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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成都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及培育路径

2015-10-21杨元芳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31期
关键词:法律信仰成都培养

杨元芳

摘要: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直接影响着未来社会整体国民的法律素质。当前,成都高校中一些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非常严重,为应对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加强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营造优质的社会法治环境;改进和创新高校法制教育模式,拓宽法律信仰教育的途径;丰富校内校外的法律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的情感体验和自我教育。

关键词:成都;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

依法治国是我国当前最基本的治国方略,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律信仰的培育又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所在。所谓信仰“是人们发至内心的一种笃信,使人们将其作为行为准则。”法律信仰是一种具体的信仰,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高度信奉法律精神,并以法律规范作为自己参与社会生活的指南。”大学生群体的法律信仰直接影响着未来社会整体国民的法律素质,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截止2015年6月,四川省高校数量升至109所,其中本科院校为51所,其中大部分高校又集中在蕴含深厚巴蜀文化底蕴的四川省省会成都市,而且成都也是众多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首选之地,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成都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及其培育问题进行多方位分析。

一、成都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现实价值

(一)是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迫切需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十五大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并于1999年将其载入宪法中,这是我国法治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需要立法机关高水平、高质量的立法,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其次,还需要全体社会公民增加法律意识,形成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这可谓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试想,一旦社会成员缺失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建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愿望就只能是海市蜃楼。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培养和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随着我国高校逐年扩招,大学生数量逐渐递增,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肩负着国家和民族的重托。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将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顺利发展,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和形成不仅可以使其自身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而且还可以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帮助周围的社会公民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实现。

(二)有效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促使其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

随着高校扩招步伐的迈进,我国的高等教育也由精英化教育转为大众化教育,高校录取分数降低的背后隐藏着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明显下降,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诸多负面影响,大学校园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大学校园安全问题也越来越重要。现如今,一些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素质低下,法律信仰严重缺失,甚至触犯国家法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断送自己的大好前途,毁灭家庭的美好幸福。面对频繁发生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除了加强和改进高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大学生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让他们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自觉的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最终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成都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现状

(一)部分大学生认为权大于法,缺乏对法律的信任感

由于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还未从人们的思想中完全剔除,加之时下中国又正处在深刻复杂的社会转型期。在世情、国情和党情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有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贪污腐败、权大于法等事件被频繁曝光出来。大学生是敏感的一族,他们关心政治、喜欢讨论,对一些逃避法律、司法腐败的现象耳闻目睹,但是他们心智不够成熟,理性分析问题的能力较弱,有些大学生又严重缺乏法律知识,他们就错误的认为在当下中国是权大于法,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方略严重不信任,更谈不上对法律的依赖感和神圣感。自己一旦遇到问题,他们首先不是想着运用法律来解决,而是想尽各种办法找人情、托关系,所有事情想都借助权利来解决。

(二)部分大学生学法意识不强,缺少必备的法律知识

大学是分专业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生只需要学习必修的专业课程,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谓是大学生未来工作的求生之本,当今社会需要专业素质高的大学生,更需要综合素质优秀的大学生,眼下的用人单位更看重求职者是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所在,其中既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也包括法律素质。现如今在大学里,很多学生都只重视专业课,他们认为其他课程都无足轻重,例如,在全国高校大一年级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可以说这是非法律专业学生学习法律的一门重要课程,但是很多学生对这门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意识不强,学习表现松散懈怠,最终导致一些学生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知之甚少,更谈不上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有些学生对自己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行为性质都全然不知。

(三)部分大学生权利义务观念淡薄,缺乏守法和维权的意识

守法的内容包括正确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两个方面,现如今,大部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比较强烈而义务观念比较淡薄,他们普遍关心自己的权利能否得以全面实现,尤其是对大学生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获得毕业学位、获得各种荣誉奖赏等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他们十分关心,可对学校的各种管理制度、学校的违纪处分权利、大学生对学校应尽义务等却不太认同,有些学生甚至故意逃避自己的义务,缺乏守法的自觉性。“最为典型的缴纳学费是在校学生对学校应尽的义务,对此高等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但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缴得起学费却故意不缴学费、拖欠学费。”由于一些大学生法律意识缺乏,认为法律遥不可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害时有些大学生可能还蒙在鼓里毫不知情,或者采取自认倒霉的消极态度去对待,或者即便知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去苦于不知通过何种程序和途径去维权,于是,很多大学生主动放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成都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路径

(一)加强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营造优质的社会法治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变化,权利主体日趋多元化,权利属性法定化,权利实现程序化已经是大势所趋。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站在国家和社会的角度来说,首先应该加强民主、科学、高效的立法工作,让尽可能多的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立法的活动,最大程度的体现民意,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法定程序科学立法,尽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次,坚持和落实“有法必依”,真正实现法治。要清醒的认识到,影响目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大于法律,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系,使中国上层的政治示范效应尤为突出,只有官员敬畏法律尊严,法律才可能在老百姓心中有威信,司法才有公信力。鉴于此,必须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的宣传活动,必须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最后,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切实提高司法的效率。唯有如此,才能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法律的威信,建立真正的法律信仰,营造浓郁的社会法治氛围。

(二)改进和创新高校法制教育模式,拓宽法律信仰教育的途径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离不开学校的法制教育,站在学校的角度讲,首先,必须建设高素质的法学师资队伍。俗话讲,师强弟子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根本保障。其次,做到因材施教,优化法律教育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干课程,但是该课程中法律基础知识部分相对较少,讲授的法律知识点十分有限。因此,需要教师结合所授班级的专业背景,选择教育内容,不仅要教给学生必要的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信仰,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使学生终生受益。再次,改进和创新教育方法。俗话讲,“教无定法,教学有方”,科学的教学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帮助大学生快速的把课堂所学法律知识内化为个人的法律素质。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根据教学内容而定,要尽量少用灌输式、纯理论的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式、体验式、角色扮演式的教学方法,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进而对学生的思想和思维产生影响。最后,拓宽教育渠道。由于法律相关课程的教学课时偏少,教学内容有限,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校园广播、贴吧、墙报、宣传栏等设施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再者可以定时邀请一些法学专家进校园举办各类法律专题讲座,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

(三)丰富校内校外的法律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的情感体验和自我教育

“卢梭曾说,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可见,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其内心信服的基础之上,要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信仰,不可一蹴而就,它首先是建立在对法律知识认知的基础上,进而还需要产生情感上的倾向性和意志上的坚定性。在课堂外丰富大学生校内校外的法律实践活动,能让大学生身临其境参与角色体验,有效促进知情意行的统一。在校外,可以加大大学生法律实践基地的建设力度,尽量寻求和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前往基地进行观摩和实习,为大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搭架有效的桥梁。在校内,可以在班级、院系之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和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更重要的是学生在赛前准备阶段能自学到很多法律知识,进而可能对个人今后的行为选择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校党团委可以鼓励和帮助大学生建立类似于“法律援助社”、“普法宣传社”等学生社团,充分发挥社团作为第二课堂的作用,帮助学生解决法律难题、坚信法律的力量,在实践活动中坚定内心的法律信仰。

参考文献:

[1]布莱恩.特纳Blackwell.社会理论指南[M].李康,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韩学平,陈悦悦.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其培育[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2).

[3]陈悦悦.高校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和培育[D].东北农业大学,2013(06).

[4]孙文恺.中国语境下“法律信仰”的内涵——从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谈起[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9(05).

*本文为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5年科研项目“驻蓉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及培育路徑研究”(课题编号2015Z17)、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4年度研究项目“民办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载体的应用状况及适用性研究”(课题编号CSZ14046)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四川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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