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及其对策*
2015-10-20王铭利
肖 珂,王铭利
(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2014年3月11日,在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将在1~2年内放开存款利率上限,这标志着我国自1996年开始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接近尾声。但是当前我国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构成了利率市场化的背景并对此产生影响,使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及效果面临更为特殊与复杂的考验。因此,如何在这一特殊环境下更好地推进和实现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应当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并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老龄化的特点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严格的生育政策的实施控制了新生儿的数量;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逐步改善,人口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这就促使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当前我国老龄化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老年人口数量较多
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也相对较多。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截止到2012年末,我国老年人口达到了1.94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4.3%。2013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根据预测,在2025年以前我国老年人口将会以每年100万的数目迅速增加,到2050年,老年人口的数量将达到4.3亿[1]。
(二)老龄化速度较快
中国的老龄化发展速度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为迅速。已有研究表明,对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发达国家所占的比例由7%上升到14%平均需要45年左右的时间,法国甚至用了130年,而我国完成这一过程可能只需20年左右[1]。根据联合国最新预测结果,在我国,到2020年65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比重的11.7%,随后将逐年递增,到2050年将占到22.4%,整个老年人口所占的比重将是现在的3倍。
(三)地区差异较大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我国老龄化自西向东呈现出阶梯状上升的分布趋势。我国东部沿海地区65岁以上的人口所占的比重早已超过了8%,已达到了联合国规定的老年型社会的标准,而广大西部地区老年人口所占的比重却小于5%,仍处于典型的年轻型人口结构社会[2]。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内地已有26个省进入老龄化状态,未来人口流动带来的巨大的城乡差异必然会引起广大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上升。
(四)面临“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困境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了较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这致使我国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根据统计显示,大部分发达国家结束人口红利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大都位于5000~10 000美元之间,而我国此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才刚达到1000美元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经济水平[1]。这样,就使我国不得不面对经济发展水平无法支持老龄化社会负担的问题,形成“未富先老”的局面。同时,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体系远滞后于养老服务的需求,面对如此势不可挡的老龄化趋势,还存在着“未备先老”的困境[3]。
二、老龄化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资源调配的调节作用,增强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我国于1996年开始正式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探索。目前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市场以及人民币和外币的存贷款市场等金融产品利率都已放开。2007年1月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式启用,2013年10月贷款基础利率(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也开始正式运行。利率市场化由最初的基准利率到如今的基础利率,只有一字之差,却充分反映了我国金融市场中政府管制与市场自由化力量的此消彼长[4]。接下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将放在放开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上限限制上,这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一步。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同于其他国家,它是在老龄化不断加速的这一特殊背景下推进的。大部分发达国家是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并积累了巨额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推进而完成利率市场化的。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韩国,其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大致与我国相同,但由于其长期维持较低的抚养率,使其老龄化的问题较为平缓,因此无需考虑老龄化所带来的影响[5]。此外多数发展中国家,他们大都未进入老龄化社会或长期处于人口红利时期,也不存在中国这种特殊的情况。
老龄化对利率市场化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利率市场化创造了一个稳定的环境,同时也对如何保障老年人权益提出了挑战,这是我们在推进利率市场化中所要认真考虑和面对的问题。
(一)老龄化背景下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影响
1.中老年群体储蓄率较高,为利率市场化创造了一个稳定的环境。中老年群体属于极度风险规避者,他们对风险的偏好几乎为零,这使得他们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将资金配置偏好于银行储蓄及国债等风险较小的品种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平稳推进创造了稳定的环境。
根据某省级商业银行公开披露的客户数据信息显示,我们可了解储蓄客户的年龄结构及其对银行的资产贡献,详情见图1、图2。
图1 银行资产客户储蓄年龄结构
图2 储蓄客户年龄结构与对银行金融资产贡献的关系
