其是网络谣言,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仅损害了个体权益,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本文从分析网络谣言的产生及危害为切入点,结合中外网络谣言的治理模式,重点分析我国网络谣言治理中的刑责引入,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网络谣言;治理;刑责引入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03-01
近年来,网络谣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仅蚕食着个体的隐私和尊严,更冲击着治理社会的公权力,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政府部门及网络平台供应商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净化网络空间,整治泛滥的网络谣言的重要性。在我国,网络谣言的治理模式正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关键阶段。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罪名进一步踏入网络谣言的治理模式中。一时间,关于刑责的引入和公民言论自由是否受冲击的话题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
一、网络谣言的产生及危害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正在迈向互联网大国的行列,网民人数近年来持续攀升高值,甚至相当于某些国家的人口总量。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发表舆论的主要媒介,网络谣言也正是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进入公众视野的。
自2009年以来,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在互联网空间不断滋生蔓延,其中既有对公民个人的诋毁污蔑,也有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和误导。例如,2009年10月,在博客疯传的所谓“艾滋女”事件;2012年,“河北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网络谣言通过微博发布并迅速扩散等等。网络谣言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公信力,也极大地浪费着社会公共资源,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
二、中外针对网络谣言的治理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谣言的危害日益显著,中国政府一直在探索治理网络谣言的最佳模式。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限制,我国目前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模式还很不成熟,许多监管治理措施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首先,中国目前治理网络谣言的主要特点是以政府监督管理为主导。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主要由宣传、公安、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参与。从2000年开始,我国关于互联网监管的立法和实践一直处在不断的完善与探索的进程中。
其次,企业媒体自主管理网络平台,创新治理模式。由于互联网信息量的飞速增长,网络谣言自身的隐蔽性及传播的迅速性远远超出了政府部门可以监控的范围。只有逐步强化企业媒体在监督管理中的地位,网络谣言治理工作才能顺利的进行。2014年前后,在新浪微博上兴起的“微博法庭”就是最好的例证。
再次,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网络谣言,引入刑事罪名。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立法力度,保证治理网络谣言有法可依。2013年9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食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将涉及网络谣言的犯罪纳入到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以及非法经营等刑事罪名的归责体系下。
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不仅仅存在于中国社会。在世界范围内,网络谣言的治理都是热点问题,而国外在治理网络谣言方面针对自身的国情建立了许多先进完备的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韩国和日本推行的网络实名制、英国设置的“网络观察基金会”、美国完备的互联网立法等等。对于我国网络谣言的治理工作而言,所有这些外国的优良治理模式和治理方法都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三、网络谣言治理中的刑责引入及建议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食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将涉及网络谣言的犯罪纳入到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以及非法经营等刑事罪名的归责体系下。在法律层面补充了对网络谣言追究刑责的具体事实标准以及量刑情节,在已有罪名的框架内进一步完善了关于网络谣言犯罪具体认定的标准及司法适用幅度。
然而,引入刑事罪名的做法,在網络谣言的治理中到底能发挥有多大效能,不仅需要司法实践的检验,更值得法律人斟酌思忖。首先,由于刑法条文自身的缺陷,对处于不断变化中的谣言的具体犯罪事实以及定罪量刑的规定不免存在模棱两可,甚至出现适用不能的情况。其次,刑罚是一柄“双刃剑”,用之不当,不仅可能无法达到惩罚犯罪的功效,甚至也可能会侵害无辜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再次,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面对着千头万绪、五花八门的谣言信息,要求司法机关严格厘清谣言与平常言论的界限也几乎很难做到。
基于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我认为,网络谣言的治理需要从源头着手,这就要求各个监督主体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督管理,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创新网络管理模式。同时,政府能够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辟谣、澄清,保护民众信赖利益。最后,慎用刑条。在司法实践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独立公正裁判,惩罚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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