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分析
2015-10-21高帅
高帅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承载着一座城市巨大的人流量与交通运输工作,同时缓解着交通压力。本文将从常见的几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特点入手,将国外典型的几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上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展开一一阐述。最后,结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特点,针对性提出确保我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顺利运营的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建议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简介
城市轨道交通的具体概念为:城市物理范围内,借助于电力系统带动的有轨公共交通运输设备。城市轨道交通的显著特点为形式独立、班次均衡、频繁且有规律,其类型共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结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特点与经营性质,主要将其运營划分成如下几种:国有国营、公私合营、国有民营、民有民营及私有国营等。
第一,国有国营。国有国营要依据竞争情况分为有竞争条件和无竞争条件两种。其中,有竞争条件的国有国营即借助于政府资金,不同国企可凭借自身实力展开轨道交通运营权竞争,从而获取其最终运营权利;相对前者,无竞争条件的国有国营其运营权归政府所有,政府出资进行轨道建设与负责经营运输;
第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即城市轨道建设由政府与企业两者联手负责、出资与建设,在建设投入运营过程中的所有权也由两者共有;
第三,国有民营。国有民营即政府主要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出资与筹建,而工程完工之后,政府将运营权交与企业,由企业全权负责运营管理;
第四,民有民营。这种运营模式即轨道交通出资、建设、运营、管理由集团企业全权负责;
第五,私有国营。与国有民营不同,私有国营与国有民营模式相反,政府不牵涉轨道交通投资项目,其投资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但是国家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二、典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模式分析
1.纽约为代表的国有国营模式
纽约是美国典型的大城市,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城市化节奏快,纽约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在政府全力出资、筹划准备中开工的,政府负责该项目的所有资金。在工程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政府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所有权交与纽约市运输局,由该部门对日后交通运输管理各事项进行管理和负责。该机构各领导层也由政府人员构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所产生的费用同样也由政府承担,因此,政府有权进行票价定制,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发挥公共服务职能。
该经营模式的缺点主要表现在:城市轨道交通由于公益性显著,运营收益往往不理想,政府出资进行建设、运营管理,外加运营营利性较微弱,以至于政府不得不持续对其进行财政扶持,所出财政资金数额过多。因此,以纽约为代表的国有国营模式适应于发达国家大城市。
2. 伦敦为代表的公私合营模式
伦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为典型的公私合营模式。该城市轨道交通首先在政府的号召下,得到来自于社会各机构的投资,其次由伦敦地铁公司掌握地铁运营盈利基础与票价决策权,该公司同时有权利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组成部分承包给不同公司。此外,政府会针对轨道交通运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以降低投资公司的压力,在多方合作机制下确保轨道交通长久稳定运营下去。
该运营模式的优缺点分别为以下:优点主要包括政府与企业合作,可以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效率与安全性,同时在政策的扶持下,地铁盈利空间会更大;缺点主要体现在由于政府与企业双方参与,导致产权不易划分,利益涉及方容易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3. 新加坡为代表的国有民营模式
新加坡国土运输局负责轨道交通运输投资与建设等前期工作,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资源来源为政府财政扶持,外加部分借贷资金。而新加坡城市轨道交通后期运营与管理由新加坡快速轨道交通公司全权负责,政府不会对其后期运营加以扶持和补贴。在后期运营阶段主要采取市场经营模式,国土运输局会依据城市发展与交通服务需求对其进行监管与约束,切实保障轨道运输在获利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公益功能,同时与企业联手确保轨道交通运输的安全运行。
该经营模式的利弊主要表现为以下:优点为城市轨道交通结合市场形势,改善以往的轨道交通运输经营方式,可以从根本上确保轨道运输资金的最大化利用,以最少的资金保障了轨道交通的高效率、高性能运行;缺点为由于轨道交通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主体不同,在资源配置等事项上易出现分歧。
4. 曼谷为代表的民有民营模式
以曼谷轻轨为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主要特点为政府只提供轨道建设用地,并拥有轨道交通票价最终决定权。而整个轨道运输建设、运营由城市建设委员会和轨道交通公司负责,曼谷轨道交通公司在协议范围内出资建设与运营,运营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运营初期无需向政府缴纳税费,在其运营过程中同样要受政府的长期监督管理。
由上述可见,以曼谷轻轨运营为典型的轨道交通运营模式其投资、建设、运营由公司全面负责,而轨道交通运输要在政府长期监管下方能保持正常运行。但是,由于政府不会对其予以财政扶持和资金补贴,导致公司需要承担较大运营资金风险,且由于城市人流量不大,导致轨道交通运营每况愈下。
三、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效的建议
第一,政府方面。政府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的主要作用为监督其是否安全运营,并依据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长期管理,一旦发现有违常规的情况立即对其进行警告。因此,无论哪种轨道交通运营模式,政府都必须要加强对轨道交通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管理各运营参与企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各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主要包括对日常运行、售票及票款清算、不同运营商之间(远期)的协调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定规范、标准。
第二,企业方面。首先,参与城市轨道运输运营的企业要强化自身设备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对轨道设计工作、运行车辆的安全、运行系统信号等进行常规检测,还要对轨道交通换乘点的售票服务点、换乘空间进行检查,确保轨道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合理安全。其次,企业应面向全体员工普及安全教育与应急防患意识,总结轨道交通运输中的问题,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小组针对常出现的故障制定专门的应急方案,确保应急方案切实有效。最后,企业还需加强内部人才队伍建设,以具体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各岗位之间的权责与义务,提高轨道交通运输相关工作者的工作效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带动了国内外各城市的发展,同时也导致城市交通拥堵情况愈发不乐观,轨道交通运输的出现无疑改善了这一局面。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典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模式的分析可知,不同城市人口密度不同、城市化发展水平及交通运输需求也不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城市交通运输特点的轨道交通运营模式,同时号召政府及参与企业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促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合理高效,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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