该商业银行客户年龄结构以中老年客户群体为主,他们对整个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贡献达到了80%以上。同时,据统计这一客户群体也是银行定期和活期存款的主要贡献者,并且随着客户年龄的增长,活期存款覆盖率逐渐下降,而定期存款的覆盖率逐渐上升。根据美国的经验,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导致商业银行存款结构从成本较低的活期存款转向成本较高的储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这一现象与美国人口变化趋势相一致。
目前,我国正处于老龄化社会加速时期,中老年群体对于银行储蓄业务的偏好所形成的高储蓄率,以及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定期和储蓄性存款业务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给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冲击,为利率市场化的顺利推进创造了稳定的环境。
2.利率市场化为老年人增加收入提供了一定的支撑。根据各国经验总结显示,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初期,各商业银行为了争取更多更优质的目标客户群体,必然会在一定时间内提高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下调贷款利率,这无疑会导致作为银行稳定储户的老年人群体的存款性收入的增加,从而为其养老生活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实际利率的上升会导致投资的增加与消费水平的下降,这会促使社会中的闲置资金大量流向一些稳定性和收益性较高的投资项目,有利于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为老年群体的养老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保障。
同时,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会拓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渠道,增加银行资金的整体收益率,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的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增加了我国社保基金的存量,缓解了我国目前社保基金不足的现状,为更多的老年群体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养老社会保障[6]。
(二)老龄化背景下推进利率市场化的不利影响
1.利率市场化使银行资金的安全性面临威胁,从而使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面临挑战。由于老年人的资金主要以银行存款等低风险形式存在,利率市场化对这部分资金安全将会构成威胁。首先,利率市场化将加速银行业的竞争,提升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整体的集中程度。其次,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波动加剧放大了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出挑战。这两方面原因所产生的高额的竞争成本也会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环境的恶化,尤其会使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破产的危机,给极度厌恶风险的老年群体的养老资金安全带来风险。据统计,在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的5年里,平均每年有近2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破产倒闭,同时在1981年到1991年之间,美国因银行问题所形成的亏损已高达4000亿美元[7]。
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众多,大概有108家城市商业银行、3000多家城市信用社以及40 000多家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的推行必然会给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带来挑战。在老龄化社会不断加速的今天,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而这部分人多以存款性储蓄为主要的理财方式,其资金主要用于自身养老,他们更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对于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极低,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行增加了老年人养老资金的风险性,会对其养老问题构成一定的威胁。
2.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缺失,以及老年人智力不足使得老年人难以分享利率市场化的收益。近几年,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速以及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使更多的老年人既希望资金的安全性又不甘于获得低收益,他们的价值增值意识不断增强,不再仅仅满足于将资金用于一般性储蓄。但是,由于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缺失,以及老年人智力不足等原因使他们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可靠资金来源的同时难以分享其带来的收益。
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使银行从存贷款利率差中所能获得的收益越来越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步伐,使其考虑通过理财业务的拓展来弥补利差缩小带来的损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较为缓慢,产品较为单一。据调查,在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展的理财业务中,多以权益性的理财产品为主,短期内风险较大,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较为安全的理财产品和代理业务十分缺乏,多数中小商业银行甚至没有这项业务[8]。
同时,由于广大老年群体在投资理财方面专业知识的缺乏,致使近年来,老年人理财被骗案件屡见不鲜,例如,在保险业中,有些销售人员针对老年人对银行存款与保险产品辨识不清的弱点,采用夸大产品回报率、混淆存款和保险的概念等手段,诱使老年人上当受骗,蒙受损失,这可能会导致老年人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承担者而非受益者。
3.利率市场化可能进一步造成养老机构的不足。目前,由于商业银行资金流向等原因造成我国养老机构和床位的缺口巨大,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一床难求”和“排队入住”的现象,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为了维持其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必然会增加对一些收益率较高领域的投资,以弥补其从存款率上升中减少的收益,这必然导致养老民生领域更加难以得到资金的关注。
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已有的各类养老机构达4.2万家,拥有床位381万张,其中由政府提供的达到40%左右,收养的各类老年人口达262万。尽管如此,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仍然不足以满足我国当前老龄化社会下老年人口入住机构养老的需要。据统计,我国养老床位约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6%左右,在一些大城市,老年人排队入住养老机构甚至要等几十年甚至100年,同时高额的养老成本也使许多老年人望而却步。
据2012年中央银行发布的贷款投向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流向高科技企业及房地产等收益相对较高的领域,而针对养老机构这样的社会公益性较强、收益率较低的社会保障性领域的投资较少,这就使一些民办的养老机构普遍因为贷款难问题而停办,从而给老龄化社会下众多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带来了压力。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迫于自身的经营压力导致养老民生这些低收益、高风险的领域更难得到资金的关注,从而可能加大养老机构不足的现象,为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隐患。
三、在老龄化背景下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应对策略
当前,在我国老龄化社会不断加速的大背景下推行利率市场化,必然会给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老年人口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与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经济波动形成了明显的冲突。同时,由于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与发达国家相比是建立在经济基础较为落后的背景下,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的速度又相对过快,没有充足的时间解决老龄化给经济带来的冲击,因此,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行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找到适合我国的发展道路,有效地解决各方矛盾,使其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
(一)加强老龄化对利率市场化影响理论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利率市场化这一课题的研究不胜枚举,例如,早期麦金农和肖在1973年提出的关于发展中国家以利率市场化为核心的金融深化改革理论[9],近期我国学者牛庆科[10],以及杨其益等开展的利率市场化对中小商业银行影响的探讨等[11],都是关于利率市场化下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理论探索,而对于我国当前不断加速的老龄化社会这一特殊背景对利率市场化影响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仍然存在较大的理论空白。
在老龄化的特殊背景下,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给众多老年人的养老资金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而老年人大多属于极度风险规避者,他们的资金大多是年轻时积攒起来以供养老使用的,利率市场化使这部分资金暴露在风险敞口之下,一旦出现银行倒闭等问题必定会威胁到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因此,我国学术界应当对这一领域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加大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工作,并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的建议和对策,从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使市场化后的利率能够有效地提升整个社会的实际利率,拉升储蓄和投资收益,实现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促进未来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有序进行。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如何保护老年人权益
老龄化社会下,老年人口将成为未来社会中一支庞大的客户群体,而利率市场化的推行必然会引起银行间竞争的加剧,给老年人的资金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并吸收这一目标群体使之成为其忠实的客户群将成为未来银行等金融机构竞争的关键。
1.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的一种风险联保制度,其核心在于防止利率市场化后存款者因为个别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而引起的对整个金融市场信心的动摇。根据国外经验,美国在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初期的10多年里银行的破产倒闭数量高达14 000多家,给存款人乃至整个银行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害,随后,伴随着1933年美国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建立,其银行倒闭数量也直线下降[12]。
因此,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建议应根据客户年龄的差异,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客户群体,对其采取不同比例的风险保障制度,以降低老年群体资金的风险。
2.创新理财产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开发了一些对老年人极具吸引力的产品,例如,农业银行推出的“本利丰”系列产品,是在保障投资者本金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可获取更高收益的产品,以及建设银行推出的“利得盈”系列理财产品等,都是投资于低风险、高信用等级的金融资产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但是市场上并没有针对老年人的细分理财产品。因此,商业银行可以考虑推出一些保本型结构的理财产品或者是开发一些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结合的理财产品来供老年人口选择。
3.加强对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教育。伴随着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尤其是财产安全保护应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老年群体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金融领域容易受到社会上一些因素的诱惑。因此,老年人应提升其自身的风险识别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理财产品时多了解、多比较,或是咨询家人以防止受到误导而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三)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契机,引导资金向养老机构倾斜,健全和完善社会各项养老保障体系
利率市场化的推行使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资金安全性的考验,从而使其更加“嫌贫爱富”。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为了其自身的发展会更倾向于将资金流向那些收益率较高的领域,而对于风险较高、收益较低的养老民生领域难以获得资金的支持。对此国家应采取贴息贷款或政策性贷款来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支持,并根据各地的需求,按照床位的多少给予养老机构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对于养老问题的需要。同时,我国也可以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与养老保障相结合的长期照料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从而扩大养老机构的资金渠道来源,缓解利率市场化后养老机构由于资金不足而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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